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与市本级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落实落细“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财政运行调度,强化财政收支管理,牢牢守住财政金融风险底线,全市财政收入规模提档进位、创历史新高,综合实力稳步提升,有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158,2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0,727万元(自然口径)、上级补助收入1,865,79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8,295万元、调入资金37,44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65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62,305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966,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1,07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6,42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56,05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041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91,634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7,396万元,同比增长13.6%,增速全区第二,其中税收收入437,261万元,同比下降2.3%。按自然口径计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0,727万元,完成预算(指年度预算,下同)的105.1%,增长6.6%,其中税收收入370,592万元,同比下降14.5%,税收下降主要是受疫情反复、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重点工业企业利润下降等因素影响。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1,070万元,完成预算的92.1%,增长5.7%。主要支出情况如下:教育支出608,749万元,完成预算的97.2%,增长11.1%;科学技术支出36,990万元,完成预算的99.1%,增长28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472万元,完成预算的91.5%,增长1.5%;农林水支出220,913万元,完成预算的88.9%,增长1.1%。
2. 市本级(含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801,6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0,595万元(自然口径)、上级补助收入1,865,795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7,02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1,243万元、调入资金430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41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62,305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662,1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0,70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6,42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272,894万元、债务转贷137,78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84,15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52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39,567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3,149万元,同比增长12.7%,其中税收收入283,010万元,同比增长5.7%。按自然口径计算,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0,5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7.7%,同比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230,456万元,同比下降10.3%。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0,706万元,完成预算的85.5%,增长6.9%。
(3)预备费执行情况。2022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9,400万元,执行中用于疫情防控支出4234万元,其余部分已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转移支付执行情况。市本级对县区转移支付支出1,272,894万元(其中市本级财力66,508万元),其中:返还性支出34,91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082,72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55,261万元。
(5)“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执行情况。据初步统计,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5383万元,同比下降12.3%,较年初预算节约6197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本级严格落实中央有关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以及部分预算项目受疫情影响调减或取消支出预算。其中:培训费支出27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74万元,会议费支出45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353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2021年末,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30,796万元(其中市直10,384万元、钦州港片区20,412万元),2022年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0,412万元统筹使用,同时,通过将结余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52万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0,536万元(其中市直3150万元、钦州港片区7386万元)。
其中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以下简称“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60,269万元,具体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347万元(自然口径)、上级补助收入225,31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187万元、调入资金271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41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5,302万元。
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20,359万元,具体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86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4,10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386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9,910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8,347万元(由于库款问题,应负担退税部分52,357万元通过上解支出反映,因此两个口径数额一致),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口径增长0.6%,自然口径增长9.5%。其中税收收入131,093万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口径下降10%,自然口径下降1.9%。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868万元,完成预算的90%,增长2.2%。
(3)预备费执行情况。2022年钦州港片区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2400万元,执行中没有动用,已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执行情况。据初步统计,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执行情况356.81万元,同比下降17.9%,较年初预算节约607万元。其中:培训费支出7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9.89万元,会议费支出14.7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69.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7.98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2021年末,钦州港片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0,412万元,2022年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同时,通过将结余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386万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738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726,575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60,175万元,完成预算的67.6%,下降0.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10,460万元,完成预算的67.5%,下降1%;上级补助收入34,47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0,102万元;债券转贷收入671,825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486,346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71,728万元,完成预算的80%,增长11.3%;调出资金34,63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79,983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40,229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
