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青年水闸东干渠和西干渠保护与利用条例草案自治区立法专家论证会。吴立融 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仅就保护范围和管理范围的有关问题咨询立法专家。吴立融 摄
自治区立法专家、自治区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莫晓敏发表论证意见。吴立融 摄
自治区立法专家、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黄铁明发表论证意见。吴立融 摄
本网讯 5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广西人民会堂钦州厅组织召开《钦州市青年水闸东干渠和西干渠保护与利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自治区立法专家论证会,邀请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的有关立法专家对条例草案进行研究论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仅出席会议。
在广西人民会堂召开自治区立法专家论证会是我市开展地方立法的规定动作,是地方性法规表决前重要的征求意见活动,是实现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有效途径。条例草案于2019年6月和10月分别通过了常委会会议的一审和二审,拟于今年表决通过。在常委会会议二审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有关部门的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形成了修改稿向自治区立法专家征求意见建议。
会上,立法专家对条例的标题、体例,以及涉及保护范围和管理范围的划定、建设审批和竣工验收、保护范围和管理范围的禁止事项、法律责任等条款进行了深入全面的论证,共提出了50多处修改意见建议。
陈仅表示,会后,条例草案修改组将认真研究吸纳各位专家在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为常委会会议第三次审议和表决通过条例草案做好充分准备,同时希望各位立法专家一如既往地支持钦州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加强与我市的立法合作,帮助我市不断提升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效率。
(责任编辑:谭乃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