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八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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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冠体育:钦州市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4月8日在钦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2021-04-21 63198次浏览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钦州市财政局局长 李远钦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八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发扬“不等不靠”的钦州精神,弘扬“马上就办”的钦州速度,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担当实干、苦干巧干,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民生保障持续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市组织财政收入171.73亿元、增长7.31%,财政收入总量2015年以来再创历史新高;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04亿元、增长13.34%,近七年来首次突破两位数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7.58亿元、增长5.88%。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收入质量持续提升,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762,2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0,3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21,01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8,000万元、调入资金130,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15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25,700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643,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75,80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8,77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84,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119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8,532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

1)全市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0,366万元,完成预算(指年度预算,下同)的105.72%,增长13.34%。其中:税收收入386,349万元,增长2.74%;非税收入264,017万元,增长33.49%。

2)全市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75,802万元,完成预算的95.6%,增长5.88%。主要支出情况如下:教育支出541,852万元,完成预算的99.19%,增长6.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266万元,完成预算的95.71%,增长13.68%;卫生健康支出294,555万元,完成预算的96.92%,增长2.68%;农林水支出243,531万元,完成预算的95.8%,增长35.29%。

2.市本级(不含钦州港片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280,3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2,35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21,012万元、上解收入67,75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3,460万元、调入资金35,09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0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25,700万元。(说明: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和参考自治区、其他市的做法,将自治区对我市的转移支付补助、转贷债券资金全部列入市本级的上级补助收入和转贷债券收入,在支出列对县区的补助下级支出和转贷债券支出,在县区预决算中再作收入。由于市本级、县区的分级预决算中有重复计算上级补助和债券资金的因素,而全市数要剔除重复计算部分,所以市本级加县区的合计数大于全市数。剔除重复部分,市本级、钦州港片区、两县两区的总收入分别为71亿元、19.6亿元和185.62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225,9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3,61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47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505,289万元、债务转贷支出64,4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9,2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000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4,380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主要是受项目跨年度实施等因素影响,部分项目专款结转较大。

1)市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2,3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1.79%,增长10.53%。其中:税收收入78,222万元,下降16.27%;非税收入154,131万元,增长31.97%。

2)市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3,618万元,完成预算的86.96%,下降15.54%,下降主要原因是为应对疫情影响,市本级严控本级支出,加大财力下沉力度。主要支出情况如下:教育支出66,603万元,完成预算的89.74%,下降4.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36万元,完成预算的96.25%,下降9.45%;卫生健康支出22,826万元,完成预算的89.89%,下降6.24%;农林水支出30,896万元,完成预算的82.89%,增长18.87%。

3)市本级预备费执行情况。2020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4,800万元,执行中动用了500万元,其余未动用部分已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市本级转移支付执行情况。市本级对县区转移支付支出1,505,289万元(其中市本级财力77,701万元),其中:返还性支出19,21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238,26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47,805万元。

5)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2020年末市本级预算周转金8,995万元,年度中没有使用,规模与上年持平。

6)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2019年末,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45,384万元,2020年动用35,000万元,同时通过将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未动支预备费等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000万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35,384 万元。

3.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以下简称“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8,0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81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9,65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61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000万元。

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22,1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9,01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53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1,558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5,979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主要是受项目跨年度实施等因素影响,部分项目专款结转较大。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8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7.35%,增长18.15%。其中:税收收入132,728万元,增长13.85%;非税收入6,091万元,增长571.55%。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9,016万元,完成预算的84.31%,增长3.51%。

3)预备费执行情况。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1,330万元,年度执行中没有动用,已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2020年末,钦州港片区预算周转金45万元,年度中没有使用,规模与上年持平。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2019年末,钦州港片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7,384万元,2020年没有动用,同时通过将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未动支预备费等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533万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8,91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135,503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628,730万元,下降9.1%;上级补助收入92,24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35,2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9,333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91,196万元,下降8.16%。

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020,617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870,707万元,完成预算的85.33%,增长26.25%;调出资金129,91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000万元等。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4,886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865,568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93,7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2.94%,下降2.15%;上级补助收入92,24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35,2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4,380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75,967万元,增长0.04%。(剔除重复部分,市本级、钦州港片区、两县两区的基金总收入分别为44.1亿元、28.54亿元和40.91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848,181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368,616万元,完成预算的97.85%,增长9.68%;补助下级支出167,965万元;调出资金35,00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256,6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000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7,387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