2.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464,348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27,752万元,完成预算的66.1%,增长4.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98,288万元,完成预算的66%,增长5%;上级补助收入34,47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0,29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671,825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364,796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41,240万元,完成预算的79.6%,增长4.1%;补助下级支出34,178万元;调出资金1495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07,9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79,983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9,552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
其中钦州港片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钦州港片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692,478万元,具体是: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18,217万元,完成预算的71.3%,增长63.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03,582万元,完成预算的71.1%,增长66.3%;上级补助收入4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1,912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52,300万元。
钦州港片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618,457万元,具体是: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4,821万元,完成预算的84.3%,增长44.8%;上解支出13,636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4,021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527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75万元,完成预算的98.5%,下降57.4%;上级补助收入4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06万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2994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3万元,完成预算的5.3%,增长41.9%;调出资金2811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33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
2.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398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47万元,完成预算的98.3%,下降57.7%;上级补助收入4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05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3028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1万元,完成预算的6.4%,增长33.6%;补助下级支出46万元;调出资金2811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70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
其中钦州港片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钦州港片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6.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10万元全部调出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424,376万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77,026万元,完成预算的99.1%,增长10.1%;上年结余收入647,350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98,262万元,完成预算的99.4%,增长4.3%。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726,114万元。
2.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987,566万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27,574万元,完成预算的98.5%,增长9.8%;上年结余收入459,992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80,802万元,完成预算的99.7%,增长4.1%。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06,764万元。
钦州港片区不单独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下同)。
(五)政府债务情况。
1. 政府债务限额。
截至2022年底,自治区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预计4,146,93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646,006万元,专项债务2,500,925万元。
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3,119,43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111,610万元,专项债务2,007,825万元。
其中钦州港片区政府债务限额672,77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50,602万元,专项债务522,170万元。
2. 政府债务余额。
截至2022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预计3,992,04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561,869万元,专项债务2,430,172万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预计2,974,73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36,760万元,专项债务1,937,972万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其中钦州港片区政府债务余额预计668,13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45,966万元,专项债务522,170万元。钦州港片区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3. 新增政府债务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自治区转贷我市新增政府债券419,23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航道扩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医疗卫生、城中村改造等重大项目。其中:市本级安排244,245万元(含钦州港片区192,902万元),转贷县区174,985万元。
4. 再融资债券发行情况。
2022年,自治区转贷我市再融资债券614,90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金,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252,4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362,500万元。分级次来看:市本级使用544,200万元(含钦州港片区14,700万元),转贷县区70,700万元。
5. 政府债务还本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债务还本636,03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256,054万元,专项债务还本379,983万元。分级次来看:市本级政府债务还本564,135万元(含钦州港片区15,000万元),县区政府债务还本71,902万元。到期政府债务本金均已如期偿还。
6. 政府债务付息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债务付息支出142,32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支出55,330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86,991万元。分级来看:市本级政府债务付息支出107,294万元(含钦州港片区19,050万元),县区政府债务利息支出35,027万元。全市政府债务付息负担总体可控,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7. 未来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全市政府债券2023年到期本金649,606万元,2024年到期本金211,249万元、2025年到期本金345,340万元、2026年到期本金265,601万元、2027年到期本金212,451万元、2028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2,255,137万元。以上到期本金主要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和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还本风险总体可控。
(六)落实市人大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着力打好七场“攻坚战”,有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实施“四轮驱动”战略,争当广西“面朝大海、向海图强”排头兵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其中,我市财政管理工作获自治区人民政府给予督查激励,获得自治区财政收支贡献奖励资金5720万元;浦北县、钦南区被评为2021年度广西高质量发展进步县(城区),分别获得自治区财政奖励资金3000万元。
1. 打好“财源建设攻坚战”,财政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一年来,我们狠抓财源建设,深挖增长潜力,以发展产业壮财源、加大招商引财源、强化征管聚财源,努力做大收入总量、做优收入质量。2022年,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全市组织财政收入244.9亿元、增长15.8%,收入规模提档进位,跃升至全区第一方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3.7亿元、增长13.6%,全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增速排全区第二位、稳居全区第一方阵,近三年先后连续突破60亿元、70亿元、80亿元,总量排全区前六位,排名比2021年上升2位,实现历史性突破,财政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
