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韦猛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民政府提请的《钦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已经2018年8月3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初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问题愈发突出,制定一部针对我市问题现状、管用可行的地方性法规很有必要,制定《钦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很有必要,该草案的起草工作扎实,条款内容丰富,措施基本可行。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对草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会后,法制委、法工委、法研所先后召开立法工作协调会以及到市、县、镇(街道办)和村屯开展实地调研,将草案印送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等。9月28日法制委进行统一审议,根据统一审议意见法工委修改形成9月28日草案修改稿清稿和对照稿。现将修改情况和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 对条例草案框架结构的修改
有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条例篇幅过长,内容繁杂,应当进行精简”。就此问题,8月31日专门安排召开立法工作协调会,就条例框架布置、内容增减等问题与立法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论证协调,并达成统一意见,将可单独起草另立的内容、不属于本条例规范的内容、市政府已经制定规章还没实施满两年的内容、重复上位法的内容等进行了删除。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条例应当反映钦州特色问题,如“路边垃圾桶设置不规范、城中村脏乱差、城市水域管理职责不清、人行道违停、四害问题严重等”。针对上述问题,法制委、法工委、法研所组成调研组赴市爱卫办、市环卫站,灵山、浦北县,小董镇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就相关问题开展立法调研,并形成了相应内容纳入草案。
通过增减、合并和梳理,条例从原来的六章八十三条变成现在的六章五十一条。
二、对具体条款的修改
(一)皇冠体育:“僵尸车”的认定。一审审议报告和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对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进行停车的时长要进行明确”法制委采纳了该意见,结合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外省的做法,认为将长期停放的时长确定为“不超过二十日”比较合适。(第十八条、第四十一条)
(二)皇冠体育:大件垃圾的处理。一审审议报告和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增加对零星建筑垃圾、大件废弃物的监管、处置等行为规范,并明确法律责任”。法制委采纳了该意见,将大件垃圾投放点的设置,大件垃圾的投放、清运等内容纳入了草案。(第二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三)皇冠体育:城中村管理。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我市城中村数量庞大,要结合钦州实际进行规范”。法制委采纳了该意见,根据实际增加了城中村管理的条款。(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四)皇冠体育:餐饮油烟。一审审议报告和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增加餐饮油烟排放管理条款,明确具体监督管理单位和监督措施,设置相应法律责任”。法制委不采纳该意见,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对餐饮油烟管理有了明确规定,不再重复。
(五)皇冠体育:禁养禽畜问题。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明确市区范围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牛、马等家禽家畜,并设置处罚规定”。法制委不采纳该意见,因为,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已经明确禁止除科研等需要外,市区内禁养禽畜,如违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六)皇冠体育:除“四害”的问题。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增加除四害的规定”,法制委采纳了该意见,并专门到市卫生计生委开展调研并征求意见,研究增加了相应内容。(第九条)
(七)皇冠体育:法律责任。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有些罚款数额最低与最高差距过大,且法律责任条文太多”。法制委采纳了该建议,从司法公平的原则出发,参照玉林、北海、防城港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罚款数额进行设定。对于罚则太多的问题,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和删减。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条例的题目与立法规划、立法工作计划不符,改题目应该另外向常委会作专门说明”。就此问题,法工委专门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行当面请示,自治区法工委认为,规划和计划项目公布的项目名称体现的只是立法的内容和方向,并非条例起草和表决的名称,对于名称的修改,只需在条例表决前向市委作请示时一并说明即可。
一审审议报告和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建议法律责任紧接行为模式表述”,就此问题,法工委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行请示,自治区表示,根据我区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惯例,目前自治区本届常委会不支持该做法。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建议条例中增加右转车道的绿化带遮挡视线的内容,规定右转车道的隔离带、绿化带高度应当下降或取消”,法制委不采纳该意见,因为,该建议属于绿化建设管理问题,且制定《钦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已列入钦州市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任期内将提请审议或者起草,所以条例中绿化管理方面的内容予以删除,另行制定。
一审审议报告和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人行道违停执法主体应当进行明确”,法制委不采纳该建议,对于人行道违停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释义明确规定,人行道属于道路,违停由交警部门负责处罚。
此外,还作了一些文字修改和条款顺序的调整。
法制委已按上述意见对条例草案作了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9月28日修改稿清稿,建议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
以上报告和条例草案9月28日修改稿清稿,请予审定。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