3.钦州港片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钦州港片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91,032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43,420万元,完成预算的51.35%,下降26.89%;上级补助收入91,437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52,6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575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8,879万元,下降32.3%。

钦州港片区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28,389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28,389万元,完成预算的90.03%,增长58.86%。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2,643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79万元。其中:当年收入2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万元,上年结转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56万元,其中:当年支出66万元,调出资金9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23万元。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59万元,其中:当年收入235万元,上年结转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56万元,其中:当年支出66万元,调出资金9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03万元。

3.钦州港片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钦州港片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没有发生数。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197,176万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33,0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3.09%,下降20.93%;上年结余收入564,124万元。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1,980万元,增长1.8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75,737万元,增长1.8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6,642万元,增长9.8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9,536万元,下降2.87%等。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从2020年开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自治区统收统支,不在市级统计。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36,6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5.09%,下降17.73%。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4,476万元,增长7.7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92,076万元,增长10.0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8,355万元,增长0.0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2,605万元,增长7.57%等。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60,489万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钦州港片区的社保基金收支不单列,包含在市本级社保基金中)。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845,091万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21,8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4.05%,下降28.98%;上年结余收入423,221万元。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1,980万元,增长1.8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75,737万元,增长1.8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76万元,下降63.2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320万元,增长2.59%等。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40,2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7.78%,下降24.96%。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4,476万元,增长7.7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92,076万元,增长10.0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11万元,增长1.5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010万元,增长6.78%等。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04,843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

2020年底,自治区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3,427,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496,400万元,专项债务1,930,600万元。

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367,03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957,937万元,专项债务1,409,100万元。

钦州港片区债务限额374,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0,000万元,专项债务274,800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

截至2020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3,345,54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441,656万元,专项债务1,903,886万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290,37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907,814万元,专项债务1,382,556万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钦州港片区政府债务余额374,73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99,932万元,专项债务274,800万元。钦州港片区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3.转贷政府债券情况。

2020年初全市政府债券余额2,922,627万元,其中:市本级2,241,519万元,钦州港片区163,200万元,县区517,908万元。当年自治区财政转贷我市政府债券560,900万元,其中:市本级234,300万元,钦州港片区162,600万元,县区164,000万元。当年政府债券还本204,000万元,其中:市本级199,200万元,县区4,800万元。2020年底全市政府债券余额3,299,527万元,其中:市本级2,296,619万元,钦州港片区325,800万元,县区677,108万元。

(六)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市2020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其他政策变动情况,我们将新增债务等收支纳入预算后相应编制了预算调整方案,并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从712,257万元调整为852,808万元,增加140,5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42,58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6,32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增加9,500万元,调入资金增加17,74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增加64,4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从712,257万元调整为852,808万元,增加140,5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68,796万元,补助下级增加7,355万元,债务转贷支出增加64,400万元。

2.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从202,523万元调整为209,523万元,增加7,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5,000万元,调入资金减少8,0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增加10,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从202,523万元调整为209,523万元,增加7,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7,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从611,811万元调整为832,539万元,增加220,72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39,551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增加68,77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增加191,50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从611,811万元调整为832,539万元,增加220,72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减少11,179万元,上解支出减少2,500万元,调出资金增加11,748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支出增加53,159万元,债务转贷支出增加169,500万元。

2.钦州港片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从163,913万元调整为234,913万元,增加71,0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8,0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增加79,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从163,913万元调整为234,913万元,增加71,0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79,000万元,调出资金减少8,000万元。

(七)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1.坚持开源节流,保障重点工作有效落实。

一是做好增收节支,保障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强化收入征管,充分发挥市财税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依托涉税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实行共享共治,构建完善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财税组织收入工作机制,财政收入在逆势中实现较快增长,2020年全市组织财政收入首次突破170亿元,完成171.73亿元、增长7.31%。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围绕中央新增财政赤字和抗疫特别国债2万亿直达市县基层的契机,出台争取上级资金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区、各部门联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我市发展,2020年全市共获得上级补助资金162.1亿元,首次突破160亿元,比2019年增加30. 3亿元,增长23%,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让百姓过好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全年压减一般性支出1.57亿元,压减比例11.36%,尤其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650万元,比上年减少798.68万元,下降10.72%。实行更严格的盘活存量资金政策,各级财政部门定期对各类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对按原用途难以使用以及预计年底难以支出的资金按规定收回总预算,2020年全市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4.15亿元,重新安排用于其他急需项目和领域。