一是发展产业壮财源。落实落细助企纾困政策,重点服务好中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等重点税源企业,牵住全市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牛鼻子”,中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022年税收贡献创下历史最高。向上争取资金超50亿元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加快建设,其中中石油炼化一体化、华谊钦州基地两个项目获得自治区23亿元专项支持,加快发展壮大临港大工业,夯实财源增长基础。统筹资金及时兑现重点行业扶持政策,增强市场主体投资和消费信心,助力重点行业平稳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税收贡献。
二是加大招商引财源。支持深入大湾区等重点地区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支持举办中国—东盟石油化工国际合作论坛,与中石化联合会等开展战略合作,打造高端对话平台,吸引皇冠体育优质石化企业到钦投资兴业,桐昆、恒逸、格派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建设。强化招商选资理念,加强引进项目财税贡献考量,提高落地项目财税贡献率,增强财源建设发展可持续性。
三是强化征管聚财源。深入开展光伏风电行业财源建设,持续加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收征管,完善协税护税机制,严格财政收入管理,依法依规征管缴库,严禁虚收空转和违规减免税费,堵塞管理漏洞,确保税收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盘活国有资源、资产,深入挖掘非税收入增长潜力,进一步充实财政库款,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2. 打好“政策效能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一年来,我们认真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落实,充分发挥大规模留抵退税、“桂惠贷”、债券资金、PPP等政策激励引导作用,形成政策合力,激发经济高质量发展活力。
一是全力落实稳住经济大盘部署要求。制定实施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力度、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等九大方面25条具体措施,持续挖掘政策措施潜力,推动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及接续政策措施在我市落地落实,推动稳住宏观经济大盘。
二是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皇冠体育: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特别是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的决策部署,2022年全市新增退税减税降费及缓税缓费超51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41.4亿元,退税总量全区第四,共惠及企业2714户次,有力帮助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不断夯实经济稳定运行、质量提升的基础。
三是落实“桂惠贷”政策成效显著。2022年我市“桂惠贷”累计投放金额182.22亿元,同比增长46.5%,共惠及7356户市场主体,贷款加权平均利率3%,直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3.49亿元,目标任务完成率排全区前三名。
四是积极发挥债券促投资稳增长效益。重点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工业振兴、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部署,主动抢抓“政策发力适当靠前”的债券政策窗口期,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支持重大项目建设。2022年,全市获得新增政府债券资金41.92亿元,同比增长39.6%,总量属近五年之最,有力支持了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基础设施、中石油炼化一体化配套、龙门大桥和大风江大桥等一系列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成为拉动全市经济增长的动力补给。
五是PPP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市本级PPP工作绩效在设区市考核中排名全区第三、钦南区在城区中排名全区第二,荣获自治区资金奖励0.25亿元、债券额度奖励1.3亿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进入财政部管理库项目共15个、总投资约88.18亿元,其中已落地项目共10个,总投资38.32亿元。
六是加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全市科技支出3.7亿元,比上年增长284.1%,其中市本级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比2.1%,各县区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比1%,均达到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要求。市本级安排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3170万元,比上年增长43.5%,大力支持企业开展技术研究与开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瞪羚企业、科技孵化基地建设发展等。2022年,全市完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96项,通过广西“瞪羚企业”认定4家,创历史新高,60家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审,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163家,全区排名第四,保持全区第二梯队“领头羊”的位置。获得备案1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国家级众创空间,实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零的突破。
3. 打好“战略保障攻坚战”,推进重大战略实施迈出新步伐。一年来,我们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为全面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推进,全力服务推动全市“四轮驱动”战略落地见效。
一是支持“建大港”。筹措各类资金21.97亿元支持“建大港”,全力支持“国字号”世纪工程平陆运河如期开工建设,重点支持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30万吨级进港主航道及支航道回淤疏浚工程等港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国首个海铁联运集装箱自动化码头建成运营,支持龙门大桥和大风江跨海大桥加快建设,支持陆海新通道(钦州)国际集装箱分拨中心、钦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成功争取国家首个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于2022年3月落地实施。
二是支持“壮产业”。筹措各类资金45亿元支持“壮产业”,重点支持建立临港大工业“四梁八柱”,加快打造广西工业强市。其中统筹资金21.95亿元大力支持园区完善路网、电网、信息网、污水处理以及生活配套设施的建设;统筹资金17.1亿元,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和关键项目建设,以开放产业支撑“四梁八柱”;统筹资金2.46亿元,支持广西新天德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埃索凯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实现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转型升级。
三是支持“造滨城”。通过本级财力保障、争取上级及政府债券资金、用好PPP模式多渠道筹措资金42.57亿元,助力滨城组团开发建设。其中,市本级安排资金2.25亿元支持小街小巷市政道路及市容环境改造整治等项目;争取上级资金7.25亿元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南宁至钦州公路改扩建工程、城区内涝综合整治等项目建设;争取债券资金10.92亿元支持交通路网重点项目建设;累计引入社会资本投资额约22.15亿元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钦州幼专建设等PPP项目,吸引优质社会资本助力现代化滨海城市建设。
四是支持“美乡村”。统筹资金约45亿元支持加快推进“美乡村”,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新发展。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食农民一次性补贴等补贴资金及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5.29亿元,支持落实强农惠农补贴政策,推进新建高标准农田10万亩,全力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守住粮食安全底线;筹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69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筹集资金6.75亿元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全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筹集资金26亿元支持乡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4. 打好“民生保障攻坚战”,人民生活品质实现新跃升。一年来,我们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打细算、节用为民,持续增加民生福祉的投入,2022年全市教育、社保、医疗、农林水等涉及民生支出210.3亿元,增长5.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8%,持续保持在八成以上。
一是支持全市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统筹资金10.2亿元重点用于医疗及防控生活物资采购、全员核酸检测、医疗设备购置、隔离场所改造、方舱医院建设、流调溯源、转运隔离和隔离场所管理服务、网格防控、医疗救治等,开通支付“绿色通道”及时拨付疫情防疫资金,为全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发挥了财政作用。
二是加快补齐教育事业短板。全市教育支出60.87亿元,比上年增长11.1%,支持全市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统筹资金5.49亿元,全力推进598个公办基础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新学校11个,新增学位9318个,主城区建成公办小学、幼儿园4所,新增学位2850个;大力支持职业教育推陈出新,钦州市成为广西三个“职教先进市”之一,获得奖励资金1000万元。
