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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2月27日在钦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2019-03-05 33741次浏览 作者:林 俊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市人民检察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市委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人民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全面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通报的44 项核心业务数据中,全区前3名的有11项。6项工作(集体或个人)获全国性奖励,32项工作(集体或个人)获全区性表彰,1人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一等功。钦南区人民检察院、灵山县人民检察院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钦北区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人民群众对全市检察队伍满意度达99.22%,创历史新高,在全区设区市检察院排名第二、全市政法机关排名第一。

一、坚定不移讲政治顾大局,持续服务钦州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工作中,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办理上,确保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走向“严紧硬”。制定《钦州市检察机关皇冠体育:落实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常态化的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党组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等规定。出台《皇冠体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钦州市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突出抓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清单和联席会议制度。

着力服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依法严惩妨害重大项目建设、危害投资和资产安全的犯罪,突出打击“龙爱量子”“云联惠”“善心汇”等非法集资、网络传销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7件7人,提起公诉5件5人。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金融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批准逮捕6件6人,提起公诉3件4人。积极参与防范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专项行动,批准逮捕1人,提起公诉1人。

着力服务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提起公诉2人。全市检察机关共选派13名检察人员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协调筹集资金541.3万余元,联系落实扶贫项目37个,按计划完成7个帮扶村精准脱贫攻坚任务,71户贫困户脱贫摘帽。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及时把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救助特困刑事被害人3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3.3万元。

着力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参与钦江水质治理工作,出台《钦州市人民检察院“钦江水资源与环境保护”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钦州市人民检察院皇冠体育:进一步打击非法采砂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工作意见》,批准逮捕非法采砂、非法冶炼类案件9件21人,提起公诉5件15人。督促有关部门对13家非法采砂场关停整治,对17家非法排污屠宰场责令限期整改,对1个洗矿场工作机械依法拆除,清理被侵占河道及沿岸河堤40余亩。

着力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出台《钦州市检察机关皇冠体育: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活动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提供“订单式”维权服务,组织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深入企业开展服务活动69人次,深入企业上法治课14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0余次,妥善处理涉企案件或事项11件。持续做好“服务非公经济工作站”工作,安排检察官定期值班,帮助企业强化依法维权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

二、坚定不移护民利惠民生,扎实推进平安钦州建设

立足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面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社会安全稳定有序。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781件2589人,提起公诉 1789件2569人。坚决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82人、提起公诉100人。坚决打好禁毒严打攻坚战,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374件454人,提起公诉423件469人。监督立案毒品案件9件、纠正违法侦查行为18件次、纠正漏捕4人、纠正漏诉2人。

全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7件101人,提起公诉14件93人。强化工作合力,联合公安机关出台《皇冠体育: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举办侦捕诉实务座谈会。强化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法律监督,依法纠正漏捕4人,纠正漏诉3人,排除非法证据4份。坚持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同步推进,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3条。积极推动开展源头治理,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3份,提出相关建议20条。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做法和成效,得到自治区扫黑办专刊刊发。1人入选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家库,2人入选人才库。

全面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贯彻落实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73次,覆盖学生26万人次,推进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向纵深发展。深化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和刑事被害人救助保护联动工作,共对限制人身自由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心理干预90次,救助15个家庭受益107人。精耕“钦州未检”品牌,打造“观护帮教+技能培训+公益服务+爱心感化”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观护新模式。钦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全区检察机关公诉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发言,2件案件获评全区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全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期间涉检维稳信访工作,实现涉检进京进邕“零”上访目标。抓好矛盾纠纷精准排查和精细化解,1件案件获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化解社会矛盾精品刑事案件。积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两级检察院同步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依法不批捕20人,不起诉42人。健全完善检察长定期接访、预约接访、视频接访制度,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共接待群众128人次。深化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工作,全面启动“检察官+律师”化解信访案件机制,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疑难涉检信访案件22件,化解19件。

三、坚定不移深耕主责主业,精准把握法律监督新目标守护公平正义

培育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守护社会安定不松劲。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以罚代刑、非法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的监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9件,纠正漏捕78人,纠正漏诉86人,有7件案件在全区检察机关精品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评比中获奖。积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提出抗诉15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7件。2件案件获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十大精品刑事抗诉案件,获奖数位居全区第一。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依法监督减刑、假释不当案件48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行为94件,监督社区矫正不当18件。深化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和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推进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提档升级。1件案件获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十大优秀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维护公正司法不止步。着力转变“重刑轻民”传统观念,下大力气强弱项补短板,回应群众对审判公正的期盼和执行难问题的关切。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1件,提请抗诉53件,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50件。对审判程序违法、执行活动违法发出检察建议21件,法院采纳21件。办理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案件1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获采纳,实现该类案件零的突破。积极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活动,参与协调劳资纠纷4起,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件,帮助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劳动报酬6万余元。

强化行政检察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不停歇。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3件,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2件,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3件(含2017年积案)。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加强与法院及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构建积极良性互动的外部关系,推动建立非诉执行监督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

强化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碧水蓝天不缺席。主动融入大局,找准切入点,将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作为公益诉讼的重点,打好碧水、蓝天、净土攻坚战。钦北区人民检察院挂牌成立全区首个公益诉讼局,在全区率先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拆除非法建筑7459.38平方米,挽回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104亩,复种补绿33亩,收回被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630万元,追缴欠税款562万元。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宣传,《穿越古今,民族英雄冯子材对话检察官,携手保护环境》微动漫获“共建共治·平安广西故事”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活动“微动漫”类一等奖。

