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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法制委统一审议《钦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草案)》

2020-11-27 3766次浏览 作者:冯博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会议现场。何康 摄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等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何康 摄

 

本网讯 11月27日下午,市人大法制监察与司法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钦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草案)》进行统一审议。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等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二审后,法工委根据常委会分组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的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随后开展了专家论证、调研、座谈以及书面征求意见等,广泛征求了自治区立法专家,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传统村落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的意见建议。开展立法协商,认真听取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意见建议。11月20日,法工委召开会议,提出了条例草案建议修改稿。市人大法制监察与司法委员会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围绕第三条第二款皇冠体育:传统建筑的定义、第二十二条皇冠体育:修缮责任人的规定以及第二十五条皇冠体育:禁止行为的规定等,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市人大法制监察与司法委员会认为,修改稿已基本成熟,建议提交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一次主任会议讨论后,提请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如无原则性分歧意见,建议交付表决。

(责任编辑:谭乃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