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局长 叶莉梅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与市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暨“服务企业年”活动为抓手,围绕加快建设“一带一路”南向通道陆海枢纽城市,构建大开放、大通道、大港口、大产业、大物流发展新格局,坚定不移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实现了全市财政平稳有序运行,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市组织财政收入148.01亿元,增长2.02%,一举扭转财政收入持续两年负增长的被动局面,将不可能变成可能,在逆境中实现了新的突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1亿元,增长2.45%,其中非税收入19.94亿元,非税占比为36.85%,较上年下降1.35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2.08亿元,完成预算的96.39%,增长8.18%。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收入质量继续提升,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79,3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1,03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74,32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7,963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2,581万元、调入资金205,02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31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59,083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485,3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20,78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82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84,08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6,661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3,969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主要是受项目跨年度实施等因素影响,部分项目专款结转较大。
(1)全市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1,031万元,增长2.45%。其中:税收收入341,635万元,增长4.68%;非税收入199,396万元,下降1.15%。
(2)全市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20,783万元,完成预算的96.39%,增长8.18%。主要支出情况如下:农林水支出186,416万元,完成预算的88.53%,增长1.61%;教育支出535,861万元,完成预算的98.8%,增长7.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757万元,完成预算的99.35%,增长10.51%;卫生健康支出292,749万元,完成预算的99.31%,增长13.62%。
2.市本级(含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钦州港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15,6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1,64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0,892万元、上解收入2,30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8,622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2,581万元、调入资金81,30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31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28,967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33,9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2,47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12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76,93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0,14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255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1,700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主要是受项目跨年度实施等因素影响,部分项目专款结转较大。
(1)市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1,648万元,下降0.82%。其中:税收收入205,677万元,增长0.76%;非税收入125,971万元,下降3.3%。
(2)市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2,470万元,完成预算的90.82%,下降1.04%。主要支出情况如下:农林水支出25,421万元,完成预算的79.09%,增长21.46%;教育支出112,200万元,完成预算的95.36%,下降21.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060万元,完成预算的95.74%,增长22.91%;卫生健康支出29,803万元,完成预算的97.25%,下降4.2%。
(3)市本级预备费执行情况。2018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5,860万元,执行中未动用,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市本级转移支付执行情况。市本级对县区转移支付支出76,937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44,56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2,373万元。
(5)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2018年末市本级预算周转金8,995万元,年度中没有使用,规模与上年持平。
(6)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资金安排使用情况。2017年末,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63,789万元,2018年通过将未动支预备费、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等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25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49,313万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73,73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986,930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537,686万元,增长86.84%;上级补助收入33,57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36,43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9,234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87,809万元,增长99.64%;车辆通行费收入14,853万元,增长26.1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429万元,增长64.85%等。
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支出896,773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509,399万元,增长127.67%;上解上级支出4,119万元;调出资金204,82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8,434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0,157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686,890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30,417万元,增长77.76%;上级补助收入12,76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91,43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2,271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97,703万元,增长94.06%;车辆通行费收入14,853万元,增长26.1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399万元,增长104.04%等。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635,528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371,867万元,增长128.8%;上解上级支出4,119万元;调出资金81,10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8,434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1,362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市本级和钦南区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度执行中只有市本级有发生数。