二是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及早复产达产。积极筹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建立应急拨款“绿色通道”,加大库款保障力度,完善政府采购便利化措施,全力支持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市筹集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1.17亿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新增0.36亿元,确保了患者救治费用、应急后备医院建设、防疫物资保障等一系列疫情防控政策落地见效,累计救治8人次,支持30名医护人员援鄂抗疫,牢牢筑起疫情防控坚固屏障。争取上级下达新增直达资金29.57亿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9.72亿元),为我市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提供有力支撑。统筹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补偿资金1.87亿元,支持完成处置补偿任务。争取将20家企业纳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32家企业纳入自治区工信厅重点企业名单,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争取全国和自治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复工贷、四大类行业企业贴息资金0.38亿元,惠及贷款19.12亿元。推动金融机构开展“到期延、存量续、总量增”业务,全力支持企业及早复产达产,全市金融机构对各类市场主体的贷款余额595.55亿元,惠及市场主体3.24万户;当年累计发放贷款455.78亿元。通过无还本续贷支持市场主体2334家、金额35.5亿元,延期还本付息支持企业4585家(次)、金额52.65亿元。

三是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的要求,持续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全市共筹集扶贫资金12.25亿元,为全市完成剩余7个贫困村、8,692人脱贫摘帽任务提供有力保障,助力实现“十三五”期间建档立卡的301个贫困村、20.63万贫困人口全部完成脱贫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同时,全力抓好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决胜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实,重点倾斜支持扶贫产业项目,强化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支持。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加强日常监管,做好财政扶贫资金深度治理工作,确保扶贫资金“阳光运行”。

四是合理安排支出顺序,兜牢“三保”底线积极贯彻落实精准兜牢“三保”底线的工作要求,坚持轻重缓急原则,及时梳理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制定支付方案,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千方百计兜牢“三保”底线。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全市教育、社保、医疗等涉及民生支出194.3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81%,筹措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资金57亿元,有效解决一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覆盖面广的民生问题。密切监测各县区财政库款情况,科学安排资金调度,按月均衡调度资金,确保不因市本级欠调资金问题影响县区的“三保”运行。实时跟踪县区工资发放情况,要求各县区收到市调度资金后优先用于保障工资发放,对每月15日前仍未发放工资的县区实行重点关注,督促其尽快发放工资。2020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都能基本保障“三保”支出需求,按时发放在职、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时兑现低保、五保等优抚人员补助,保障基本民生支出需求,以及基本维持机关事业单位运转,确保优先保障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

2.坚持提质增效,促进财源经济加快发展。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等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抓好支持保供、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支持企业减负前行、共渡难关,2020年全市为市场主体减免税费超过14亿元。落实好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企业税费负担,出台阶段性助企纾困政策,加大援企帮扶力度。全市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房产的承租人落实租金减免0.28亿元,惠及企业户数(含个体工商户)1599户。加快兑现用工用电奖补、仓库租金减免等惠企政策,降低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约0.32亿元,将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内生动力、经济发展活力。

