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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2日在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廖庆峰

2022-01-21 53716次浏览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2021年,是钦州检察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人民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中共中央皇冠体育: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通报的60项核心业务数据中,12项排名全区第一,16项排名全区前三。4项工作(集体或个人)获全国性表彰,35项获全区性表彰,209项获全市性表彰。涌现了“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先进集体,“广西三八红旗手”“全区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全市最美政法人”黄聪颖、江明芙、包城等模范典型,钦州检察新媒体矩阵荣获“2021年度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称号。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以高质量法律监督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

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把讲政治融入检察履职,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贯彻实施法律监督,全面落实“第一议题”“第二议题”学习制度,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主动向党委及其政法委请示报告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66次,专题向市委报告履行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在检察履职中坚决维护党的绝对领导。强化意识形态领域管控,打好舆论主动仗,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切实发挥党组主体责任,强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突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制约。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始终把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钦南区人民检察院“建立‘1234’工作机制,构建民族团结工作新模式”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先进典型案例。开展“书记党建主题调研日·解难题办实事”、“一把手”上党课等活动61次,引领检察人员凝聚思想、提振士气,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浦北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党支部“一支部一品牌”先进典型案例。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人民检察制度创建90周年结合起来,把做实“规定动作”与做好“自选动作”结合起来,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把为民办实事与能动履职融为一体共同推进,统筹推出27项“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创新“流动检察室”等法律服务平台,不断拓展为民办实事的深度和广度。加强检察服务便民措施,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要求,打造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国家赔偿、检务公开、业务咨询等于一体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平台,让群众“只进一个门,就能办成事”。弘扬新时代检察英模精神,选树身边先进典型12名,选派33名干警跟班先进学习,激励全体检察人员担当作为。

二、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以高水平检察履职守护平安钦州法治钦州

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切实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加强批捕起诉工作,依法批准逮捕2643人,提起公诉3401人,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反恐怖反邪教斗争,对暴恐、邪教组织犯罪提起公诉25人。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对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155人,对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提起公诉504人。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推进“净边2021”“清零贩 剿毒网”等专项行动,对毒品犯罪提起公诉545人。依法营造网络清朗空间,积极参与“断卡”“打击治理跨境赌博”等专项行动,对“两卡”、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起公诉319人。发挥检察职能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快捕快诉涉疫情案件3件,开展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项监督,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要求,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从严惩处高压态势。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在证据收集、法律适用以及“打财”“打伞”等方面积极提出检察意见,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检验和历史考验。依法起诉涉黑恶案件2件22人,其中黄宗兴等人涉黑案,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刑期,扫除了盘踞浦北县工程建设领域三十多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针对办理彭定尚等21人涉黑案中发现的乱采滥挖砂矿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有力推进非法采矿专项治理。出台《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实施细则》等机制7项,进一步夯实管根本、利长远的长效常治机制。

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成效。践行“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依法行使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权,立案侦查2件2人,提起公诉2件2人。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24人,提起公诉23人。依法办理寇兴广受贿,宋光毅受贿、行贿等重大案件,强化反腐震慑效应。

有效加强民生领域检察保障。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等系列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就灵山“三鸟市场”家禽存栏养殖污染土壤、大气,严重影响3000多名师生及周边居民学习生活问题,通过磋商、协调最终推动市场搬迁,帮助商户经营与居民生活和睦共处。时刻紧盯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7件,实地走访40余个乡镇农贸市场开展调查,督促开展生鲜食品安全检查,检查生猪肉经营户908户次,查获无证无章生猪肉1万余斤。全力守卫群众“家门口的安全”,办理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6件,督促20个存在“飞线充电”“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小区和单位完成整改。热心看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针对窨井盖破损等公共安全问题,督促排查处理公共道路窨井盖142个。