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567万元,其中当年收入2,486万元,上年结转8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2,036万元,其中当年支出1,836万元,调出资金2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31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245,269万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66,006万元,增长16.95%;上年结余收入479,263万元。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主要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3,894万元,增长35.8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20,261万元,增长7.5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0,051万元,增长22.2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7,430万元,增长17.93%。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52,2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7.04%,增长17.3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9,5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3%,增长10.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77,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13.19%,增长23.1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2,609万元,完成预算的126.41%,增长30.8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2,9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8.73%,增长20.59%。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93,001万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947,918万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69,341万元,增长16.68%;上年结余收入378,577万元。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主要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3,894万元,增长35.8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20,261万元,增长7.5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13万元,下降46.71%,下降的原因是犀牛脚、东场、龙门港3个镇及大番坡镇六村、深坪2个村委从钦州港区划转钦南区,其收支相应调整到钦南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8,903万元,增长37.43%。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82,0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5.49%,增长17.1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9,5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3%,增长10.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77,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13.19%,增长23.1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97万元,完成预算的90.08%,增长2.7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3,435万元,完成预算的121.76%,增长52.4%。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65,876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
2018年底,自治区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2,911,5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351,200万元,专项债务1,560,300万元。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514,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06,800万元,专项债务1,507,800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
截至2018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2,704,45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325,302万元,专项债务1,379,154万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311,95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985,129万元,专项债务1,326,824万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3.政府债券情况。
2018年初全市转贷政府债券余额2,170,725万元,其中:市本级1,935,657万元,县区235,068万元。当年自治区财政转贷我市政府债券595,517万元,其中:市本级420,401万元,县区175,116万元;当年政府债券还本119,675万元,其中:市本级97,567万元,县区22,108万元。2018年底全市转贷政府债券余额2,646,567万元,其中:市本级2,258,491万元,县区388,076万元。
(六)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核定我市2018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其他政策变动情况,我们将新增债务等收支纳入预算后相应编制了两次预算调整方案,并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第一次预算调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各安排705,534万元,比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预算数各增加84,227万元;第二次预算调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各安排756,308万元,较第一次调整各增加50,77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第一次预算调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各安排398,853万元,比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预算数各增加155,000万元;第二次预算调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各安排512,753万元,较第一次调整各增加113,900万元。
(七)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1.财源培植显成效,财政收入破困局。各级财税部门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结合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活动,加强服务重点税源企业,加大力度开辟新兴财源,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挖掘潜在税源,全市财政收入实现“扭负为正”,增长2.02%,破解了连续两年负增长的困局,其中:除重点石化企业税收以外的其他企业税收收入增长10.3%,财源建设成效显著;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6.85%,较上年下降1.35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一是抓好重点税源企业服务。成立市层面的服务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推动政企互利共赢工作领导小组,财政、税务、石化办、港区管委等部门通力合作,成功争取到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全年汽、柴油内销量比年初计划增加约70万吨,争取到自治区批准我市免抵调库指标11.75亿元,实现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全年入库税费比年初预计数多增加26亿元,为全年财政收入扭负为正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引导扶持重点行业发展。出台完善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一批扶持政策,通过梳理汇编惠企政策文件、举办政策解读宣讲会和专题讲座加大政策宣传,兑现建筑业、交通运输物流业、商贸服务业、房地产去库存等奖励资金6,070万元,实现“放水养鱼”、涵养税基,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税收分别增长38.1%、26.8%、2.7%、4.2%。三是统筹推进县域财源建设。成立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全市涉税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坚持全市财税联席会议机制,注重引导县区齐手共抓财源建设,推动县域财源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中马园区、钦北区、钦南区财政收入实现两位数增长,分别增长54.21%、20.55%、14.94%。