二是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区域竞争力。发挥好财税政策结构性调控优势,加快推动产业链协同复产达产,支持加快恢复产业链循环畅通,主动适应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双循环格局。筹集资金5.02亿元支持龙门大桥、大风江大桥加快开工建设,助力北钦防一体化建设进程。筹集资金6.73亿元用于东航道扩建工程、钦州港30万吨油码头上岸围堰工程、港口集装箱海铁联运中心、钦州港片区钦州石化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大力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紧抓自治区实施“双百双新”重大战略工程的难得机遇,筹集资金9.06亿元,支持泰嘉超薄玻璃基板深加工项目、恒逸高端绿色化工化纤一体化项目、华谊二期75万吨丙烯及下游深加工一体化项目等“双百双新”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支持重点行业做大做强,在存量中挖掘增收潜力。重点服务好中石油、金桂、国投等重点企业,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企业及早复产达产增产,在存量企业中挖掘税收增量,稳住财政收入基本盘。靠前优化服务,促进龙头企业税收实现增长。2020年,中石油、金桂、国投等重点企业税收为全市财政收入稳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其中金桂、国投公司税收更是实现突破性增长。及时兑现支持房地产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系列扶持政策,实现“放水养鱼”、涵养税基,促进房地产、建筑业等重点行业税收逆势上扬,全市累计兑现购房契税财政补贴0.78亿元,拉动全市房地产行业的契税逆势增长,累计入库4.24亿元、增长74.26%;兑现市本级建筑业政策财政奖励资金0.21亿元,促进全市建筑业税收实现13.65亿元,同比增长8.91%。

四是大力发展新业态经济,打造财源新的增长极按照“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思路,统筹财政资金,倾力支持精准招商,为财源建设注入源头活水。大力发展总部经济,通过“制造业+贸易”模式,推动金桂、浙江恒逸、浙江桐昆等大型制造业企业在我市设立国际贸易总部,实现二、三产业联动发展,促进财税增收。大力发展平台经济,成功引进薪起程、靖平平台产业园、现代服务业项目等总部和平台经济项目30多个,2020年新增税收0.5亿元。

3.坚持统筹兼顾,促进财政保障更有温度。

一是支持实施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促进教育优先发展。支持学前教育持续扩大资源,筹集资金1.07亿元支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开展,推进23所镇村幼儿园新建、迁建,建成钦州市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六幼儿园等城市公办幼儿园。支持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筹集资金9.34亿元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实行统一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筹集资金4.11亿元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重点推进市第十小学、松宇实验小学、华发小学、东升学校二期等主城区一批中小学项目和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高中阶段教育提质扩能,筹集资金1.22亿元支持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支持新建市第十四中学、第十六中学、灵山教育新区高中,支持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浦北县张黄中学高中新课改学科活动教室项目建设。支持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筹集资金0.96亿元,支持市卫生学校、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两县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支持民办中职实训基地建设等。支持高等教育发展,筹集资金0.6亿元,以及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动态总投资4.32亿元,支持申办钦州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于2020年4月份获批设立,9月正式办学。支持教师队伍提质增量,落实教师培训经费支持一系列有助于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能力的培训项目实施 2020年1月1日起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范围从教学点教师扩大到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镇、村学校和教学点教师;市财政对县区每新招聘一名编制内乡村教师给予补助1万元,用于工资待遇和生活补贴支出;落实资金保障特岗教师享受当地同等条件在编教师的待遇。

二是支持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筹集缺口补助资金2.86亿元,确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筹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7.6亿元,支持一般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21元。健全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筹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8.55亿元,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20元提高到550元;落实财政补助资金2.43亿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74元;筹集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0.65亿元,支持实施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筹集资金0.78亿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落实基本工资补助和绩效工资补助、落实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等;筹集资金0.97亿元,支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做好稳就业,筹集资金0.95亿元支持实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扶贫车间带动就业补贴等就业补助政策。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筹集资金10.67亿元,支持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全市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690元提高到76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4440元提高到550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900元(机构抚养的从1200元提高到1300元);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07亿元、惠及152.28万人次,确保城乡贫困居民和困难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受物价上涨影响。支持老年福利事业发展,筹集资金0.28亿元,支持农村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筹集资金0.25亿元落实高龄补贴政策补贴高龄老人7.5万人。筹集资金1.44亿元,落实优抚安置等各项涉军保障政策。

