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2011-09-27 7045次浏览 作者:钦州人大网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1年9月20日在钦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周信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

    过去的五年,是我市发展过程中波澜壮阔、极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依靠市委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紧紧围绕钦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强化检察职能发挥,努力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和重要使命。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措施,多领域开展服务活动,为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积极探索服务经济发展措施先后研究出台了《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企业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四保”服务的实施方案》、《围绕检察职能开展“四走进四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有力地推动了服务大局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共立案查办重大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86件97人,占贪污贿赂犯罪立案总数的34.4%(件)和29.7%(人)。深入23个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出台了《钦州市人民检察院皇冠体育:做好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意见》,为我市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提供司法服务。

    (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服务大局活动。一是深入开展“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基层,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四走进四服务”活动。两级检察院建立服务联系点72个,其中建立农村基层组织服务联系点10个、社区服务联系点9个、学校服务联系点7个、企业服务联系点46个。开展法律咨询服务97次,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章立制33件次。二是扎实开展“群众工作年”工作。2011年是全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年”,两级检察院强化服务群众意识,立足检察职能,扎扎实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011年7月,成立了我市第一个派驻乡镇检察室——浦北县检察院派驻张黄检察室,建立了一批乡镇检察工作联系点,搭建了检察机关亲民、便民、利民的工作平台。

    二、强化在“携手共创平安和谐家园”中的职能作用,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责任。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积极参加平安钦州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最硬的道理、最高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

    (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8328人,提起公诉7750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742人,提起公诉1522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3238人,提起公诉3074人。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对治安突出问题和重点地区进行整治,探索建立“捕、诉、教、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二)结合办案努力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过失犯,以及因亲友邻里纠纷引发、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可捕可不捕的不批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起诉。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30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78人。

    (三)认真开展涉检涉诉信访工作。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093件次。认真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共接待群众来访590件1254人,批办案件545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1件,均依法决定赔偿。积极探索对刑事被害人、生活确有困难的涉检涉诉当事人救助制度,共救助31名刑事被害人(亲属)12.6万元。坚持调解优先,对不符合法定立案、提请抗诉、提出抗诉条件的98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做好息诉工作,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的批示肯定。

    三、强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惩治和预防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重要职责。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反腐败的决策部署,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保持了查办案件工作的健康势头。

    (一)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257件327人,已判决有罪250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01.5万元。一是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124件142人,占立案总数的48.2%(件)和43.4%(人)。二是重点查办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共立案查办涉及社保资金、医疗卫生、教育、征地拆迁、退耕还林等领域的职务犯罪198件253人;查办贪污、挪用国家支农惠农资金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34件70人。三是积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共立案查办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100件106人。

    (二)大力加强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皇冠体育: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2010〕37号),不断完善反渎职侵权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等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深入开展。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职务犯罪51件53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3件25人,其中依法查办了2010年广西公务员考试试题泄密案2件2人。

    (三)切实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始终把办案质量放在首位,一批案件被评为“精品案件”、“优质案件”,其中2010年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十大精品案件”2件、优质案件2件,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优质案件3件。

    (四)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按照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206次,两级党委、人大、政府领导作出批示50件;进行职务犯罪案例分析233件;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26件,获采纳213件;开展警示宣传教育375次;开展预防咨询551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197次;与中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等22个重点单位和部门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制度;在钦州监狱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开展警示教育 57批次,受教育的党员干部5575人;协助自治区检察院举办了“广西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展览钦州展区巡展活动”,6000多名干部职工观看了展览;对2010年全市职务犯罪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钦州市2010年度职务犯罪发案情况、发展趋势和预防对策综合报告》,市委张晓钦书记等领导作了重要批示,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强化监督措施,促进了诉讼活动严格依法进行。

    (一)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两级检察院共监督侦查机关依法立案828件,监督立案案件中批准逮捕820人,提起公诉696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654人;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43件;依法决定追加逮捕440人、追加起诉257人;对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1202人、不起诉50人;对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40件,已获法院改判9件14人。对侦查和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50件次。

