市财政局局长 叶莉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上半年全市与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统筹推进各项财政管理改革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25亿元,完成预算的61.77%,增长2.83%。其中:税收收入15.98亿元,完成预算的52.4 %,增长12.03%;非税收入13.27亿元,完成预算的78.75%,下降6.4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21亿元,完成预算的52.87%,增长12.76%。其中:教育支出27.75亿元,完成预算的52.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94亿元,完成预算的78.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8亿元,完成预算的56.26%;城乡社区支出11.66亿元,完成预算的59.13%;公共安全支出5.29亿元,完成预算的50.26%;农林水支出7.42亿元,完成预算的40.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5亿元,完成预算的60.63%;节能环保支出1.3亿元,完成预算的55.8%。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6.27亿元,完成预算的42.12%,增长173.26%。政府性基金支出13.06亿元,完成预算的42.8%,下降9.49%。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没有发生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万元,为上年结转结余支出。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9.91亿元,完成预算的59.22%,下降7.95%。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7.38亿元,完成预算44.92 %,增长2.99%。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市本级(含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钦州港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29亿元,完成预算的59.99%,下降2.88%。其中:税收收入9.07亿元,完成预算的52.48%,增长3.12%;非税收入7.22亿元,完成预算的73.14%,下降9.49%。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98亿元,完成预算的43.45%,增长16.86%。其中:教育支出5.56亿元,完成预算的45.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9亿元,完成预算的43.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亿元,完成预算的53.35%;城乡社区支出6.38亿元,完成预算的56.75%;公共安全支出2.83亿元,完成预算的45.7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亿元,完成预算的50.77%;节能环保支出0.84亿元,完成预算的69.42%。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82亿元,完成预算的37.66%,增长78.54%。政府性基金支出8.08亿元,完成预算的39.66 %,增长98.22%。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没有发生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万元,为上年结转结余支出。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53亿元,完成预算的62.36 %,增长76.1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0.08亿元,完成预算的43.94%,增长51.82%。
二、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按照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2018年预算的决议和市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意见,全市各级各部门采取积极措施,积极培植地方财源,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效益。
(一)加强财源培育力度,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面对财政收入严峻形势,各级财税部门进一步加强财源培育力度,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上半年,全市组织财政收入68.72亿元,完成自治区下达预期目标130亿元的52.86%,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其中剔除中石油公司外其他企业、项目实现税收30.44亿元,同比增长18.1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完成29.25亿元,增长2.83%,实现正增长,其中非税收入占比为45.36%,比上年同期降低4.49个百分点。
一是加强服务企业,拓宽收入来源。大力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各级各部门建立服务企业制度,深入企业开展帮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制订出台《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皇冠体育: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钦州市促进集装箱运输业发展若干政策》《〈钦州市本级促进交通运输业发展若干政策〉任务分工方案》等扶持政策,跟踪服务好重点税源企业,切实抓好行业税收,上半年,全市交通运输业实现税收1.19亿元、增长12.9%;建筑业实现税收4.86亿元、增长6.7%;房地产业实现税收5.83亿元、增长59.7%。同时,落实资金支持钦州电子口岸、钦州港果子山边地贸口岸联检楼、钦州港鹰岭作业区监管设施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口岸通关环境,努力提高通关效率;对涉及审批事项进行梳理,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二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支持经济发展质量。落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的收费政策措施,取消征收排污费,停征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涉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调整残疾人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及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缓减免政府非税收入金额0.23亿元。进一步降低人工成本,落实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以及失业、生育、工伤保险费费率等政策,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加大对企业的职业培训补贴。努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深入开展“惠企贷”业务,累计发放“惠企贷”51笔,贷款金额4.46亿元;支持小微担保公司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贷款0.49亿元;下达保费补贴资金0.17亿元支持县区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创新融资服务,研究设立临港产业投资基金,研究建立国有资金入股民营企业并适时退出的企业融资新模式。