三是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筹集资金2.02亿元支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1.59亿元、稻谷补贴0.43亿元,为粮食生产提供保障;筹集资金0.7亿元支持生猪稳产和“菜篮子”工程;筹集资金0.8亿元支持渔民减船转产、渔船更新改造、海洋牧场、中心渔港建设、深水抗风浪养殖等。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筹集资金8.03亿元支持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落实农机补贴0.19亿元支持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筹集资金0.41亿元支持推进农业节水项目实施;筹集资金2.03亿元支持提升林业发展质量。支持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安排0.6亿元用于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筹集资金1.11亿元支持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筹集资金1.93亿元支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筹集资金1.67亿元支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推动农业产业体系优化升级,筹集资金0.15亿元支持推进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创建和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等;落实资金0.44亿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健全农业信贷担保服务机制,农担公司钦州办事处累计授信额度8.07亿元,在保余额5.01亿元,惠及1,24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支持打好碧水保卫战,筹集资金6.83亿元持续推进主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重点支持钦州市主城区供水设施及污水处理配套工程、北部湾沿海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北部湾华侨投资区污水处理工程、主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钦州“生态云”构建等一系列项目建设。支持打好蓝天保卫战,筹集资金0.63亿元,重点支持秸秆禁烧及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重点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升级改造等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支持海域、海岛、海岸生态修复和整治争取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1.2亿元推进金鼓江孔雀湾海域和鹿耳环江部分海域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筹集资金0.11亿元用于茅尾海国家级海洋公园监测监控管理基地项目建设,支持开展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五是支持开展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筹集资金6.64亿元支持开展城市品质提升行动,以绣花功夫改善钦州城市人居环境;实施历史文化街区品质提升改造,推进中山路、占鳌巷旅游开发等项目;改造农贸市场11个;查处主城区违法建设108宗、依法拆除违法建设540多处,清理陈年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13.55万吨;改造老旧小区60个、3894户;集中整治城区周边10个城中村(社区);建设龙坪街、金州北路、福盛街、儿童医院道路等市政道路、小街小巷;完成16个灯光提升项目;开展大榄江综合整治,推进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等,2020年以来各污水提升泵站排口基本实现晴天无污水外排现象;支持建设口袋公园30多个;实施东西干渠绿化美化、“一江两岸”修缮绿化亮化整治等一系列城市道路绿化工程。支持全域旅游加快发展,完成犀丽湾改造升级,三娘湾实行免费开放。

4.坚持开拓创新,促进财政体制不断优化。

一是稳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印发《钦州市人民政府皇冠体育: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试行特殊管理一级财政体制的通知》,理顺市和钦州港片区的财政分配关系,促进钦州港片区开发建设和加快发展。指导灵山县制定经济发达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印发医疗卫生、教育、科技以及交通运输等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配合自治区推进生态环境、应急救援、自然资源等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与县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关系。

二是扎实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加强预算项目储备建设,完成预算项目库系统软件开发,组织召开项目库系统操作培训,在市本级各部门实行项目库管理。完善预算公开内容,优化预决算公开平台建设,在规定时限内圆满完成2020年预决算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安排情况。改变现行“基数+增长”预算编制方式,推进“零基预算”管理改革,预算安排和审核不再区分存量项目和新增项目,预算系统不保留上年预算项目,2021年项目预算以“零”为基点编制。

三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出台《钦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提出钦州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管理范围、部门职责、绩效各环节管理和监督问责等内容,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扩大预算绩效目标审核范围,重点审核100个预算绩效目标,数量较上年增长16.2%,审核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40个,数量较上年增长110%,扩大预算绩效目标审核的覆盖面。新增及修改预算绩效目标指标1046项,涉及部门预算资金22.3亿元,助力审减预算资金3.92亿元。推动预算绩效信息化建设,将预算绩效目标申报作为项目入库前置条件,在市本级逐步建立项目预算绩效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四是优化财政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PPP工作推动力度,组建PPP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培训,全市列入2020年广西PPP重点推进项目8个、总投资148.4亿元。利用自治区湾办5000万元引导资金设立钦州临港产业投资基金,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带动社会资本投资,培育钦州临港战略性新兴产业。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扩面,2020年全市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金额达到0.94亿元,比2019年增加0.16亿元,内容涉及平台系统维护、城乡污水处理、法律咨询、城乡街道环境卫生、公共文化等多个领域服务。

五是推进金融改革,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完善跨境金融创新工作机制,推进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推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跨境人民币双向流动便利化、简化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离岸划转业务、境内信贷资产跨境转让等5项试点业务获批,2020年办理境内信贷资产跨境转让业务6笔、金额3.05亿元。推动地方国有金融企业管理改革,实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改革,以市场化为导向加快推进企业业务整合和机构人员的调整,进一步聚焦主业,企业内部管理更加扁平化,提升运作效率。