    (二)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完成了与监管场所监控联网建设。共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7381件,依法对96件提请不当案件提出了纠正意见;对监管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88次;建立了看守所在押人员体表检查和登记制度,对“牢头狱霸”、非正常死亡、监控设施以及在押人员劳动生产生活等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三)积极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依法受理和及时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752件,提请并获自治区检察院支持抗诉75件,已获法院改判21件;提出抗诉74件,已获法院改判32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5件,获采纳32件。对涉及国家和公共利益的案件,督促起诉145件,支持起诉39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97件。对人民法院的正确裁判,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努力维护司法权威。

    五、强化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努力改进检察工作

    改革创新是推动检察工作发展进步的必由之路。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要求,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和加强自身监督制约为重点,认真推行和落实检察改革和检察工作创新的措施,初步解决了一些制约法律监督工作的体制机制障碍。

    (一)积极探索诉讼活动监督工作机制。完善批捕、起诉环节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证据审查、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健全对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机制。积极适用民事行政案件再审检察建议。健全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同步监督机制,建立和健全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长效工作机制。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

    (二)规范和完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促进侦查讯问活动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决定制度。建立检务督察制度,加强对检察人员履行职责、遵守纪律等情况的监督。

    (三)改革和完善检察机关接受监督机制。两级检察院共聘请6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担任人民监督员。职务犯罪案件中的“三类案件”和“五种情形”均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

    六、强化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夯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根基

    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的根本。五年来,我们坚持把队伍建设和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常抓不懈,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

    (一)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好干部、善执行”活动和“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等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干部选任标准,共协助地方党委调整充实18名市、县(区)检察院班子成员;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开展以提高执法技能为核心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干警轮训和参加上级检察院培训共1391人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从2006年的49.3%提高到现在的73.9%;大力加强司法考试助学工作,五年来共有44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聘请廉政监督员35名;组织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促进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二)执法保障能力不断加强。全市两级检察院共争取到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治区各项投资 2450.5万元,比前五年增加了219.3%。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资金支持,落实了县级检察院人均年1.6万元最低公用保障经费标准。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顺利推进,钦南区检察院技术综合大楼主体已竣工,今年底可投入使用。市检察院建设了侦讯监控系统,开通了检察专线二级网机要通道。两级检察院开通了检察专线三级网,建立了计算机局域网和综合信息数据平台。装备建设不断改善,信息技术在办案工作和队伍管理中逐步推广应用,推动了检察机关科学管理和执法规范化整体水平提高。

    (三)创先争优活动取得丰硕成果。五年来,我市整体检察工作获自治区检察院表彰14次,获自治区检察院表彰的先进集体43个、先进个人63人次。其中,灵山县检察院、钦南区检察院被评为“2007—2008年度全区先进检察院”,市检察院、灵山县检察院被评为“2008-2010年度全区先进检察院”。灵山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单位,市检察院陆立泉同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浦北县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市检察院、灵山县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七、强化坚持党的领导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努力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重要部署、重大举措、重大案件,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自觉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听取意见、批评和建议。两级人大常委会转办案件62件,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每年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认真听取批评和建议,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检察工作。

    过去的五年,是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意识不断增强,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为推动我市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的五年;是法律监督不断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检务保障明显改善,检察工作紧跟钦州铿锵奋进的脚步、在科学发展道路上迈出坚定步伐的五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牢记使命、认真履职的结果,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虽然取得明显进步,但是仍然存在不少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符合、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一是有的检察人员执法思想存在偏差,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意识不强,一些陈旧观念和执法陋习还没有很好地克服,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还没有切实践行。二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有效,有的法律监督工作仍长期比较薄弱,一些地方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不善于化解矛盾、不注重执法效果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一些检察人员甚至领导干部对加强自身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有埋怨抵触情绪,放松自身监督,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问题时有发生。四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高层次人才非常缺乏。五是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加强,检务保障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检察工作科技含量特别是信息化应用水平还不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今年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钦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了“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刚刚闭幕的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了催人奋进的“五年跨越、十年巨变”目标,描绘了未来十年努力建成“三枢纽一新城”和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今后五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实施五大发展方略和建成“三枢纽一新城”和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大力弘扬“自强实干、融和共赢”的钦州精神,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携手共创平安和谐家园”为使命,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进检察事业全面发展进步,为努力开创钦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一、树立“六观”、坚持“六个有机统一”,努力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化水平