三是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筹集资金1.55亿元,支持稳就业;筹集财政补助资金6.74亿元,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般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36元;筹集财政补助资金20.44亿元,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580元/人·年提高到610元/人·年;筹措资金8.23亿元,用于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支出;筹集资金4.53亿元,支持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公廉租房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持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推出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钦惠保”,推进构建以基本医保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为主体、商业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建设。
四是大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筹集资金7.16亿元,支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推进钦江、南流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海洋生态修复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生态保护与修复;筹集资金1.37亿元,支持落实森林生态资源保护政策。
5. 打好“风险防范攻坚战”,守住财政金融风险底线取得新进展。一年来,我们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开源节流,着力强化财政金融风险防控,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一是强化开源节流,增加有效供给。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加强统筹盘活资金、资产,落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长效机制,2022年全市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2.65亿元,全部安排用于民生和急需领域。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2022年全市共获得上级补助资金186.58亿元,比上年增长21%,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二是切实守住债务风险底线。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按时偿还政府到期债务约78亿元。建立隐性债务、融资平台公司到期债务等监控预警机制,提前识别风险,加大资金统筹调度力度,确保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按时偿还到期债务,牢牢守住债务风险底线。
三是全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修订钦州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多方位完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体制机制。对辖内1129家名称和经营范围涉及“理财”“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字样的企业开展全面排查,逐步落实分类处置措施,净化金融生态环境。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强化宣传引导、源头治理,依法稳妥处置重点案事件,切实保障地方金融秩序安全稳定。
四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克服资金短缺、财力缺口大等困难挑战,全面落实“三保”主体责任,坚持“三个优先”,将“三保”支出作为预算编制的重点,按照政策规定的保障范围和标准测算“三保”支出需求,确保足额编列、不留缺口,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财政资金收付,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基层财政运行得到有效保障,全市未发生“三保”风险事件。
五是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持续加强资金监管,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等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密切跟踪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扎实开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大排查专项行动,做好各类财政支农资金发现问题整改,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专项复查,强化监督控制,防范管理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6. 打好“稳财金惠实体攻坚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打开新局面。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金融支持稳经济工作措施,引导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市实施“四轮驱动”战略、争当广西“面朝大海、向海图强”排头兵提供有力金融支撑,市财政局荣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一届广西财税金融改革创新先进集体。
一是金融运行指标显著向好。2022年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首次突破3000亿元大关,截至12月底,存贷款余额高达3093.94亿元,同比增长14.4%,排全区前列;本外币贷款余额1477.97亿元,同比增长16.2%,其中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112.5%,促进制造业升级发展,有力支持钦州实体经济发展。
二是企业上市取得历史性突破。实现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成为我市第一家本土A股上市企业、广西2022年唯一一家实现上市的企业。充分发挥钦州港片区优惠政策和石化产业发展优势,吸引上市企业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将公司注册地与纳税地迁入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石化产业格局、推动产业集聚。
三是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工作成效明显。中马钦州产园区金融创新试点荣登“中国改革2021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名单,获评第三届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改革创新十大案例,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批复同意对试点框架下境内信贷资产跨境转让业务进行复制推广,自政策实施以来至2022年底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业务量累计已达209.09亿元。
四是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持续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量,2022年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新增发生额17.57亿元,完成考核任务的117.1%;指导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台降费政策,持续降低担保费率,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主体复工复产;疫情期间开辟融资担保服务绿色通道,对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企业,本着“不抽保、不断保、不压保”的原则,协调银行采取无还本续贷、展期、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给予支持,确保应保尽保,为企业提供优质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
7. 打好“财政改革攻坚战”,财政管理效能实现新提升。一年来,我们围绕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目标要求,深化财税体制管理改革,强化预算管理,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不断释放财税改革红利。
一是有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认真研究学习《国务院办公厅皇冠体育: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号),积极向自治区财政厅反馈《皇冠体育:进一步推进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修改意见,按照中央、自治区皇冠体育: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改革方向等,提前谋划我市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积极推进税费制度改革,调整钦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配合自治区财政厅研究制定对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减免、北部湾经济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税费政策。
二是扎实推进零基预算管理。印发《钦州市本级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实事求是、以收定支和零基预算原则编制2023年预算,优先保障基本支出、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等刚性支出后,综合平衡确定其他项目资金支出总额,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三是全面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出台市本级事前预算绩效评估、委托第三方服务管理办法、预算绩效评价等管理制度,补齐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制度建设上的短板;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预算绩效财政评价、绩效目标运行监控等,根据财政重点监控评价结果提出调减预算金额2389万元;完善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与机关绩效考评结合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