5.坚持依法理财,促进财政监管约束有力。

一是严格落实预算法,强化预算约束力。严格落实预算法,在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追加安排新增支出预算、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因疫情防控、应急救灾、政策性人员经费增支以及国家政策调整确需增加财政支出的,首先通过调整部门预算、统筹既有专项资金等方式解决。严格执行预算追加审批规定,除经政府批准外,不以部门文件、会议纪要或相关报告、讲话为依据要求追加安排财政资金。

二是加强债务管理,全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按照自治区要求和市委决策部署,积极采取措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妥善处理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强化政府新增债券管理,全市获得自治区转贷政府新增债券资金37.72亿元,按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全市共偿还政府债券本息31亿元。强化属地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责任,通过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盘活资产、追回土地出让收入以及完善平台公司项目土地供应手续等措施实现年度政府债务风险化解目标,确保不发生财政重整风险。协调平台公司利用企业周转便利类金融工具偿还到期债务22.07亿元,有效降低利息支出,缓释债务风险。

三是强化基础管理,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扎实开展扶贫领域深度治理项目(资金)深度治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直达资金常态化和专项财政监督检查以及财政系统内部检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管理。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健全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管理制度,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进一步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加强资产处置管理,加快对长期积压的待报废资产进行处置,防止和避免形成新的资产损失;加强资产出租管理,督促单位对审计查出的未经审批将单位房屋出租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全市集中支付改革资金量为292.38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90%,比上年同期提高2个百分点;持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工作,市本级及各县区均已取消“双轨并行”的管理模式,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无纸化”;2020年全市公务卡使用率高达97%,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现金提取额609.48万元,同比减少1196.43万元,同比下降66.25%。完善政府采购体系,“政采云—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正式运行,钦州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采购试行,政府采购效率不断提升,2020年全市政府采购预算21.02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0.44亿元,节约资金0.58亿元。持续强化财政投资评审,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继续扩面提效,全市共完成评审额86.95亿元,净核减额6.69亿元,净核减率7.69%。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钦州市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预算(草案)》。各位代表,由于2020年度决算编制尚未完成,现在向各位代表报告的全市和市本级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与实际执行情况如有出入,待全市和市本级决算编制完成后,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或批准。

各位代表,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过去的五年,全市财政收支稳步发展,财政支出结构明显优化,重点支出得到切实保障,财政改革不断深化,财政职能得到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稳步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市组织的财政收入累计完成780亿元,比“十二五”增加8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79亿元,比“十二五”增加77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084亿元,比“十二五”增加398亿元;全市民生支出累计完成895亿元,比“十二五”增加327亿元;全市累计获得上级补助679亿元,比“十二五”增加227亿元。回顾“十三五”期间的财政工作,有几条经验值得继续发扬: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强基固本,是促进财政发展的力量之源;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促进财政发展的必然要求;三是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促进财政发展的重要之举;四是坚持焦聚民生、兜牢底线,是促进财政发展的根本宗旨;五是强化管理、深化改革,是促进财政发展的基本保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受经济结构调整和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当期减收压力大,盘活资产资源等非税收入高增长不具有可持续性;盘活存量资金空间逐年缩小,支出刚性需求不断加大,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剧;政府债务负担沉重,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任务艰巨;专项资金重分配轻管理,偏离绩效目标和绩效不高问题仍需加强改进;财税改革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仍需进一步理顺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持续改进工作,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21年,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阶段,改革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格局加快构建,国家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广西实施开放带动战略提供重要机会窗口,随着钦州港片区的加快开发建设,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新旧动能加快转换,将为钦州培育新动能、适应新格局、实现新发展提供重要发展机遇。从经济运行看,2021年钦州市财政经济形势稳中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变,但也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素,可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

收入方面。钦州港片区加快开发建设,“5+2”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平台经济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将为钦州经济加快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为全市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提供良好条件。但我市重大税源新增长点不多、县域经济总量偏小等困难和问题仍然存在,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仍不牢固,加上中央加大力度减税降费,短期内仍会增加财政增收压力,以及2020年我市一次性非税收入较多等特殊因素影响,预计2021年全市财政收入难以保持高速增长。

支出方面,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加快推进钦州港片区开发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效果,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推进全方位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压力较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财政支出需求将继续较快增长。

