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至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绍兰率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在我市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陈燕玲 摄
检查组到泥兴陶传承基地了解烧制技艺传承发展情况。陈燕玲 摄
了解烟墩大鼓传承发展情况。陈燕玲 摄
观看跳岭头表演。陈燕玲 摄
本网讯 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绍兰率执法检查组于9月27日至29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在我市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实地察看了泥兴陶制作、跳岭头习俗、烟墩大鼓和小江瓷制作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情况,通过详细了解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保护经费、项目名录、宣传力度和合理利用等情况,检查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
检查组认为,我市在贯彻落实非遗“一法一条例”过程中加大非遗挖掘、普查和保护力度,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短板。建议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经费的投入,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做好非遗传承工作,增强宣传力度,打出品牌,发挥经济效益。(陈燕玲)
(责任编辑:谭乃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