三是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市政府多次召开财税专题会进行认真研究,从年初就加紧部署组织财政收入工作,提高组织财政收入工作主动性。完善全市涉税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涉税信息共享,加强对税源风险分析,为税务机关加强税收管理、指导企业依法纳税提供全面的基础数据保障。加强税收专项稽查清理,深入开展重点企业、政府平台公司等欠税清理,开展2012—2017年土地招拍挂税费清算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等,大力追缴历年欠缴税款。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事业发展
市财政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统筹财力支持全市民生事业发展,重点支持精准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9亿元,同比下降14.51%;全市教育、社保、医疗及农林水等涉及民生支出92.99亿元,同比增长13%。
一是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统筹财政扶贫资金5.73亿元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大力支持推进2018年91个贫困村41,128名贫困户脱贫摘帽,重点支持贫困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发展以及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扶贫小额贷款政策,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0.63亿元,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4.41亿元。累计投入资金1.13亿元,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二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资金0.2亿元,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统筹资金0.25亿元,支持金海湾东大街及南珠东大街排水管网工程,进一步推进城市治污工作;统筹资金0.8亿元,支持“宜居乡村”建设;统筹资金1.58亿元,支持推进39个乡镇片区垃圾处理中心、75个行政村村级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统筹资金0.34亿元,支持推进农村改厨改厕工程,开展改厨改厕各3.6万户;统筹资金0.94亿元,支持实施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
三是大力支持实施乡村产业振兴。统筹资金3.46亿元,支持农村公路、水利、村屯设施、农村饮水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改善农村生活条件;统筹资金0.83亿元,支持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统筹资金3.29亿元,支持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统筹资金0.49亿元,支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续建等,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水平;统筹资金3.03亿元,支持开展综合环境优化行动,落实生态保护机制;统筹资金0.97亿元,支持农村土地流转,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推进农业农村各项改革工作。
四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统筹资金0.72亿元,支持新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统筹资金6.67亿元,支持深入实施解决钦州主城区“入学难”三年攻坚六年计划、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等,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统筹资金1.26亿元,支持高中阶段教育突破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中央民大附中、京华双语学校等一批高中学校;统筹资金0.93亿元,支持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统筹资金1.6亿元,支持加快筹建北部湾大学,保障好自治区60周年大庆项目顺利推进实施。
五是支持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统筹资金4.13亿元,支持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每人每月90元;落实责任分担资金2亿元, 支持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责任分担机制改革;拨付失地农民失海渔民养老保险政府补助资金863万元,享受补助失地农民失海渔民合计2664人;统筹资金0.19亿元,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六是支持做好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统筹资金4.61亿元,支持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等,城市低保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30元提高到3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190元,补助低保对象15.97万人、特困人员2.34万人、临时救助对象4918户次;支持解决特殊困难群体住房难问题,帮扶分散供养的五保户新建住房95户;统筹资金0.15亿元,确保全市2196名孤儿的基本生活费标准机构抚养的达到1000元/人·月,社会散居的达到600元/人·月;统筹资金0.76亿元,支持抚恤优待等涉军群体社会保障;统筹资金0.41亿元,支持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教育、就业创业等残疾人事业发展。
七是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资金14.8亿元,支持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420元/人·年提高到450元/人·年;统筹资金0.51亿元,支持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城乡困难群众进行医疗救助6210人次,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98万人;落实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统筹资金0.83亿元,支持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统筹资金0.41亿元,支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八是支持科技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统筹资金0.32亿元,支持深入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资金0.47亿元,支持100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市图书馆新馆等公共场馆建设;统筹资金0.16亿元支持村村通广播电视节目、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以及送戏下乡、公益电影放映、文艺精品创作等文化惠民工程;统筹资金0.2亿元,支持体育事业发展,举办国际半程马拉松赛事、世界沙滩排球巡回赛、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等一系列体育活动。
(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规范预算执行管理