    要落实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做到牢固树立“六观”:牢固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牢固树立忠诚、公正、清廉、为民的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牢固树立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的业绩观,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权力观,牢固树立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进一步坚持“六个有机统一”: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与自身科学发展的有机统一;坚持围绕“四个维护、两个促进”的根本目标,努力实现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的有机统一;坚持贯彻检察工作总要求,努力实现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有机统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实现继承、创新、发展的有机统一。以上“六观”和“六个有机统一”,是科学发展观在检察工作中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也是检察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升华。要坚持不懈地以“六观”和“六个有机统一”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服务第一要务

    认真制定和落实好《钦州市人民检察院皇冠体育: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服务“十二五”规划的意见》。认真开展“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十大精品案(事)例评选活动,提升全市检察干警“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在全市检察系统形成推动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的浓厚氛围。紧紧围绕钦州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围绕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建大港、兴产业、造新城、强科教、惠民生”发展方略和“五年跨越、十年巨变”,努力建成“三枢纽一新城”和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措施,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对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充分发挥在“携手共创平安和谐家园”中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紧紧围绕市委《皇冠体育: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携手共创平安和谐家园的决定》,把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推进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检调对接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坚决防止因麻木不仁、执法不公、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制订和落实《钦州市检察机关皇冠体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的意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和途径,促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使广大人民群众置身于平安和谐稳定的大家园之中” 的应有作用。

    四、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决贯彻党中央的部署,依法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的案件,国家重点投资领域、资金密集行业的案件,损害民生民利、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破坏生态资源、重大责任事故、执法司法不公、群体性事件涉及的案件和充当黑社会“保护伞”的案件。注重提高办案质量,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等关系,准确把握改革探索与违法犯罪、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的法律政策界限,支持和鼓励大胆试、大胆干、大胆闯,努力营造既廉洁又高效的政务环境。全面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加强预防对策研究,规范预防检察建议,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推进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加强预防腐败公共宣传,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共同参与、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格局。

    五、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着力做好群众工作

    坚持把群众工作贯穿到执法办案中去,加大对群众最关注的社会治安问题、权益保障问题、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的法律监督力度,努力使执法过程变成服务群众过程。高度重视涉检信访工作,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大力加强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保障和救助工作,让这些受到伤害的人心灵得到抚慰,困难得到缓解,感受到人文的关怀、司法的温情。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特别是乡镇检察室建设工作,以接通“地气”,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积极采取带案下访、送法下乡、巡回检察等方式,完善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依法开展诉讼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立案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切实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规范量刑建议工作,强化对刑事审判特别是量刑畸轻畸重的监督。加强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认真开展民事执行监督,探索开展类案监督,适时开展专项监督。积极推行调查违法行为、建议更换办案人员等措施。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规范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抗诉与息诉并重,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促进检察监督与其内部监督纠错机制相结合,处理好诉讼监督与诉讼制约的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让380万钦州人民感受到比太阳还要有光辉的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七、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基础

    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深化“创先争优”、“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和“好干部、善执行”活动。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在检察机关得到正确执行。推进新一轮大规模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坚持从严治检,毫不松懈地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强化基础工作,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加强基础设施、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切实提升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应用水平。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完善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认真听取意见、批评和建议。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健全人民监督员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机制。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与公信力,促进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良性互动,让群众感受到心声得到倾听,监督受到重视,权益受到保障,心情更加舒畅。

    各位代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定不移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开创钦州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市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实现建成“三枢纽一新城”和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