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至24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此为市领导李磊岩率检查组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听取有关感染性疾病救治工作的介绍。颜文静 摄
检查组在市第二自来水厂检查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颜文静摄
在市卫生健康委举行座谈,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有关工作情况汇报。颜文静 摄
在灵山县举行座谈,听取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吕东旭 摄
在浦北县疾控中心检查传染病防控工作。吕东旭 摄
在钦南区黄屋屯镇开展座谈交流。颜文静 摄
在钦北区鸿亭街道小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查。颜文静 摄
本网讯 为全面了解传染病防治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进一步贯彻落实法律各项规定,保障传染病防治法的有效实施,3月9日至24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
活动中,市领导李磊岩率执法检查组深入我市各县区及市卫生健康委、第一人民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第二自来水厂等地,通过实地检查、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和查阅相关材料等方式,对我市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认为,一直以来,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视卫生和健康事业发展,在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过程中,传染病防治体系基本建立,工作机制逐渐完善,措施保障不断加强,防治能力明显提升,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为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打下良好基础。
检查组指出,我市传染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在基础设施、防护物资、队伍配备、业务能力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传染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切实加强传染病法的贯彻执行,不断加强和改进传染病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传染病防治工作整体水平。
(责任编辑:谭乃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