一是稳步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出台《钦州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方案》,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分三阶段推进改革,计划2020年基本完成主要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及各项改革配套措施,形成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清晰框架。
二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推进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完善部门预算编制软件,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标准性。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严格按照经济科目的款级科目编制预算。扎实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截至5月底,市本级和各县区均公开了政府预算信息及“三公”经费汇总情况,全市除涉密部门外应公开的部门均按要求公开了本部门的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等信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按要求开展预算绩效自评,选取部分民众关注度高的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推动市本级财政重点项目评价常态化;组织开展2017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自评项目涉及金额18亿元。
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健全“督导结合、双向发力”的支出工作机制力促支出提速增效,出台实施红黑榜通报制度,继续实施100万元以上项目承诺推进制度、支出跟踪分析制度,督促指导各县区梳理优化拨款流程,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切实加快全市支出进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上半年全市收回资金5.34亿元,统筹用于保运转、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效益。
(四)强化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一是加强债务管理。深入分析我市可能存在的政府债务风险情况,研究寻求防范风险的解决对策,将防范风险目标列入市政府2018年十大专项重点工作;加大存量债务置换力度,今年上半年争取获得自治区政府置换债券资金17.02亿元;争取自治区下达我市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5.61亿元,大力支持我市新建项目和在建项目的建设;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规定的时间做好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的还本付息工作,及时偿还政府债券本息,有力维护政府信誉。
二是完善现代国库管理体系。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上半年,全市集中支付改革资金量为107.43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86.44%,同比提高15.21个百分点;全市公务卡刷卡额0.31亿元,同比增长9.82%,现金提取额0.11亿元,同比下降57.49%;加强预算单位往来资金收支管理,开展2014-2015年预算单位往来结余资金清理盘活工作,收回资金0.68亿元;完善动态监控机制,强化预算执行日常动态监控,加强动态监控数据的统计分析,不断提升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水平。
三是强化财政监督。健全财政“大监督”工作机制,做到“财政资金覆盖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踪到哪里”。出台《钦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加大对财政资金失信失范行为的惩戒力度,促进财政性资金依法依规使用。持续深入开展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近三年以来出具的12份检查决定或整改意见函进行梳理,下达通知督促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对归口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账户年检工作,进一步夯实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基础。
同时,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评审办理程序和时限,上半年,共完成评审项目666个,总送审金额40.33亿元,总审减额3.11亿元,平均审减率7.7%;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完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实施动态监管,提高监管效率,上半年,全市政府采购预算11.2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0.7亿元,节约资金0.5亿元,节约率4.5%。
三、当前我市财政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增长后劲不足,财政增收乏力
由于我市支柱企业收入下降,新投产企业促增收作用未显现,收入缺口难以弥补,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不足。若无较大变化,预计中石油广西石化公司全年在我市缴纳税费约53亿元,减收达20亿元,带来的财政收入缺口难以弥补。同时,受市场、增值税进项抵扣等因素影响,近年来新投产企业未能成为促进财政收入增收的强劲动力。如新投产的力顺年产5万辆轻型载货汽车升级改造、中船钦州修船、国投二期等项目,尚处于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期,短期内仍未能产生税收贡献。据统计,2014—2018年新投产企业,预计2018年可产生税收约2亿元,远低于国投电厂、玉柴石化、泰兴石化等企业因进项抵扣或停产、半停产带来减收的税收。据税务部门和各县区预测,预计2018年120家重点税源企业中有90家企业会实现增收,增收额约0.5亿元,远不能弥补中石油公司减收带来的缺口。
(二)收支矛盾尖锐,财政困难非常突出
长期以来,受工业基础薄弱、产业结构单一、税源不均衡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我市财政收入增长内生动力不足,财政收入增长缓慢,与此同时,由于中央自治区近年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陆续出台各项增支政策,地方刚性支出仍保持较快增长,财政收支矛盾越来越突出。2017年,全市仅保工资支出就达到了57.9亿元,超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近5亿元,据统计,2013—2017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4.11%,而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刚性支出年均增幅高达16%,我市自身的财力保基本保工资尚有困难,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将不断加大。
(三)项目支出进度偏慢,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够高
由于一些项目受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以及征地、拆迁和招投标等因素影响,项目推进缓慢,直接影响到财政支出进度,上半年,市直100万以上项目支出进度仅为42.49%,进度低于 30%的项目达244个,占项目总数的47%,进度为0的项目达168个,占项目总数的33%。与此同时,不少预算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仍存有“重申请,轻管理”的思想,单位往往只注重把资金申请回去,对资金的管理不够,造成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够高。
