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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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4月23日在钦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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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效率、队伍素质能力和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实现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8170件,同比上升25.98 %,审结27194件,同比上升26.65%,结案率96.54%,同比上升0.51%。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44.54件,同比增加32.04件。其中,市中级法院共收案4339件,同比增长22.26%,结案4092件,同比增长22.55 %,结案率94.31 %,同比增长0.22%。全市法院新收案件数、结案数、人均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6个集体或个人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涌现出全国优秀法院钦北区法院、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黄庆华等一批先进典型。

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一审审结刑事案件1996件,发生法律效力1958件3104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罪犯107人。审结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50件。审结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796件。审结欺行霸市、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98件。审结贪污贿赂等案件18件。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04件。钦南区法院依法对12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被告人判处刑罚。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公安、检察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制定《皇冠体育:加强和规范对涉黑恶犯罪案件提前介入的规定》,形成打击合力。全市法院受理一审涉黑涉恶案件23件122人,审结22件,一审认定涉黑“保护伞”案件1件1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10件48人。摸排并移交核查涉恶线索共52条,办结中央督察组移交核查线索3条,为堵漏建制提出司法建议4份。

全力打好禁毒摘帽攻坚战。设立了毒品犯罪案件合议庭,对毒品犯罪案件优先审理,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81件,发生法律效力359件468人,其中166名罪犯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占35.47%。市中级法院对7起贩卖、运输毒品案件的21名灵山籍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10人,形成依法打击“外流贩毒”犯罪的强大声势。

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一审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2941件,结案率96.78%,调解撤诉5994件,调撤率为46.31%,民事一审服判息诉率85.96%。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一审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结案11476件,简易程序适用率88.68%。依法维护市场交易公平,审结一审合同纠纷案件8535件,占民商事案件的65.95%。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2159件,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浦北县法院获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审结一审行政案件382件。依法审结行政审批、许可及行政协议等涉企行政案件11件;妥善处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纠纷,当事人和解或撤诉结案16件。推进和完善涉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和拆违纠纷联动处理机制,加强行政协调和解工作,为党委政府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1人次。开展法治讲座47次,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到法院旁听庭审573人次,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在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三年攻坚战基础上,乘胜向前,保持力度不减、标准不减。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7824件,结案 7543件,分别上升46.08%和48.16%,执行到位金额7.65亿元。通过强化执行工作分析通报机制、网上办案流程节点监管、终本案件合规化管理、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等措施,不断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与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建立不动产信息共享合作机制,实现执行案件查解封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互通共享,大力提高对被执行人土地、房产查询、查封、解封效率。引入专业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网络司法拍卖案件成交337件,成交金额3.25亿元,案拍比为8.24%。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553人次、发出限制消费令5540人次,限制出境549人次。拘留失信被执行人230人次,罚款493.7万元,判决拒执罪8件8人。

加强涉民生等领域专项执行行动。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04件,执行到位金额492.17万元;执结涉民营企业案件37件,执行到位金额282.09万元;共清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25件,执行到位金额399.42万元;执结涉党政机关案件19件,执行到位金额639.74万元;执结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320件,执行到位金额5281.18万元。

二、服务大局、担当作为,保障钦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解放思想,勇于担当,不断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出台3个意见22条措施50项具体任务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和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建设。两级法院院领导深入企业,通过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在产业园成立法官工作站、巡回法庭,就地高效处理相关纠纷,助推园区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非公经济巡回法庭便民利企作用,市中级法院到市非公经济巡回审判庭审理7次。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服务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坚持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融入人民法院执法办案全过程。推进网上立案,对涉企和涉重大项目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的“三快”机制,加大小额速裁程序适用力度。设“优先事项”办理窗口,优先接收、审查中小投资者诉讼请求,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引导和规范金融资金和各类融资行为脱虚向实,依法审结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有关的民事纠纷案件416件。一审解决商业纠纷案件3941件。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企业融资行为,审结民间借贷纠纷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案件3811件,市中级法院调解结案涉平吉糖厂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额7440万元,助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顺利执结涉中国农业银行等申请执行人金融债权重大执行案件,实现债权1.22亿元,维护了正常的金融市场交易安全。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处置“僵尸企业”为重点,加强破产案件的审理,共受理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13件。依法推进桂钦海运公司破产清算工作,确保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综合运用司法重整、和解、清算等手段,帮助民营企业压缩合并过剩产能,推动转型升级,出台《皇冠体育:审查企业申请破产重整的工作指引(试行)》,并就推动府院联动积极与政府进行沟通。

