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们在向干渠周边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周春梅 摄
党员们在向干渠周边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周春梅 摄
党员们在向干渠周边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周春梅 摄
党员们在向干渠周边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周春梅 摄
党员们在向干渠周边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周春梅 摄
党员们在向干渠周边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周春梅 摄
活动留影。周春梅 摄
本网讯 为了进一步扩大《钦州市青年水闸东西干渠管理利用条例》的宣传效果,1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第二第三党支部到青年水闸东西干渠沿线白水塘和五里桥段开展宣传《钦州市青年水闸东西干渠管理利用条例》主题党日活动。
《钦州市青年水闸东西干渠管理利用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对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禁止事项进行了规定。两条共规范禁止了八项内容,这八项内容都是群众反映强烈和对干渠危害严重的行为,特别是擅自调整渠道位置,擅自截断渠道,擅自覆盖渠道,倾倒、堆放、掩埋垃圾等,这也是本次主题党日活动向沿线居民群众重点宣传的内容。
党员同志们在干渠沿线发放条例单行本、宣传漫画、开展咨询服务,向周边居民群众宣传《条例》的相关内容特别是法规禁止的相关行为。沿线群众表示,保护好干渠是每个市民的职责,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加快干渠的开发和利用,打造城市亮丽的风景线。
(责任编辑:冯国旭 刘锻 谭乃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