四、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攻坚克难提高司法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服务保障顺应大局,持续抓好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努力提供更优更实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贯彻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圆满完成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部门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划转中央政法专项编制69个、转隶人员51人。主动衔接监察委员会办案工作新模式,出台《钦州市检察机关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办法(试行)》,实现监察委员会与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中的顺畅、高效衔接。认真履行审查起诉职能,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9件10人,提起公诉7件8人,在全方位反腐败格局中接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全力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及运行机制,根据履行职能需要、案件类型及复杂难易程度,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组织形式,设立12个固定办案组。坚持办案亲历性,领导干部直接办案、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成为常态。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694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7次。

全力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员额检察官管理、选任、退出、增补机制,遴选第二批员额检察官9人,办理员额退出35人。建立员额检察官办案定期通报制度,对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动态监督。健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定《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试行)》,探索“三类人员”管理新模式。

全力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行捕诉一体、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的办案机制,轻微刑事案件平均办案时间从原来的22天缩短到17天。探索开展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制度,提升检察建议质效,制发53份检察建议,收到回复41份,被采纳39份。构建检察业务分析研判监督体系,对核心业务数据进行研判分析,发布流程监控报告23篇,监控案件1733件次,发现并纠正法律文书不规范、案件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430个。

五、坚定不移全面加强检察自身建设,着力打造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队伍

坚持以更高站位、更实措施强化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队伍。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以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为引领,加强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不忘初心再扬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建设检察机关新时代讲习所,领导干部带头上讲台,搭建检察人员教育新平台。分类落实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素能培训,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和岗位技能培训230期2088人次。公诉业务培训课获评为第四期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3个集体获评为全区检察业务优秀集体,3人获评为全区检察业务能手,3人入选全区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积极构建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合作关系,与市环境保护局互派1名年轻干部挂职锻炼。

坚持抓监督严管理。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警示教育月活动,确保廉政教育全覆盖。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全力配合支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二巡视组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视工作,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扎实推进系统内政治巡察,对钦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强化对领导班子监督,制定《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以单定责、照单履责、跟单考责、按单问责”制度。全力支持保障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核查检察人员涉嫌违法违纪线索2件,转市纪委立案1件。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扶贫领域警示教育3次236人。

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健全完善市人民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分类指导制度,推动重心下移、检力下沉。狠抓科技强检,稳步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和智慧检务工程建设,检察工作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探索以信息化推动党建科学化,推进“智慧党建+”等平台建设,建成党员活动室、党员之家7个,2个基层检察院获评为当地党建工作示范点。

六、坚定不移树牢新时代接受监督新理念,践行权责明确、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理念,切实将检察权运行置于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中办发﹝2017﹞10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注重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专题视察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参加“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走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高度重视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信访案件2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做到件件抓落实,事事有答复。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诚恳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邀请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14人次、视察检察工作27人次、公开听证5人次。定期召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听取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

积极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深化检务公开机制,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两微一端”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889条、重要案件信息156条、公开法律文书1398份。加强检媒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传播检察正能量,讲好检察故事,用心服务法治建设、平安钦州建设。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拟撤案、不起诉等案件3件。市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新媒体优秀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面对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大局的适应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结构不优,员额检察官后备力量薄弱,检察辅助人员缺口较大,招人难留人难问题依然存在。三是检察工作与信息化建设深度融合不够,智慧检务建设仍需加强。四是全面从严治检仍有薄弱环节,个别检察人员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全市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重道远。对这些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钦州加快建设“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重要题词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全区检察长会议、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检察工作总基调,为加快建设“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构建大开放、大通道、大港口、大产业、大物流发展新格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常态化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牢记使命启新航”解放思想再讨论活动,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检察机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制度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狠抓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和创新检察意识形态工作,筑牢检察人员思想防线。

二、进一步服务钦州高质量发展,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立足司法办案推动平安钦州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服务保障社会治理现代化。继续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市委市政府“产业发展攻坚年”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提升年”部署,找准切入点,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保障企业经营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打击的高压态势。全面深入推进禁毒严打专项行动,以零容忍态度惩治毒品犯罪。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妥善化解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创新助推见义勇为工作,激励弘扬社会正气。

三、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2022年检察改革规划》,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并行。完善与监察委员会工作衔接机制,在惩治腐败中继续发挥重要职能作用。深化涉法涉诉纠纷机制改革,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现代科技与检察改革深度融合。

四、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法律监督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加快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加强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头雁”作用。抓好专业化建设,加快组建新型办案团队,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加强检察宣传,把检察宣传舆论工作重心转移到网络新媒体上来,提升检察宣传舆论驾驭力、传播力、影响力。重视建设好检察公共关系,让检察机关更好服务社会服务人民。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增强检察人员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五、进一步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机制,促进检察工作符合民情反映民意。健全完善人大会议会前会中会后与代表的联系沟通机制,更精更细更实做好代表联络工作,确保代表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健全完善专项工作报告制度,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确保人大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健全完善人大对司法办案的监督机制,确保人大司法监督实效。健全完善人大代表议案办理机制,提升议案办理质效。健全完善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机制,探索拓展评议范围。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履职,为钦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责任编辑:冯国旭 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