根据中央、全区、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形势,2021年全市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进一步发挥好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保障重点支出需求;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快建立现代财政体制,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以下财政关系;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2021年财政政策。

按照中央、自治区的部署,2021年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在促进科技创新、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调节收入分配上主动作为,抓实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一是持续推进减税降费。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税收优惠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强化阶段性政策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二是调整优化结构保重点。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压减“三公”经费,严控会议差旅、咨询培训、论坛展会等经费。各类结余、沉淀资金要应收尽收,重新安排。财政资金要大力提质增效,把钱用在刀刃上,基本民生支出要只增不减,重点领域支出要切实保障。三是继续深化财税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硬化预算约束。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理顺体制机制,激发各级各部门发展活力。四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坚决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三)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全市收入预算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2,353,8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9,890万元,增长3%;上级补助收入1,136,52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8,532万元;调入资金265,60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53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36,740万元。

2)全市支出预算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353,8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73,531万元,增长3.83%;上解上级支出28,79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1,500万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市本级收入预算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1,747,9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8,531万元,增长15.57%;上级补助收入1,136,525万元;上解收入4,90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4,380元;调入资金131,81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0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36,740万元。

2)市本级支出预算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1,747,9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2,051万元,增长6.88%;上解上级支出15,534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092,275万元;债务转贷支出35,44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2,600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预备费安排情况。市本级预备费安排5,000万元,用于预算执行过程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增加支出和其他不可预见的支出。

——市本级“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市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30万元,同比下降8.52%。其中:公务接待费1,900万元,下降11.6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00万元,下降7.14%;因公出国(境)费330万元,与上年持平。

——市本级对县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安排情况。市本级对县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安排1,092,275万元(其中市本级财力55,028万元),其中:返还性支出19,21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019,85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53,206万元。

3)市本级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安排情况。

——基本支出经费安排情况。基本支出安排204,403万元,主要是保工资、保运转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单位专项安排情况。单位专项安排80,956万元,其中:保障重点工作开展的专项业务费61,405万元,信息网络维护及设备购置5,297万元,单位基础设施建设13,835万元,还本付息419万元等。

——市委市政府重大专项经费安排情况。市委、市政府重大专项经费安排13,453万元,其中:人才发展专项2,913万元;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5,648万元;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经费485万元;招商工作专项资金500万元;税收保障及财源建设专项资金2,800万元;县区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资金500万元等。

——保障民生的支出安排情况。保障民生的专项资金支出安排62,735万元,其中:卫生健康社保专项资金11,972万元;教科文发展专项资金30873万元;农林水发展专项资金11,103万元;节能减排专项2255万元;垃圾污水处理专项资金2,350万元;粮食安全专项资金749万元;冻猪肉储备费用745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计提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1,850万元;预留为民办实事专项资金800万元等。

——支持产业发展专项安排情况。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20,313万元,其中:工业发展专项7,532万元;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1,500万元;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6,293万元;契税补贴资金2,000万元;石化产业发展专项468万元;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20万元等。

——偿债资金安排情况。主要是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专项112,600万元,一般债券付息支出33,978万元。

3.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钦州港片区收入预算安排。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223,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076万元,下降36.55%;上级补助收入50,74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5,979万元;调入资金28,20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53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000万元。

2)钦州港片区支出预算安排。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23,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639万元,增长50.18%;上解支出4,89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000万元。收支平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1,310,189万元,其中:当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62,73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06,476万元),增长53.12%;上级补助收入16,64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4,88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15,9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1,310,189万元,其中:当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05,275万元,增长6.95%;调出资金265,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39,914万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824,828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74,87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50,000万元),增长45.96%;上级补助收入16,64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7,38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15,9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824,828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7,353万元,下降2.78%;补助下级36,535万元;调出资金131,73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6,62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32,584万元。收支平衡。

3.钦州港片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州港片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273,305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0,66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2,205万元),增长385.17%;上年结余收入62,6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273,305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5,621万元,增长66.03%;调出资金27,684万元。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3,685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56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3,685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079万元,调出资金606万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533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3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533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447万元,调出资金86万元。收支平衡。