四是持续深化财政监管改革。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进出”“一站式办结”,持续提升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提速率;高质量完成2021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多渠道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序推进会计管理改革;建立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深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基本实现用票单位和财政电子票据种类全覆盖;通过规范采购预算编制落实采购预留份额,建立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持续加大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2022年全市政府采购预算23.23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2.57亿元,节约资金0.66亿元,节约率2.84%;加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2022年全市共完成财政投资项目评审1373个,总接审108.32亿元,总审减9.17亿元,平均审减率为8.47%。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钦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各位代表,由于2022年度决算编制尚未完成,现在向各位代表报告的全市和市本级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与实际执行情况如有出入,待全市和市本级决算编制完成后,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或批准。
各位代表,2022年全市财政平稳运行、财税改革有力推进,得益于市委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关心支持,得益于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财政工作仍存在财源建设基础不够牢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措施需要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23年,我国经济环境继续向好持续上升,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但地缘、贸易、金融等国际环境复杂多变,面临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从财政收入看,2023年进入“十四五”规划实施的中期,五年规划确定的项目、政策将全面落地,平陆运河转入全面建设,新的自动化集装箱码头投运,龙门大桥、大风江大桥基本建成,成为展现钦州未来发展的名片,我市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更好,经济发展有望保持领先态势,但经济运行面临的风险挑战也不小,外部经济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财政收入增速受到制约。同时,我市近年来新落地的重大项目短期内还未能实现大规模增收,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比重仍偏低,非税收入可持续性不强,也制约财政收入高速增长。从财政支出看,2023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在保支出强度的基础上注重对重点领域的支持,在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需要更大力度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财政支出将持续刚性增长,需要进一步压减其他一般性、非必要支出,确保刚性支出需求。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六届六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形势,2023年全市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1+1+4+3+N”目标任务体系,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全面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经济运行稳健,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更加有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风险管理,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兜牢“三保”底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为全面实施“四轮驱动”战略,争当广西“面朝大海、向海图强”排头兵,奋力谱写新时代壮美广西钦州篇章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 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2,881,379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5,01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7%;上级补助收入1,289,19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91,634万元;调入资金309,96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7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45,300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881,379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3,321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长0.4%;上解上级支出32,55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45,508万元。收支平衡。
这一安排是综合分析我市财政经济形势、财政收入结构、经济增长以及预算管理改革等因素后提出的,既充分考虑了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和民生政策、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增支需要,也考虑了2022年调入资金基数较高、2023年房地产市场前景尚不明朗等因素影响。
2.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2,249,376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6,772万元(自然口径),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6.1%;上级补助收入1,289,19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6,39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9,567万元;调入资金74,76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38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45,300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249,376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9,91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长5.6%;上解上级支出32,55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001,611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35,5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9,800万元。收支平衡。
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市本级预备费安排10,000万元,用于预算执行过程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增加支出和其他不可预见的支出。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9980万元,总额比2022年年初预算下降13.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0万元、下降9.8%,公务接待费1400万元、下降22.2%,培训费5000万元、下降16.7%,其他分项金额与2022年持平。
3. 市本级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安排情况。
一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42,770万元,其中:工业发展专项31,400万元;服务业建筑业发展专项3399万元;金融发展专项5971万元;国企改制专项1500万元;加快培育壮大县级财源经济奖励专项500万元等。
二是保障民生专项资金安排89,510万元,其中:科教文体发展专项39,992万元;卫生健康社保专项29,050万元(其中疫情防控专项资金15,303万元);农村农业发展专项9689万元;节能减排专项6829万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专项2868万元;粮食安全及应急管理专项1082万元等。
三是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安排24,102万元。
四是综合保障专项经费安排11,550万元,其中:人才发展专项3872万元;基层党建专项3362万元;招商引资及财源管理等专项3916万元等。
五是政府一般债务还本付息专项安排144,096万元,其中还本109,800万元,付息34,296万元。
其中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192,588万元,具体是: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172万元(自然口径),比2022年执行数下降30.5%(同口径增长7.5%);上级补助收入32,61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9,910万元;调入资金950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386万元。
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192,588万元,具体是: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96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下降27.7%,支出预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大幅减少调入资金安排,支出相应减少;上解上级支出21,620万元。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 代编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1,668,461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18,06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18.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45,53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16.7%;上级补助收入23,27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40,22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86,900万元。根据以收定支原则,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1,668,461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56,197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下降5.2%;调出资金308,16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04,098万元。收支平衡。