2.精准施策添活力,经济发展有质量。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彻落实新时期钦州发展的新目标、新思路,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转型升级。一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全年为企业减负超过2亿元。努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推进“惠企贷”业务,2018年发放“惠企贷”贷款1.26亿元;筹集2亿元作为钦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2018年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贷款0.86亿元;各县区财政出资1000万元设立农业信贷担保“风险准备资金”,大力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农担公司钦州办事处累计为139家涉农经营主体发放抵押担保贷款0.9亿元。推动行政审批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审批事项统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单个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全部压缩一半以上。二是大力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投入资金4.03亿元,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开放合作新平台。落实财政资金0.47亿元,支持钦州保税港区联检部门业务用房、钦州港果子山边地贸口岸联检楼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口岸通关条件。积极兑现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降低通关成本,兑现口岸“大通关”政策奖补资金0.3亿元,支持钦州港航线和集装箱业务及贵阳至钦州港铁路货运专列发展,助力港口吞吐量首次突破1亿吨。三是着力支持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投入资金3.9亿元,支持华谊化工新材料一体化基地、北部湾大型修造船基地、30万吨级码头等项目建设,促进临港产业发展;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0.6亿元,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投入资金0.3亿元,支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动力;统筹资金1.5亿元,支持三娘湾创5A级景区、千年古陶城创4A级景区,茅尾海休闲度假区等重点旅游项目,大力发展全域旅游。
3.突出难点抓落实,三大攻坚初见效。紧紧围绕年度攻坚任务,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筹措落实财政扶贫资金10.05亿元,大力支持推进2018年91个贫困村38,163名贫困户脱贫摘帽。落实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和财政贴息0.63亿元,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4.49亿元。统筹资金扶持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91个预脱贫村集体经济收入均已达3万元以上。保障异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需求,基本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定期通报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落实扶贫资金巡视整改,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确保障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二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资金支持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下沉钦州发现问题的整改,争取中西部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补助资金1.2亿元支持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整治等项目建设,申报发行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2亿元用于钦江流域环境治理工作,市财政安排钦南区和钦北区1,500万元用于治理“散乱污”企业等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指导灵山县、浦北县通过申报发行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0.6亿元用于南流江流域环境治理。安排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处置补贴0.24亿元,减少生活垃圾污染。落实资金3.23亿元,支持推进城区内河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钦江水质。落实资金2.38亿元,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落实资金0.53亿元,支持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和生态公益林保护,强化红树林等湿地保护和生态修护。筹措5.2亿元,支持推进镇级污水处理厂、乡镇片区垃圾处理中心、行政村村级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农村改厨改厕工程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行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三是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建立政府债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出台《钦州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钦州市本级政府债务风险化解五年规划》等,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政府隐性债务清查统计、政府融资担保和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融资清理整改等,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动态监控。多渠道筹集偿债资金,争取获得置换债券21.67亿元,全年共偿还政府债务本息约46亿元,到期债务均如期偿还,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4.支持民生补短板,社会发展更和谐。各级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民生支出需要,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99亿元,较年初预算节约0.29亿元;全市教育、社保、医疗及农林水等涉及民生支出186.22亿元,增长7.7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85%,2011年以来连续8年民生支出占比保持在80%以上,其中,落实财政资金超过40亿元,确保了为民办10件实事工程的顺利实施。一是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投入资金1.09亿元,支持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新增认定1个自治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4个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园区,新增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家、市级5家。统筹资金3.27亿元,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渔业成品油价格补贴等政策,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落实资金1.04亿元,支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林业改革、水利管理体制等农业农村各项改革工作。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金1.62亿元,支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全市983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标。二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城乡低保、医保、养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提标政策全部兑现,其中城市低保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30元提高到350元,农村低保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19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50元提高到490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16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达到55元。三是积极促进教育文体事业发展。市本级投入教育发展专项资金3亿元、争取上级补助15亿元,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着力解决“入学难”问题,新建成市十三中、市实验小学第二学区等项目,新增学位4,500个;探索通过PPP、公建民营等模式实施建设市第十七、十八中学等普通高中学校,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中央民大附中、京华双语学校等一批高中学校,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统筹资金2.2亿元,支持加快筹建北部湾大学,保障好自治区60周年大庆项目顺利推进实施。