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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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5 9518次浏览 作者:钦州人大网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900个日夜的牵挂

 

 

——市人大常委会督办1号议案维护城区居民饮用水安全纪实

 

 

成功∕文

 

    “我家的自来水变清了,变大了”,这是钦州城区居民最近的欣喜发现。市人大代表庞才光说:钦江水质明显改善,为10年最好。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关注民生,倾力解决钦州城区居民饮水安全问题的结果。

    水是生命之源,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社会和谐。皇冠体育:注重以人为本,心系人民群众的健康,把城区居民饮用水安全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可持续发展战略问题来关注,强化监督,认真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解决城区居民饮用水安全问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

目光:关注着代表的呼声

    钦江是钦州市的母亲河,源于灵山县平山镇东山山脉东麓的白牛岭,流经灵山县、钦北区、钦南区共13个城镇后汇入茅尾海,全长179公里,流域面积2260平方公里,流域内人口133万人。钦江是钦州中心城区目前唯一的饮用水水源地,钦江水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到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健康与生命安全。

     根据近年来对钦江水质监测的结果表明,钦江各河段水体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污染,特别是在枯水期,江河水流量小至1个流量左右时,污染更为严重。由于受到污染,近年来钦江发生了3次水体污染事件。

    对此,人民群众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从2005年起,每年人代会都有人大代表提出整治钦江的议案,群众都在焦急地盼望。人民在急、代表在急,人大在关注。成立于2006年的钦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和高度重视人大代表与居民群众的呼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振毅认为“整治钦江、保护居民饮用水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安定,任重而道远,需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合力攻坚。我们一定要为百姓群众解决好饮水安全问题”。

    2008年2月18日,在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庞才光等10名代表联名提交了《皇冠体育:整治钦江污染、保护饮用水安全的议案》,呼吁要对钦江污染进行综合整治,尽快解决好钦州城区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在议案审议中认为,庞才光等10名代表提出的议案,反映了群众要求改善生态环境、确保饮用水安全、构建和谐钦州的心声,钦江污染问题亟待解决。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政府与职能部门多年的努力,整治钦江污染问题的条件已经具备。决定将庞才光等10名代表提出的《整治钦江污染,保护饮用水安全的议案》作为市三届四次会议的1号议案,交由市政府办理,用两年时间整治钦江污染,保护饮用水安全,使事关30万钦州城区居民饮水安全和社会和谐的民心工程进入攻坚阶段。此事向社会公布后,居民群众高兴地说“市人大和市政府这次真的为我们办了一件大好事”。

督办:围绕着水质的改善

    为了有效监督和支持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钦江整治与改善水质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连续3年把“1号议案”办理列入监督工作重点,认真督办,造福人民。

    考察调研,实地督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敏成、陈丽丽分别于2008年6月和2009年3月组织市政府领导、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及部门负责人沿着钦江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对1号议案的办理情况进行实地督办。调研组下县区、进工厂、访群众、查现场,务求掌握实情、找准症结、有效监督,将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经过调查了解,调研组认为,钦江主要污染源来自部分企业生产超标排污造成的污染,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没有经过有效处理直接排放造成的污染,水产畜牧业的排泄物及农林业中残留农药、腐烂植物等带来的面源污染,抽砂采矿活动搅动河床沉积物、机械油泄漏等造成的水体污染,医疗卫生废水未达标排放带来的污染,生活垃圾堆放导致的地表径流等造成的污染。多年来,尽管对钦江污染的整治没有停止过,但是由于一些地方和企业的领导对环保问题重视不够,环保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排污监测手段单一,工程庞大和投入较多,整治难度大,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以人为本是人大工作的本质要求。为此,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政府把整治钦江污染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落实“以港兴工、三化互动”发展战略和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作为为民办的实事好事和社会系统工程来统筹考虑安排。要通过编制和完善钦江环境规划,积极有效地推进企业治污减排,加快对城镇生活污水及垃圾的有效处理,切实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抽砂采矿污染源的整治,积极开展医疗污水治理等措施,通过两年的综合整治,使钦江污染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有效改善钦江水质,确保饮用水安全。为钦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市政府要分别在2008年底、2009年底和2010年6月30日前将议案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并答复人大代表。

    会议审议,协调督办。2008年3月14日和4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1号议案进行两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求市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办理1号议案的重要性,从依法行政的深度理解并把握好案的办理,尽全力做好议案的办理工作,给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副市长黄洲在会上就议案的办理作了具体部署,表示一定要加强领导,作出总体综合整治方案,高质量办好议案,确保钦江整治的实效。

    2008年6月30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结合节能减排工作开展,对“1号议案”办理进行审议,要求通过开展“环保钦江行”、“我爱母亲河”、节能减排“百日行动”等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提高钦江整治成效。

