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丽丽率检查组开展为期4天的执法检查,了解我市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条例》情况。姜磊 摄
检查组察看扶贫车间带动就业情况。姜磊 摄
察看扶贫产业发展情况。姜磊
听取脱贫户意见建议。姜磊 摄
本网讯 9月26日,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丽丽率检查组开展为期4天的执法检查,了解我市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条例》情况。
检查组分别到各县区实地察看,深入了解扶贫产业发展、贫困户危房改造、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扶贫车间带动就业等工作开展情况,听取部门和镇村干部、扶贫工作队员、脱贫户等各方对《条例》实施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认为,我市高度重视《条例》实施工作,加大学习宣传,明确扶贫责任,切实推动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加强扶贫领域执纪问责,保障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在扶贫产业和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贫困户“三保障”、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针对存在的不足,检查组建议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统筹,着力抓好扶贫产业和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危房改造、帮扶责任落实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姜磊)
(责任编辑:刘锻 黄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