统筹资金1.55亿元,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成104个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3个乡镇文化站等公共文化场馆修建,创作完成“窑变千彩”、“南关魂”等文艺精品,成功举办国际半程马拉松赛事、世界沙滩排球巡回赛、第一届钦州坭兴陶文化艺术节暨南向通道陶瓷博览会、纪念冯子材诞辰200周年、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等一系列文体活动。四是协调推进城乡发展。投入资金3.68亿元,支持实施城市路网畅通工程,重点支持贯通环城北路、钦江五桥、扬帆大道北延长线、环城西路南段等快速路、环城路,基本打通城市环路。投入资金1.04亿元,支持“园林生活十年计划”、“智慧钦州”、特色小镇等项目,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投入资金3.3亿元,积极推进“美丽钦州·生态乡村”基础便民建设。投入资金4.29亿元,支持重点公路项目、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和养护。投入资金3.06亿元,支持廉租住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4.7亿元,支持扫黑除恶、反恐禁毒、警务指挥平台、天网工程、特殊监区医院、电子检务工程和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支持看守所、戒毒所和行拘所运转,支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积极建设平安钦州。
5.改革创新善突破,管理效能有提升。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改革步伐,推动改革取得新进展。一是积极推进财政投融资机制改革。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统筹政府引导基金0.5亿元,合作设立了5亿元临港产业投资基金;积极争取自治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和直接股权投资,获得自治区直投金额3亿元。加快PPP项目落地实施,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已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PPP合同。加大对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的奖励力度,支持4家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推动钦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钦州国际冷链物流示范项目、智慧天网工程等项目争取获得亚行、以色列政府等优惠贷款约2.72亿元。二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出台《钦州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加强对预算编制工作的考核,不断提高编制质量。扎实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财政预决算公开同一平台(或专栏)建设,及时公开各级政府各部门预决算等信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市共收回资金5.34亿元安排用于急需项目。建立市本级预算项目库,完善预算项目储备管理。三是加快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所有200万元及以上的部门预算项目、所有扶贫项目资金和所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范围,所有非涉密市直一级预算部门均需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建立市本级预算绩效评价中介服务机构库,并委托入库中介机构对民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项目开展绩效再评价,及对项目绩效目标跟踪监控情况进行复核。将预算绩效管理和2019年度预算安排挂钩,对不按时报送项目绩效目标和自评报告、项目绩效再评价评定为不合格及项目支出进度慢的,相应扣减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4,500万元。四是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出台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自治区对县财政体制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县区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其中浦北县在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排名全国第175名、全区第4名,获得自治区奖励1,000万元;根据市委皇冠体育:钦州港区不再代管钦南区部分镇村的决定,调整完善有关财政收支事项。
6.监督管理强约束,资金使用更规范。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强化财政管理监督,保障财政资金高效安全运行,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一是建立完善财政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出台《钦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加大对财政资金失信失范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国有资产等管理,稳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报告试点,顺利完成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进一步摸清了各类国有资产的家底。全面组织完成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夯实会计基础管理。二是加大专项财政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财政社保专项资金、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等一系列检查,查出不符合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扶持范围的家庭享受了扶贫政策、未及时对部分家庭户进行脱贫认定、虚报冒领专项资金、会计核算不实、违规调度社会保障资金等问题,通过处理、处罚、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有力规范财经秩序。三是加强财政国库管理。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等,加大公务卡推广使用力度,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全市集中支付改革资金量241.19亿元、增长12.17%,公务卡刷卡使用率高达74.22%,同比提升11.67个百分点。四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立政府采购特约监督员机制,建设网上商城交易系统,实行小额工程定点采购模式,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全市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3.58亿元,实际采购金额32.13亿元,节约资金1.45亿元,节约率4.31%。五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坚持采用“财政自主评审”创新模式,加大对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有效遏制项目建设高估冒算和超概预算等浪费现象,全市完成评审项目金额81.84亿元,审减额5.12亿元,平均审减率6.2%。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钦州市全市和市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各位代表,由于2018年度决算编制尚未完成,现在向各位代表报告的全市与市本级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实际执行情况相比会有一些出入,待全市与市本级决算编制完成后,再按照《预算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或批准。
总体看,2018年全市财政运行基本平稳,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各项财政改革取得新的进展,但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小,可用财力不足,财政增收乏力,刚性支出需求不断扩大,财政平衡难度进一步加大;政府债务负担沉重,风险防控难度大;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没有根本改变,资金使用碎片化问题亟待解决;财税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财政监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形势,2019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培育地方财源,强化收入征管,努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贯彻预算法,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全面构建大开放、大通道、大港口、大产业、大物流新格局提供财力保障。
(二)2019年财政政策
