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研究布置会召开。谭乃豪 摄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党委)书记吴志新主持会议并讲话。谭乃豪 摄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机关党组(党委)副书记裴明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谭乃豪 摄
与会同志认真学习《条例》精神。谭乃豪 摄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常委会机关意识形态工作,12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党委)召开专题会,研究布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党委)书记吴志新主持会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机关党组(党委)副书记裴明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吴志新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部署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工作。
吴志新指出,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意识形态工作永远在路上,机关全体同志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高政治站位,巩固意识形态工作防线;加强工作引导,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网络监管,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党委成员参加会议,部分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谭乃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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