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下旬至11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钦州市八寨沟景区保护条例立法前调研。此为调研座谈会现场。周春梅 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绍兰就做好景区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提出要求。周春梅 摄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蒙启鹏作发言。周春梅 摄
市直有关部门就如何做好景区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周春梅 摄
调研组分别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林业局、滨海置业集团公司等相关部门开展实地调研。 周春梅 摄
在八寨沟景区实地调研。 刘莹妃 摄
分别与贵台镇政府、洞利村和那略村干部以及群众代表座谈,深入了解立法需求。周春梅 摄
与钦北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座谈,了解景区的保护情况和存在问题。周春梅 摄
本网讯 为进一步摸清八寨沟景区现状和管理保护情况,了解景区立法保护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绍兰率调研组于2019年9月下旬至11月上旬,到八寨沟景区开展立法前调研。
钦州市八寨沟景区位于钦北区贵台镇洞利村境内,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景区主要包括八寨沟、万寿谷两条原始森林沟谷及八寨沟漂流三部分。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飞跃发展,八寨沟景区成了钦州的一张名片,但景区仍存在周边村民在景区内修建坟墓、捕杀动物、砍伐中草药材、采摘野生竹笋及在景区周边乱搭乱建等行为,为此,有人大代表提出对八寨沟景区保护进行立法的建议,市五届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代表呼声,经过调研,确定将其列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201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调研组实地察看了八寨沟景区及周边的镇村,分别与市、钦北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景区所在镇和有关村的干部和群众代表座谈,全面了解景区的保护情况和存在问题,认真听取有关各方对于八寨沟景区保护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紧迫性及进一步做好景区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
李绍兰指出,八寨沟景区保护立法工作,要以问题为导向,明确立法要保护的目标,完善相关的规划,划定要保护的范围,同时要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进一步理顺景区管理体制,明确责任主体,加强执法和监管,解决景区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她强调,要认真总结我市既往的立法经验,做好八寨沟景区保护条例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紧迫性分析,为精准立法提供参考依据。(周春梅)
(责任编辑:谭乃豪 陈俐)
(责任编辑:谭乃豪 陈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