按照中央、自治区的部署,2019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一是继续实施减税降费。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好阶段性降低企业“五险一金”缴费比例、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各种收费等措施,大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二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确保对乡村振兴战略、精准脱贫、生态环保、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三农”等领域和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提高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和普惠性。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预算安排与绩效管理相结合,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以绩效为导向,严格支出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加强债务管理,合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加大偿债资金筹集力度,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合理安排收支预算规模,做好民生工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把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全市收入预算安排。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1,956,8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2,110万元,增长2.05%;上级补助收入894,68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3,969万元;调入资金297,27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59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9,200万元。
(2)全市支出预算安排。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1,956,8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08,816万元,增长3%;上解上级支出21,65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6,371万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市本级收入预算安排。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687,1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8,752万元,下降6.9%;上级补助收入102,346万元;上解收入2,30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1,700万元;调入资金73,22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59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9,200万元。
(2)市本级支出预算安排。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687,1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0,922万元,下降5.03%;上解上级支出14,78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4,65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6,771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预备费安排情况。2019年市本级预备费安排5,619万元,用于预算执行过程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增加支出和其他不可预见的支出。
——市本级“三公”经费安排情况。2019年市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30万元,同比下降11.09%。其中:公务接待费2,500万元,下降19.3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600万元),下降4.32%;因公出国(境)费330万元,与上年持平。
——市本级对县区转移支付安排情况。2019年市本级对县区转移支付安排54,654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7,54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7,105万元。
(3)市本级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安排情况。
——基本支出经费安排情况。基本支出安排171,905万元,主要是保工资、保运转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单位专项安排情况。单位专项安排73,309万元,其中:保障重点工作开展的专项业务费55,952万元,设备购置费7,695万元,单位基建专项经费9,403万元,单位其他专项业务费259万元。
——市委市政府重大专项经费安排情况。市委、市政府重大专项经费安排8,845万元,其中:旅游发展专项经费1,680万元,招商工作专项经费510万元,宣传专项经费1,000万元,人才发展专项经费2,440万元,基层组织建设(党建)专项经费2,480万元,平安建设专项经费735万元。
——保障民生的支出安排情况。保障民生的专项资金支出安排62,096万元,其中:卫生健康社保专项14,349万元,教科文发展专项32,765万元,农林水发展专项8,941万元,其他民生发展支出6,041万元。
——支持产业发展专项安排情况。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8,200万元,其中:工业发展专项7,240万元,服务业发展专项3,745万元,建筑业发展专项1,500万元,总部经济发展专项3,000万元,安全生产发展专项300万元,节能减排专项2,220万元、金融发展专项195万元。
——偿债资金安排情况。主要是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76,77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666,226万元,其中:当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570,426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18,636万元),增长6.09%;上级补助收入5,64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0,157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666,226万元,其中:当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84,169万元,增长38.78%;上解上级支出2,200万元;调出资金279,857万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393,008万元,其中:当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40,73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04,630万元),增长3.12%;上级补助收入91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1,362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393,008万元,其中:当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18,549万元,增长61.93%;上解上级支出2,200万元;调出资金72,259万元。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19年,市本级与钦南区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10,421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89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3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10,421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9,451万元,调出资金970万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19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10,221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69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3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10,221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9,251万元,调出资金970万元。收支平衡。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安排1,359,716万元,其中:当年收入766,715万元,增长0.09%;上年结余收入593,00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713,413万元,增长9.37%。年终结余646,303万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19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安排1,023,921万元,其中:当年收入558,045万元,下降1.98%;上年结余收入465,87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526,637万元,增长9.25%。年终结余497,284万元。
各位代表,现在报告的2019年全市预算是代编的预算,是一个指导性的指标,待各县区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我们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汇总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七)全市与市本级政府债券安排情况