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贯彻未成年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特别程序规定,年内附条件不起诉率、社会调查率大幅度提升。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嫌疑人225人,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制度,筑牢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的“防火墙”。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开展心理疏导、测评94人次,帮扶救助267人次。实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监护令、支持起诉等方式加强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监督,办理21件涉未成年人食品药品安全、公共游泳池安全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深化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引入未成年人心理援助项目,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入选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进一步普及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检察官担任54所学校法治副校长,联合市妇联开展“巾帼护童·法润春蕾”法治巡讲1500余场次,制作1150个普法U盘送至全市1137所中小学。

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注重帮扶涉案残疾人、退役军人、未成年人被害人等特殊群体,开展司法救助101件,发放救助金193万余元,有效传递司法温度。关爱老年人合法权益,依法办理故意伤害、盗窃等“涉老”犯罪62件78人,以“检察蓝”护佑“夕阳红”。守护少数民族群体权利,钦南区人民检察院成立“壮语检察工作室”,以群众听得懂的民族语言办理涉壮族等少数民族案件,被评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开展“学党史 缅英烈 护忠魂”保护英烈等专项监督活动,协同保护英雄烈士纪念碑10余处,推动申请专项基金100万余元。开辟涉农民工权益保障“绿色通道”,持续开展“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支持起诉专项活动”,依法办理灵山县某皮具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帮助22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8万余元。

积极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认真贯彻市委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方案,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检察网络新媒体平台、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表达诉求。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接收的1039件群众信访件均在7日内告知“信收到、谁在办、办得怎么样”。检察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控告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办理上级检察院督办的重复信访案件25件,办结率达100%。推动检察职能向社会治理深层次延伸,向多领域多行业制发检察建议267份,强化诉源治理。全面推开检察听证,对145起案件以听证形式搭建沟通平台,以可感、可触、可信方式化解各方“法结”“心结”。

三、积极融入中心大局,以高品质检察服务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中心工作在哪里,检察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充分发挥法治保障大局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

自觉服务保障向海经济。探索建立海洋生态检察制度,推动构建职责清晰、上下对应、左右同步、运行顺畅的组织体系,更好履行北部湾海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责任。深化“陆海统筹”“河海共治”,联合北海、防城港、玉林三地检察院签署茅尾海、南流江流域公益诉讼工作框架协议,与南宁、防城港两地检察院签订《皇冠体育:广西八尺江(库)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开展“守护国家海洋公园——茅尾海”“红树林保护”等专项活动,办理一批近海海域非法排污、非法捕捞、盗采海砂、破坏红树林等案件,督促拆除非法侵占红树林进行养殖的蚝排910余张、清理蚝柱26万根。

更实更优保护市场主体。办好关乎企业生存的关键案件,努力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经营类犯罪的,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就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对7名涉案企业负责人依法不捕不诉。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解决涉案企业因不必要羁押影响生产经营等问题,严防“办了案子、垮了厂子”。开展刑事诉讼“挂案”清理活动,检察长挂牌督办涉企案件,依法清理涉企刑事“挂案”19件,让企业及其负责人卸下包袱放手发展。开展“检察护航自贸区发展”专项行动,深入钦州港片区企业调研和普法,为片区企业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

精准服务推进乡村振兴。积极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选派15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定点帮扶村担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1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8万元。发挥检察人员法律专业优势,以实行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为依托,协助村“两委”化解群众山林、土地等矛盾纠纷25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坚持深耕主责主业,以高质效检察办案提升司法公信力

稳步完善法律监督新格局,全面提升检察监督质效,着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强化刑事检察主导责任。践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增强诉前主导能力和主动监督作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3553人,适用率90.85%,量刑建议采纳率97.14%。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5件、撤案15件,追捕遗漏犯罪嫌疑人83人,追诉13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件,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得到有效加强。恪守客观公正立场,既做犯罪的追诉者,也做无辜的保护者、正义的捍卫者,对不构成犯罪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596人、不提起公诉425人,释放皇冠体育司法善意。认真贯彻执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306人,诉前羁押率由上半年的86.21%下降到59.57%,由全区检察机关倒数第二名提升至前八名,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细化民事检察精准监督。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健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增强监督的主动性、精准度和实效性,依法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31件,提请提出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采纳3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9件,法院采纳31件(含上年积案);提出审判中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6件,法院采纳7件(含上年积案)。大力整治“假官司”,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件,涉案金额560万余元,有效维护当事人权益和诉讼秩序。改革创新机制,建立“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整体统筹”的一体化办案机制,该项工作在全区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发言。