服务保障创新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推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环境。一审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34件,依法让侵权者付出代价,保护创新权益,促进新型产业健康成长,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潜力。

服务保障防治污染攻坚战和绿色发展。一审审结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111件,运用生态补偿方式判令被告人支付生态补偿248.38万元。依法从严办理环境保护案件,市“法检两长”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钦州港“5·12”废硫酸泄漏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为打击跨省转移危险废物行为,维护钦州良好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积极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妥善审结农业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等涉“三农”纠纷案件95件,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两级法院组建扶贫工作队,派出干警21人开展定点帮扶工作,脱贫238户1019人。开展扶贫捐赠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帮扶户开展帮扶活动,为群众办好事实事120件。

三、深化改革、落实责任,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主体责任,确保审判权严格依法进行。规范审判管理工作,建立审判管理工作通报机制,加大检查、通报、考评力度,确保全市法院所有案件纳入网上流程管理,杜绝案件体外循环。强化院庭长办案要求,院庭领导办案19836件,结案19190件,占全市法院结案总数70.57%。

推进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坚持精简效能、服务审判、合理设置、统筹推进的原则,推动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将内设机构由原来57个精简为37个,精简比例为35.09%,进一步优化了职能配置,实现内部扁平化管理。

加强职业保障机制建设。完成全市法院编制和人员自治区统管工作改革,积极开展法官等级择优选升和退出工作。通过新录用公务员分配、书记员转任、行政人员转岗等措施不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进法院行政人员职务与级别并行及辅助人员等级设置工作,落实法院人员分类比例。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级晋升,薪酬及配套待遇保障制度逐步完善。推动插手、干预和过问案件责任追究落实,严格区分审判质量瑕疵责任与违法审判责任,为法官依法审判解除后顾之忧。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决贯彻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规程,全面推进庭审实质化,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程序公正等原则,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保障措施,推进控辩平衡,促进人权保障和司法公正。审结认罪认罚从宽案件555件。

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全市法院依托大数据技术,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实现诉讼服务、警务、信访等工作信息化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安全可控,实现了智慧法院建设的新突破。钦北区法院智能管控系统被列入了2019年度最高法信息化建设成果名单。浦北县法院智能警务系统建设位于全区法院先进行列。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两级法院的电子法院网上立案工作有序推进。推广使用移动微法院,逐步实现案件立案、审理和执行等诉讼活动在线办理,减少当事人诉累。

四、司法公开、为民司法,创新市域社会治理纠纷解决机制

主动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医疗、消费、赡养、劳资等领域案件,依法保障民生、维护公民权益。一审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2194件,审结医疗、物业等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238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39件。审结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85件。为221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98.27万元。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18.65万元。全市法院通过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旅游景区巡回法庭、壮语巡回法庭等措施,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共巡回审理案件1277件。坚持有错必纠,审结再审案件58件。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693件。落实庆祝国庆特赦规定,依法办理特赦案件51件。

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创新“法院+基层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新模式,共设立社区、村委法官工作室696个,完善特邀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名册,积极开展调解业务培训。依托律师值班室、第三方工作室等平台开展诉前调解。全市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和诉前联动调解案件5123件,达成调解协议3159件,涉案金额1.53亿元。

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特别程序规定,保护涉罪未成年人诉讼权利,依法适用非监禁刑。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推动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普法宣传、依法维权等工作。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建设。先后拍摄了《叶子的秘密》《天道有情》等法治微电影,派出法官11人次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并通过法治大讲堂等形式,深入中小学校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灵山县法院试点成立校园法官工作室,采取值班制,定期选派法官或法官助理到工作室为学生普法。通过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村屯等开展法治宣传122次。加强外部联动,健全未成年人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帮扶的工作机制。钦南区法院试点开展青少年事务社工参与涉未成年人案件纠纷化解工作,成立“家和社工工作站”。加强对未成年人罪犯改造帮扶,实现被判刑入监的未成年人全覆盖回访帮教。