(四)防控债务压力大,面临财力无法负担风险
一方面,财政直接负担政府债券利息等支出大,面临财力无法负担风险。截至2017年底,市本级财政直接负担债务余额为225亿元,其中政府债券192亿元。预计2018年需市财政负责偿还债务本息高达32亿元,市财政难以在预算中安排资金偿还债务本息。另一方面,专项债务付息支出大,面临启动财政重整计划风险。根据规定,市县政府年度一般债务付息支出超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或者专项债务付息支出超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的,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或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必须启动财政重整计划。预计2018年市本级专项债券利息支出3.5亿元,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需达到35亿元以上,按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原则,市直土地出让金收入要达到28亿元以上,才能避免财政重整。根据目前市直土地出让情况,若不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土地出让工作,极大可能面临启动财政重整计划风险。
四、下半年主要工作措施
下半年,我们将认真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人大有关决议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以“不忘初心再扬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为载体,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提高发展质量,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实施“服务企业年”,大力培植地方财源
一是结合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企业年”活动的开展,抓好新近出台政策落实,加强财政扶持政策宣传,充分发挥政策带动产业发展作用,协调引进建筑、交通运输等总部企业,力求短期内实现政策效益。二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资金保障任务,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降费减税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环境,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三是抓好重点税源服务管理,继续向上级寻求支持,争取中石油总部同意增加中石油广西石化公司自营加工量,实现与中石化市场串换争取自治区国税部门尽快分配增值税调库指标。四是加强税收专项稽查,重点稽查重点企业、政府平台公司等欠税清理,加快开展近几年年土地招拍挂税费清算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等,大力追缴企业历年欠缴税款。五是加快推进土地出让工作,加强盘活闲置土地,做好招商引资无缝对接工作,确保闲置土地尽快实现出让,提高土地出让收入,增加税收收入。
(二)继续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管理,促进财政支出提速增效
一是继续优化支出结构,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努力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支持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重点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二是进一步完善“督导结合、双向发力”的财政支出工作机制,督促预算单位落实100万元以上项目承诺推进制度,针对上半年、三季度以及全年支出情况进行红黑榜通报,倒逼预算单位增强支出预算执行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多管齐下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三是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面启动对项目资金的清理,按规定收回结转结余资金,对于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要及时调整用途,统筹整合使用,避免资金沉淀。四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尽快完善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扩大绩效再评价范围,选取部分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提高监控时效和质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实生效。
(三)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实部门预算项目库,完善支出定额标准体系,科学谋划2019年预算编制和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二是有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密切跟踪中央和自治区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展,争取我市在部分领域取得进展,继续完善“营改增”,配合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改革工作,推进健全地方税体系。三是推进财政投入方式改革,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继续推进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钦州市原财校公租房项目按PPP模式实施,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各县区、社会资本积极参与PPP改革,推动皇冠体育的PPP项目落地;改革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四)全力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推动风险防范有实效
一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推进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加快置换进度;加强新增债券资金管理,及时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加大统筹力度,确保到期债务按时偿还,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全市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督促做好灵山县社保资金检查整改工作,持续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扶贫项目等重点民生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三是深化国库管理改革,稳妥推进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做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加大公务卡推广使用力度,进一步提高动态监控效能,规范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大力消化财政借垫款,完善库款管理机制,健全完善财政财务信息报告体系。四是依法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严格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要求,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和议案办理机制,不断改进财政工作。
(责任编辑:谭乃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