深化行政检察双重职责。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审判执行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作用,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64件,提出审判中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2件,采纳2件;提出行政执行检察建议21件,回复采纳21件。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功办理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案件4件。对赵某某等5人起诉某县自然资源管理局、某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登记等3起案件举行公开听证,有效促成多年申诉、社会关注度高、争议较大的矛盾纠纷化解。

优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实效。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建立公益诉讼检察指挥中心,立案316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07件,提起诉讼16件。主动将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的治理效能,持续拓展提升生态修复治理和资源保护经验,督促挽回被非法占有土地1217余亩,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及固体废物2700多吨,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568万余元。钦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非法捕捞案件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促使案件当事人增殖放流鱼苗7万尾,形成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保护“钦检”品牌。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7件,督促挽回税收、水土保持费等各种经济损失1860万余元,配合、支持追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6027万余元。深化“检察+”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与生态环境、水利、林业、退役军人事务等单位的联系,建立全区首个“林(场)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建成600亩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积极稳妥办理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典型案例,在办理钦州港“5·12”硫酸泄漏污染环境一案中,创新“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司法办案模式,深挖刑事案件背后公益受损问题,成功追偿经济损失4015万元,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起诉典型案例。

五、狠抓队伍教育整顿,以高站位自我革命推进从严管党治检

从严抓实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筑牢政治忠诚,革除顽瘴痼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大力整治顽瘴痼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做实违纪违法案件查办、自查自纠等工作,压实“六大顽瘴痼疾”问题整治责任,对问题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谈话提醒,实现存量问题清仓见底。把“百千万顽瘴痼疾线索核查专项行动”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集中评查化解专项行动相衔接,加力推进队伍教育整顿线索核查,努力做到不漏一案、不漏一罪、不漏一人。深入推进“减假暂”顽瘴痼疾专项排查整治和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集中清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依法收押和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问题,有效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主动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筑牢公正廉洁司法防线。

坚决肃清流毒影响。切实扛起彻底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和蒙永山、李健流毒影响工作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开展涉案人员图文信息全面排查,有效清除流毒有害信息。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全面净化政治生态。深化彻查相关问题线索,对涉及的“人”“事”“案”拉网式排查,对重点人员“一对一”谈话,逐人签定承诺书。全覆盖完成选人用人、重大项目排查、技侦网侦手段使用、重点案件等领域“六查”工作,做到见人见事见结果。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加强“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建立健全《中共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清单》等监督制约机制73项,确保问题不回潮不反弹。肃清流毒影响工作获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十二督导组充分肯定。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加强内设机构和办案团队建设,培育出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等全区检察机关十大特色办案团队。压实领导办案责任,两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1587件,占案件总数的18.45%。引领检察官改变传统办案观念,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体系,刑事检察“案-件比”从2020年的1︰1.12优化为1︰1.04,减少了371个办案环节,有效减轻刑事诉讼当事人“诉累”。一体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和公务员平时考核,创新“压实一个责任、细化两个分类、优化三个步骤、注重两个结合”的“1232工作法”,实现以“业”和“绩”管人、管事、管案。

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以开展“基层建设落实年”为抓手,积极开展“结对共建”“一院一品”工作,着力筑牢基层根基、释放基层活力。协助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充实后备干部,基层检察院“一把手”平均年龄由47.5岁下降至38岁。坚持在严管厚爱中推进检察队伍建设,钦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家访工作经验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刊发推广。构建多元化教育培训机制,以政治轮训、专题培训、业务竞赛、岗位练兵等形式组织各类培训204期6000余人次。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完成远程提讯、远程庭审系统建设,稳步推进数字档案室、检察听证室、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等项目,实现统一业务系统2.0版本、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上线运用,不断推动检察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六、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以高标准制约监督规范检察权运行