    2009年8月28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又听取市人民政府陆海生副市长皇冠体育:办理“1号议案”的专题汇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经过认真审议,在充分肯定政府工作的同时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健全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增加资金投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要不断改善水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视察检查,专项督办。2008年11月18-20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皇冠体育:副主任张振毅和副市长陆海生、广西预备役师副师长张富文等20多名我市选举产生的驻钦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代表参加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在我市开展节能减排、整治钦江工作的集中视察活动。连续三天,驻钦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代表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世丰陪同下,不辞辛苦地察看了钦州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市一中新校区和钦州港区大洋粮油、东方资源、钦州燃煤电厂等企业的节能减排情况,并深入到灵山县,察看了灵山县综合污水排放情况、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情况,抽查了部分处污流程记录,察看了该县人民医院和陆屋糖厂、永盛铁合金厂、檀圩镇水泥厂的节能减排情况,并听取了钦州市人民政府和市水利局、市建规委、市经委和相关企业有关节能减排情况的工作汇报。在绿树环抱的城西污水处理厂,看到混浊发臭的污水经过处理后的变成清澈无味时,代表们直点头,纷纷为钦州历时6年终于建成这第一个污水处理厂,使钦州的污水有了妥善处理而高兴。

    来到灵山县城江边,看到两岸河堤苍翠整洁、风景如画,县城综合污水排放口排出的水不再像以往一样浓黑发臭。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皇冠体育:副主任张振毅高兴地说:“前几年穿白衬衫在这里站一会儿就全身黑了。如今灵山县城的江水比前几年清澈了。经过整治,明显可见钦州的水质变好了,粉尘减少了,臭味淡化了,空气清新了。”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技术设计部副主任韩兰生代表由衷地说,从北方来到钦州工作,觉得广西最大的优势就是拥有的发展优势和青山绿水。北方目前已是冰天雪地,而且因为烧煤取暖天空都是灰蒙蒙的。而钦州现在到处都是一遍绿色,真的很美,我们应该倍加珍惜!

    2009年6月15日至17日,市人大常委会再次组成执法检查组,检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在我市的实施及钦江综合整治情况。检查组先后听取了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和钦北区人民政府皇冠体育: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况汇报,并实地查看了供水和污水处理、河道采砂和部分企业的废水排放等情况。为了有效推进《皇冠体育:整治钦江污染,确保饮用水安全的议案》办理,执法检查组建议各级政府要严把项目审批关,继续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继续抓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坚决防范水环境安全事故,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确保饮水安全和环境安全。

整改:维护了水源的安全

    2008年5月代表议案交办后,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采取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钦州城区居民饮水安全。

    市政府高度重视水资源的保护工作。市政府黄洲副市长在2008年9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议案办理工作,并牵头成立领导与协调机构,加强领导和指导。各级政府分别把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落实各项措施,加强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同时把钦江整治列入市政府2008-2009年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程,纳入政府的政绩考核指标,切实抓好。2008年5月,市政府启动重要江河湖海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现已编制完成《钦州市钦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调查及整治规划报告》,禁止在钦江流域新布局水污染企业。市环保局严把涉水项目建设环评审批关,严格执行环评规定和“三同时”制度,防止项目建设投产后产生新污染。2008年—2009年,全市共受理审批建设项目1060个,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或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项目11个,关闭了49家污染严重的非法小造纸厂、浸竹片厂,关闭了2家治理不达标、污染严重的酒精厂和造纸厂。市水利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我市17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先后在钦江等饮用水水源地段设立76块永久性标志牌,投资1500万元改造市水厂进水管道3.5公里,保证了进水安全。市住建委投资400万元改造城市供水管网59.2公里,提高市民用水水质。到目前为止,钦江饮用水水源地段未发现排污口及违法建设项目。市发改委、环保局、水利局、住建委、国土局、农业局、林业局、工信委、水产畜牧局等相关部门把议案办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分工一名领导负责,落实人员具体抓,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制定方案,建立机制,一抓到底。

    加大对农业生产污染和村镇生活污染的整治力度。经过努力,目前,钦江流域共有沼气池6万多座,年产沼气18万立方米,保护森林面积15万亩,年处理人畜粪便能力150万吨,有效减少了畜粪对环境的污染。此外,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场实行限期治理,对严重污染水体的水产养殖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坚决取缔密度过大的水产养殖,严格控制钦江中的网箱养殖规模。

    加大对排污企业环境安全责任监管力度。2009年5月5日,时任市长张晓钦、市委副书记黄伟京、副市长郭元亮带领建规、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先后检查了钦江一桥污水提升泵站、河西污水处理厂、城区饮用水源改造项目和钦江治污工作,重点协调解决了钦江治污工作所涉及的征地拆迁、工程资金等问题,并要求市建规委尽快制定向钦江停止排污的工作计划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按照污染源分类监管要求,将全市57家排污单位列为重点监管企业(其中涉水企业39家),做到对重点监管企业每月一次的环境现场监察,及时整改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促进企业达标排放。继续对钦江流域内沿江的24家医疗机构排污情况进行整治,加快改扩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进度。议案办理以来,市人民政府加大对“十五小”、“新五小”等高耗能、高污染、低产率企业的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了污染事故的发生。目前,钦江一桥日排污3万吨的排污口已实现停排。