3.钦州港片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钦州港片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2,600万元,均为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2,60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080万元,调出资金520万元。收支平衡。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1,250,039万元,其中:当年收入689,550万元,增长8.92%;上年结余收入560,48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53,337万元,增长2.62%。年终结余596,702万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870,485万元,其中:当年收入465,642万元,增长10.38%;上年结余收入404,84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45,184万元,增长1.12%。年终结余425,301万元。

各位代表,现在报告的2021年全市预算是代编的预算,是一个指导性的指标,待各县区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我们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汇总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七)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券安排情况

目前编入2021年预算草案的地方政府债券均为再融资债券,预计后期自治区还会下达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届时我们再根据自治区下达情况,按规定程序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八)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情况

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21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前,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加快安排上年结转项目支出,并及时安排必须支付的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截至3月中旬,市本级财政在2021年预算草案批准前共安排支出27亿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金发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亿元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亿元。

三、完成2021年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是我市抢抓战略机遇加快追赶先进地区发展步伐、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作出新贡献的关键一年,编制好2021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市各级各部门将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守底线,坚持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一)厚植财源培育,壮大财政实力。

一是坚持齐抓共管促财源工作机制。将重点行业税收目标分解到各行业主管部门,引导各行业主管部门提高站位,强化财源培育意识,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财源建设机制,把财源培育贯穿到日常服务企业工作中。

二是在存量企业中挖掘税收增量。加强服务重点税源企业,落实各项财税优惠和帮扶政策,帮助企业解决产销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企业开足马力、达产增产。支持优势传统产业“二次创业”。在每个重点行业中选取1-2家底子好、潜力强、愿意扩大投资的企业,在土地、财政扶持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支持企业扩大再投资,培育成为行业中的龙头企业。

三是加强培育壮大新增财源。继续支持“5+2”、“双百双新”、新基建等重大项目建设,为财源倍增打下良好基础。加快研究推进公租房使用权出让事项,增加公租房使用权出让收入;督促加快推进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三大型考场建设,增加非税收入。支持加强精准招商,鼓励大型生产企业在我市成立独立法人贸易公司,大力引进贸易、交通运输、数字经济等总部经济企业,为财政增收注入源头活水。

(二)加强统筹协调,提升预算执行质量。

一是硬化预算约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预算追加程序,原则上不追加安排新增支出预算、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坚决削减低效无效支出,把资金都用在刀刃上,努力做到“精准滴灌”。

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汇报和对接,积极争取在均衡性转移支付、民生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皇冠体育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财政拨款与部门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其他资金的统筹使用,加大债务资金、存量资金、专项资金的统筹力度,增加资金有效供给。

三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好保障责任,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和库款调度方面的优先顺序,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保障到位后,才安排其他支出。

(三)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健全透明预算制度,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完善预算编制管理,使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是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和自治区部署,进一步健全税收制度体系。在中央和自治区理顺与地方收入划分的基础上,健全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机制,推进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和城区、钦州港片区的财政体制。

三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支持引进或新设各类金融机构,完善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构建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完善政金企对接、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制,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强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积极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推进中马“两国双园”金融开放合作,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大力推动跨境金融创新。

(四)严格财政监管,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严格落实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不因为财政困难而违规举债、新增赤字,制造新的风险。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优化债务结构,缓解政府支出压力。用足用好债券资金,严格债券项目管理,加强债务资金使用监控,合法合规加快债券资金使用,积极发挥债券资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健全权责对等、激励相容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完善绩效管理制度、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为优化预算编制提供依据。探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提升绩效目标的约束力,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扎实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提高评价质量和可信度。强化结果应用,建立完善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改进管理、完善政策挂钩机制。大力推动绩效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

三是扎实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减税降费、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不断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加强政府采购审批监管、财政投资评审审核、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等,打造财政监督新常态,确保财政资金用得安全、花得有效,经得起历史检验。

四是自觉接受人大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有关要求,自觉接受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决算决议。积极配合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相关专项报告工作。认真听取吸纳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积极主动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更好地服务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各位代表,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只争朝夕、马上就办、风雨无阻,努力建设广西工业强市,加快实现“国际门户港、自贸试验区、绿色石化业、江海宜居城、小康幸福人”发展愿景,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责任编辑:冯国旭 刘锻 梁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