创造条件、畅通渠道请人民参与、让人民监督,在自觉接受监督中听民意、聚民智、解民忧,努力做到不负重托、不负期待。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皇冠体育: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认真办理、及时答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132件,做到件件抓落实、事事有答复。丰富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视察调研、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48人次,主动接受监督、赢得支持。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监督。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依法接受监察委、法院和公安等部门履职制约。认真对待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捕不诉案件,严格依法重新审查。认真对待法院改变公诉案件定性、不采纳量刑建议等判决,逐案评查剖析根源。深化同刑罚执行机关协作配合机制,共同促进刑事执行严格公正。把律师当伙伴不当对手,会签《皇冠体育:深化检律协作构建良性互动新型检律关系的意见》,真诚尊重、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接待申请阅卷1413人次,提供电话、网络平台咨询1856件次。

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把检察大门向社会敞开,依法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612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69件,公开法律文书1354份,每季度发布检察业务数据。优化门户网站功能,利用“两微一端一抖音”平台,公布检察工作信息、更新检察动态5万余条。完善“钦松E课”线上教育品牌,以情景剧、微电影等群众喜闻乐见方式丰富法治宣传教育,钦州市人民检察院作品《高考前夕》获第六届全国检察微电影“十佳作品奖”“最佳编剧奖”,灵山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2016-2020年全区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离不开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方位,检察工作还有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理念还须更新、落实,服务保障钦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与平安钦州法治钦州建设新要求相比,法律监督质效和能力存在差距。三是检察队伍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存在差距,高层次、专业化、综合性人才培养力度不够。四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还有薄弱环节,队伍监督管理、廉洁从检还需持续从严。问题倒逼担当,我们将分类施策,全力攻破,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钦州检察翻开新篇章迈上新征程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皇冠体育: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进一步优化法律监督格局、完善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构建“港、区、产、城、人”发展愿景,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在贯彻落实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决策部署上彰显新担当。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检察工作的指导,切实增强坚定不移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捍卫核心的政治自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等创新实践,对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严格执行向同级党委及其政法委请示报告制度,接受党委全面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等各方面监督,自觉接受侦查、审判机关的履职制约,争取最优监督效果,形成社会治理合力。

二、围绕中心顾大局,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作为。始终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充分发挥法治的经济增长助推器、社会运行调节器作用。依法妥善办好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案件,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坚决把做好打私防疫、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持续高压严打“三非”人员和走私违法犯罪,持续助力巩固钦州疫情防控成果,筑牢安全屏障。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打好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新战役。紧紧围绕市委部署要求,找准检察服务保障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结合点,以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建设为牵引,主动服务保障平陆运河、广西工业强市、国际化滨海城市等建设。更实支持、平等保护各类企业经营发展,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助力实力乡村、美丽乡村、幸福乡村建设。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助力更高品质宜居城建设。

三、凝心聚力谋发展,在开创新时代法律监督新局面上迈出新步伐。全面准确把握《中共中央皇冠体育: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赋予的职责使命,聚焦主责主业,更加优质高效开展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诉前羁押率、“案-件比”等反映案件质效指标降低。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深化刑事审判监督,全面开展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健全和落实民事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升监督精准度,拓展监督广度和深度。坚持精准化导向,提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的办案质效。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常态化解民忧破难题。深化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近海生态环境和海洋资源一体化保护司法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切实服务保障钦州向海经济发展战略。创新开展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从严从实重自强,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上树立新形象。切实运用好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提高检察履职中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进党建与队建、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持之以恒从严管党治检,在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上出硬招,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贯彻“五个过硬”要求,坚持不懈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注重强基导向,突出抓好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建设,不断创建培育检察品牌。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增强“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改进检察人才培养方式,推进检察官与监察官、法官、警官、律师等同堂培训。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通过明责、担责、追责,真正把司法责任落实到位。

各位代表,踔厉奋发赴新程,笃行不怠向未来。在新的一年,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和本次会议要求,面朝大海、向海图强,为构建“港、区、产、城、人”发展愿景,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作出检察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冯国旭 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