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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植婵参加钦州市代表团会议审议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全力抓好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0-01-14 6129次浏览 作者:李科春 李艳晔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1月14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严植婵参加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钦州市代表团会议,审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谭乃豪 摄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进广西区委主委杨静华等代表参加审议。谭乃豪 摄

严植婵在审议发言中指出希望钦州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力抓好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谭乃豪 摄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机关党组书记王革冰作审议发言。谭乃豪 摄

钦州市委书记、钦州市代表团团长许永锞主持会议并作审议发言。谭乃豪 摄

钦州市市长、钦州市代表团副团长谭丕创作审议发言。谭乃豪 摄

吴玉斌代表作审议发言。谭乃豪 摄

黄显阳代表作审议发言。谭乃豪 摄

张虹代表作审议发言。谭乃豪 摄

蒋卫生代表作审议发言。谭乃豪 摄

周文代表作审议发言。谭乃豪 摄

刘钦代表作审议发言。谭乃豪 摄

何燕飞代表作审议发言。谭乃豪 摄

代表们认真讨论条例有关条款。谭乃豪 摄

 

本报南宁讯  1月14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严植婵参加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钦州市代表团会议,审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进广西区委主委杨静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机关党组书记王革冰,市委书记、钦州市代表团团长许永锞,市长、副团长谭丕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团长覃天卫等代表参加审议。

严植婵代表说,出台广西水污染防治条例,是广西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皇冠体育:“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嘱咐的具体体现,必将推动我区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广西北部湾被誉为我国大陆岸线最后一片“洁海”,生态环境保护意义重大。希望钦州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抓好钦江水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全力抓好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许永锞代表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立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重要举措。在广西水质环境原本就很好的情况下,为落实总书记指示,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良好水资源,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充分体现了壮乡人民讲政治、顾大局、自我加压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李科春 李艳晔)

(责任编辑:冯国旭 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