深化司法公开。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法》,配足配强人民陪审员,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判。全市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88.74%,提升了社会公信力。推进阳光司法,上网公开裁判文书23339份,同比增长15.28%。中国庭审公开网庭审直播案件5379件,179.5万人次进行了观看。生成电子卷宗25564件,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率95.44%。同步录音录像10227件。全市法院建成科技法庭53个,实现所有审判法庭全覆盖。用好用活法院微博、微信、官方网站、抖音短视频等新媒体,通过“两微一端”发布信息4361条,不断增强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市中级法院、浦北县法院的司法宣传工作荣获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五、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加强队伍的政治建设。全市法院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市法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紧扣主题主线,制定工作方案,立足审判工作职能,聚焦根本任务,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推动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市中级法院党组检视问题10个,班子成员共检视问题63个,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整改,立足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经常性教育这个关键,开展革命传统、形势政策、典型教育、警示教育。以问题为导向,开展“8+3+1”专项整治。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通过主题教育党课、青年党员讲微党课、举办党建业务培训班、认领困难群众微心愿等多种形式推进主题教育。

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出台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年内,对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等四个方面25项内容进行检查。从工作纪律等12个方面对干警行为进行规范,编写行为规范手册。坚持监督执纪情况月报告制度和节假日审务督察。院党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明确干警不准参与7 种网络传播行为和不得参加5 种网络活动。年内,对上下班纪律、会纪学风、庭审、立案服务窗口、安保及内部管理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15次。

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开展向“时代楷模”黄文秀、全国模范法官黄登林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用身边的事迹教育干警。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开展法院成就展,激发干警爱国热情。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共94期,接受培训的干警2947人次。在案件数量持续攀升、法官人均办案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全体干警顽强拼搏,攻坚克难,担当作为,院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办理大案要案、疑难复杂案件。全市法院法定(第一次)审限内结案率88.56%,一审服判息诉率83.84%;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74.91 %,审判质效稳步提升。多篇调研课题、论文、裁判文书、案例获奖。

六、接受监督、接续奋斗,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皇冠体育: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向人大报告。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全市法院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汇报15次。切实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推进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7号等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推动建立健全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办结代表建议、代表关注案件6件。市人大常委会到市中院开展专题调研,就提高监督成效进行交流。深入开展代表联络工作,市中级法院主要领导深入灵山代表联络站开展代表联络工作。邀请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视察、旁听庭审等活动57人次。在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评中,市中级法院获评为优秀。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市政协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视察法院工作,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听取意见和建议。办结政协委员关注案件3件。加强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联系,主动听取意见。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1次。依法审结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案件6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拓展接受监督的渠道,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回应社会关切,答复网民的问题、意见和建议30次,妥善处理舆情20次。聘请特约监督员、廉政监察员等特约人员113人。坚持通过新闻发布会、旁听庭审活动、寄送法院工作报告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加强与社会各界联络沟通,全年邀请社会各界到两级法院参加各类活动792人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05人(件),涉法涉诉信访率同比下降22.39%。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的理解、信任、监督和支持,有力推动了法院工作的进步。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困难和不足:少数干警的责任担当意识不强;法院参与社会治理和司法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法官的司法能力水平不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有待提高;办案主体责任与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的关系有待进一步强化;少数干警司法理念、司法作风不正,个别基层法院领导和干警违纪受处理。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领导下,我们共克时艰,坚决落实市委的部署,积极开展保卫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斗争。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立足司法职能,忠诚履职尽责,发扬在疫情防控期间展现出来的众志成城、团结奋战的精神,坚持“担当为要、实干为本、发展为重、奋斗为荣”的理念,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钦州谱写“港、区、产、城、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加快建设“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全市法院要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始终把审判执行工作放在法院工作的中心,让法官集中精力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扎实开展“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活动,加强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多措并举,全力提升审判质效。注重源头治理,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推动形成“切实解决执行难”整体合力。

三、坚持审判服务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履职尽责,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和广西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强化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上取得成效。继续开展禁毒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四、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要完善审判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发挥院庭长和专门审判管理机构的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司法人员管理机制。

五、坚持全面建设智慧法院。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要以智慧法院建设为抓手,坚持基础设施、工作机制和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互动开放、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六、坚持建设过硬法院队伍。坚持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法官看法院、法官看法官”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抓好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察巡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加强教育引导、关爱激励、从严管理,进一步激发干警的担当精神、实干精神、斗争精神,创新教育培训模式,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  

各位代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贯彻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只争朝夕、马上就办、风雨无阻,以“国际门户港、自贸试验区、绿色石化业、江海宜居城、小康幸福人”为愿景,加快建设“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宣传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