目前自治区还未下达我市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待自治区下达后,我们将根据自治区下达情况,按规定程序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八)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情况
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19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前,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加快安排上年结转项目支出,并及时安排必须支付的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市本级财政在2019年预算草案批准前共安排支出2.8亿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金发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6亿元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7亿元。
三、完成2019年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2019年,我们将围绕上述预算安排,以“产业发展攻坚年”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提升年”为抓手,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源建设,提高资金绩效,推进深化改革,强化财政监管,重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效能,确保全年预算目标顺利完成。
(一)加强财源培植,强化收入组织
一是加大对重大项目扶持力度。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加大财政资金与产业基金、信贷资金、社会资金的联动,加大对西部陆海新通道、临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县域工业等领域重大项目扶持力度,支持抓好重大项目建设,促进项目集中、财源集聚。二是支持培育总部经济。安排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强化对总部经济发展的扶持引导,加快培育“数字钦州”、建筑产业园、交通物流、航运、贸易等总部经济发展,培植皇冠体育财源增长点。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引导金融加大服务力度,推动政府投资基金加快运营,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壮大财源基础。四是加强财政收入组织。抓重点税源,强化对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政策指导。加快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加强税务、财政、工商等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利用,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确保应收尽收。防空转虚收,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规范财政收入核算和缴库管理。
(二)保障重点支出,提高资金绩效
一是继续优化支出结构。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全市统一按照6%的比例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支持事关我市发展稳定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重点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工业高质量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项目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及“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资金需求。二是切实加快支出进度。进一步完善“督导结合、双向发力”的财政支出工作机制,督促预算单位落实100万元以上项目承诺推进制度,完善执行红黑榜通报制度,倒逼预算单位增强支出预算执行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多管齐下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三是切实强化预算约束。年度预算批复后,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严格落实预算法,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切实强化约束,维护预算严肃性。完善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对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偏慢、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适当核减其下一年度经费。四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皇冠体育: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推动专项资金清理整合,从绩效目标设立、执行监控、事后评价、结果应用等全过程监督专项资金效果,扩大绩效评价覆盖范围,完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
(三)推进财税改革,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在自治区出台公共服务领域自治区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市以下相关领域改革方案,争取在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等共同财政事权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根据中央总体部署,加快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主动跟进房产税、增值税、车辆购置税等改革步伐,理顺税费关系。二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加大四本预算统筹力度,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着力打造透明预算,积极推进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统一规范聘用人员经费安排标准,探索建立同类项目的标准化管理模式,继续推进政府支出经济分类改革,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三是改进支持方式。规范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强监督管理和示范引领,争取皇冠体育项目落地实施。改革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继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积极申报自治区政府投资基金项目,加快地方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运作,支持促进一批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并运营,探索建立国有资金入股民营企业融资后再适时退出的企业融资新模式,发挥财政资金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引导作用和乘数效应。
(四)保障资金安全,推动风险防范
一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对政府债务、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和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的统计和监测,做好偿债资金需求等计划,统筹各项资金,确保按期偿还债务。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妥善处置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和资产,通过兼并重组、合法合规给予平台公司经营性资产、特许经营权等方式做强做大平台公司。二是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抓好政府债务风险、资金安全、财政收入质量和支出规范等方面检查,并选择扶贫、涉农涉企、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专项资金领域开展检查。三是加强内控建设。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强化财政业务全流程监控,完善各级财政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进一步提高动态监控效能。积极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四是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建立完善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依法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严格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要求,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抓好各级巡视巡察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运行。
各位代表,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开拓创新,锐意改革,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为加快建设“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构建大开放、大通道、大港口、大产业、大物流发展新格局做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冯国旭 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