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潘胜考因工作需要辞去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华侨宗教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其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潘胜考因工作需要辞去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华侨宗教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其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