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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莅钦开展代表建议督办调研

2019-06-04 7066次浏览 作者:吴丹萍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6月3日至4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莅钦开展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91号代表建议督办调研。吴丹萍 摄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韦以明对我市办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91号代表建议提出要求。吴丹萍 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力就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速生桉整治、建设水源林方面提出意见。吴丹萍 摄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与参会人员积极互动。吴丹萍 摄

自治区人大代表对桉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吴丹萍 摄

桉树种植户代表向调研组反映林农桉树改造中遇到的问题。吴丹萍 摄

 

本网讯  6月3日至4日,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韦以明带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我市办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皇冠体育: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速生桉整治、建设水源林的建议》(第591号)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调研。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自治区林业厅皇冠体育:印发进一步调整优化全区森林树种结构的实施方案(2015-2020)》以及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市各县区自2015年始相继探索开展摸底调查森林资源情况,走访桉树种植户宣传政策,划分重点改造区域,采用先进营林技术,优先对国有林地进行树种结构调整,建立示范项目等推进水源地速生桉改造工作。

调研组于4日上午与市委政法委,市人大法制监察委、城建环保委、农业与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桉树种植户等进行座谈,就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速生桉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探讨。

调研组认为,钦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速生桉改造工作较为重视,上下联动,桉改工作已初显成效。建议钦州市、县区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自治区、钦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提出树种更新改造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切实抓好饮用水水源地速生桉改造工作,保障人民饮水安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丽丽、黄力陪同调研。(吴丹萍)

(责任编辑:谭乃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