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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钦州市青年水闸东西干渠管理利用条例》

2020-11-26 4460次浏览 作者:吴立融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现场。广西人大网供图

会议审议《钦州市青年水闸东西干渠管理利用条例》。广西人大网供图

常委会组成人员付表决。广西人大网供图

全票赞成通过。广西人大网供图

 

本网讯 11月26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钦州市青年水闸东西干渠管理利用条例》,以立法形式确保东西干渠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有效保护。《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共三十条,六章。其中重点明确了干渠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要求、完成干渠规划编制的时间、干渠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的禁止行为以及已建成建筑物构筑物及其设施处理等。

《条例》批准施行后,将有效解决青年水闸东西干渠管理利用体制机制不完善、群众保护意识薄弱、开发利用不规范不科学等问题,进一步改善青年水闸东西干渠及其周边生态环境,保障青年水闸东西干渠的生态景观、休闲、补水、灌溉、排涝等功能,促进城市品质提升。

(责任编辑:冯国旭 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