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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莅钦开展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2019-04-16 25163次浏览 作者:陆燕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莅钦检查我市实施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情况。黄长钊 摄

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李拥军对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提出意见建议。黄长钊 摄

副市长黄毅代表市政府向检查组汇报我市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情况。黄长钊 摄

检查组先后来到了中国移动钦州分公司白海豚营业厅进行实地调研。李艳红 摄

 

本网讯 4月16日,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李拥军带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16日下午,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9个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了解了我市在市消费维权工作机构设置、旅游业经营、商贸行业监督等领域开展《条例》执法的情况,并就机构改革、重点行业监督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讨论,交流了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钦州扎实开展《条例》执法工作,尤其是在老年人消费教育和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上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如何深入推进机构改革,多部门形成合力、增强打击网上传销的力度、提高群众维权意识等方面仍有待提高。建议,钦州要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密切关注消费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经营者的教育宣传;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协调一致的市场监管和投诉体系,畅通投诉渠道,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钦州经济社会发展。

在钦期间,检查组先后来到了中国移动钦州分公司白海豚营业厅和仟仟万家超市,就维权流程、售后服务、机制告知等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赵海东参加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力、黄源扬出席,副市长黄毅陪同检查。(陆燕)

(责任编辑:谭乃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