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论证会现场。沈露 摄
陈仅就条例草案下一步修改工作提出意见。沈露 摄
本网讯 7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钦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听取有关建设、法律领域专家以及高校教授等11名立法专家对条例草案的研究论证意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四处处长陈宁宁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仅出席会议并讲话。
条例草案于2021年6月25日经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二次审议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随即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有关部门的建议进行整理、分类、研究,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并向自治区立法专家征求意见建议。
会上,专家们围绕条例草案的适用范围、部门职责、绿化规划的编制、绿地率的标准、绿化工程的验收、移交和管护、移植城市树木审批的合法性问题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科学论证和深入探讨,结合各自领域提出了修改、完善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陈仅对专家们参加论证会及提出的意见建议给予高度评价。他表示,会后要认真梳理、研究吸纳各位专家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结合我市实际,对法规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力争将《钦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打造成精品良法,为我市城市绿化建设、保护和管理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积极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冯国旭 刘锻 梁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