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市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召开《钦州市主城区青年水闸东干渠和西干渠保护管理条例(草案)》统一审议会议。何康 摄
市人大法制监察委主任委员韦猛忠主持会议。何康 摄
委员们认真审议《条例(草案)》。何康 摄
本网讯 10月9日,市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召开《钦州市主城区青年水闸东干渠和西干渠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统一审议会议。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条例草案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条例草案开展了立法调研、征集意见以及部门论证等一系列立法工作,形成条例草案建议修改稿,市人大法制委依法定程序召开委员会会议就条例草案进行统一审议。
法制委组成人员注重分析条例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认真逐条审议,特别是就条例草案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定、编制规划、建设审批、政府及部门职责、禁止行为、干渠清淤、法律责任等重点条款进行了深入反复推敲和论证,并充分提取了与会相关部门的意见,最终采取民主集中制形成统一审议意见。
下一步,修改后的《钦州市主城区青年水闸东干渠和西干渠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将提交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主任会议审议后,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农业与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城管执法局、行政审批局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何康)
(责任编辑:谭乃豪 陈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