    积极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全市已有38家重点排污企业投入资金1535万元安装现场端自动监控设备48套,其中钦江流域已有5家重点废水排污企业安装现场端自动监控设备6套,并与市环保局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实现联网,废水监控设备与环保部门监控中心形成的污染源监控系统能自动显示、监控企业排放废水的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指标。同时,坚持监测报告制度,市水文水资源局在钦江等河流及饮用水源地设立了17个监测断面,定期取样进行水质监测,随时掌握水质变化动态。去年以来,全市没有发现企业超标排放废水的情况,企业均做到达标排放,钦江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加大对治污设施建设的投入。钦江流域的3家糖厂和1家酒精厂在2007/2008、2008/2009、2009/2010年生产季节投入污染治理资金6500万元治理污染,确保达标排放。针对钦州市国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钦州市河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未有规范设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未能与市环保局监控中心正常联网和传输数据等问题,先后向钦州市国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钦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钦州市河西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单位)下发了《皇冠体育:限期整治、设置规范化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的通知》、《皇冠体育:限期整治、设置规范化排污口的通知》,责令城市污水处理的建设单位和经营单位限期整治、设置规范化排污口、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并能与市环保局监控中心正常联网传输数据。同时,对钦江流域排放污染物未达标的排污单位,依法限期治理,促进排污单位达标排放。

    加强对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的整治。2008年至2009年,市政府组织国土、水利、公安、检察、法院、司法,以及钦南区、钦北区等有关部门采取了多次联合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300人次,先后对影响钦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平吉河段、久隆镇定蒙渡上游的非法采砂场进行重点整治,依法拆除非法采砂场224处、工棚226间,依法扣押装载车16辆、采砂座机4台、柴油机52台、其他采砂设备一批。此外,组织水政监察人员,采取定期巡查和突击巡查、日间巡查与夜晚巡查、上班巡查与假日巡查、陆上巡查与江上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对钦江青年水闸至久隆定蒙渡口河段水源保护区的巡查监管力度,切实加强钦江采砂管理,有效维护钦江环境。

    积极实施钦江两岸截污工程建设。钦江西岸一桥至三桥段截材公司大排污口、一马路排污口、二马路排污口、市三中排污口等已全部截流,由市河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同时,加快筹建钦江东岸河东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8万吨,计划 2012年10月竣工投产,相配套的污水管网也将同时建设,届时钦江东岸的污水实现全部截流停排。同时,加强水源保护区的规划管理,禁止在钦江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进行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其他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

    全面加强钦江流域的生态建设。积极实施钦江流域防护林建设工程,从源头上改善钦江水质。去年,灵山县投入20多万元购买100多万株桐棉松、湿地松苗木送给作为钦江源头的灵东水库库区农民种植水源林6000亩,其中绿化库区流域荒山1000亩,改造和补植库区疏残林5000亩;今年又投入60多万元,在灵东水库库区改造疏残林种植水源林5000亩,购买杂交竹苗2.6万株,在钦江两岸营造沿江水土保持基干林带42公里。

    由于认识到位,责任落实,领导重视,监管有力,钦江综合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据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钦江河流水质情况表明,2008年以来钦江青年水闸饮用水源地断面总体水质继续维持在三类水质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二类标准)从2008年的66.7%提高到2009年的100%。钦江各河段水质较上年进一步好转,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据广西沿海水环境监测中心的监测资料显示,通过加强管理和一系列的整治活动,钦江青年水闸水源地水质混浊度一年比一年明显好转,尤其是2009年,全年水质监测结果均为优质以上,是近10年来最优水平。

落实:致力于保护母亲河

    今年6月30日,将是《皇冠体育:整治钦江污染,确保饮用水安全的议案》进入“办结期限”。为了抓好倒计时的冲刺,6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敏成带检查组开展议案交办以来的第9次专题督查,以座谈会和实地察看的形式了解钦江治污近期目标完成进度和效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行政、关注民生、造福民众的高度进一步落实责任,善始善终,常抓不懈。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工作要加快进度、抓紧整改,确保在6月30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上通过审议评定。市政府副市长陆海生在座谈会上明确表态,继续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抓好钦江污染整治与母亲河保护工作。市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住建委、国土局、水利局、农业局、卫生局、环保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以及灵山县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和钦北区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等有关方面负责人分别汇报办理1号议案的主要举措。座谈后,全体参会人员到第二水厂施工现场、青年水闸饮用水源地、市自来水公司取水口等实地察看综合整治效果。

    两年半,900多个日夜。“1号议案”引起市人大常委会真切的牵挂和连续的跟踪督办,带来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积极的联动效应,唤起皇冠体育民众保护母亲河的热情。

    许多参与了跟踪督办钦江水资源综合整治的人大干部感慨:对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1号议案专一事项的连续监督时间之长前所未有;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综合治理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效果之好前所未有。通过对这一议案的监督和办理,促使钦江水质逐年好转,水源环境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使人大代表的呼声得到体现,让居民群众喝上了“放心水”,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赢得了社会的赞许。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