2.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1,208,637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98,91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下降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56,36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下降6%;上级补助收入23,27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9,55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86,900万元。根据以收定支原则,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1,208,637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22,961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下降1.1%;补助下级支出21,611万元;调出资金72,967万元;债务转贷支出32,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59,098万元。收支平衡。
其中钦州港片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钦州港片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321,067万元,具体是: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4,04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下降62.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5,36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下降65.2%;上年结余收入74,02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3,000万元。根据以收定支原则,钦州港片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321,067万元,具体是: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0,222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下降15.2%;调出资金784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3,000万元。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 代编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6587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0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102%;上级补助收入4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33万元。根据以收定支原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6587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78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长72.1%;调出资金1802万元。收支平衡。
2.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6403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98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103.2%;上级补助收入4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70万元。根据以收定支原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6403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561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长69.2%;补助下级支出46万元;调出资金1796万元。收支平衡。
其中钦州港片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钦州港片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5537万元,均为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104.3%。根据以收定支原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5537万元,具体是: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876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长104%;调出资金1661万元。收支平衡。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 代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1,567,619万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41,50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8.3%;上年结余收入726,11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63,42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长9.9%。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04,199万元。
2.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1,071,642万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65,35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7.2%;上年结余收入506,28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26,82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长11.1%。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44,813万元。
各位代表,现在报告的2023年全市预算是代编的预算,是一个指导性的指标,待各县区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我们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汇总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六)政府债券收支和还本付息预算安排情况。
1. 政府债券安排情况。
目前编入2023年预算草案的地方政府债券均为再融资债券,其中一般债券245,300万元、专项债券386,900万元,合计632,200万元。预计后期自治区还会下达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届时我们再根据自治区下达情况,按规定程序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2. 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2023年到期政府债券本金649,606万元,通过组织发行再融资债券632,200万元和各级预算安排资金17,406万元偿还。2023年计划发行再融资债券中,再融资一般债券245,3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386,900万元。
全市2023年应付政府债券利息142,040万元,全部通过各级预算安排资金偿还。全市政府债券到期本息预算已全额保障。
3. 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
从偿债计划安排来看,一般债券本息由各级财政统筹当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资金、调入资金等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以及发行再融资一般债券安排偿付;专项债券本息由各级财政动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对应项目的专项收入(如车辆通行费收入、公立医院诊疗费和住院费收入等),以及发行再融资专项债券安排偿付。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劲不断增强,各级财政实力将逐步壮大,同时债券项目收益将逐步显现,全市财政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七)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情况。
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23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前,我们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加快安排2022年结转项目支出,并安排2023年需要及时支付的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计共安排支出约2.5亿元,主要用于1—2月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金发放等。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见预算草案。
三、完成2023年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做大做强财政“蛋糕”。
一是抢抓平陆运河开工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加强市县区联动,盯紧抓好平陆运河经济带的财源建设。加大力度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推动早投产出效益,不断夯实财源增长基础。贯彻落实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持开展“一县一业”专项攻坚行动,持续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壮大县域财源经济。二是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决策部署,继续落实好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严格财政收入管理,依法依规征管缴库,严禁虚收空转和违规减免税费,堵塞管理漏洞,持续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四是加大争取上级支持力度。围绕上级政策取向和资金投向,及时跟踪了解财政体制的改革方向,深入挖掘钦州各方面特殊性因素,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给予我市皇冠体育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特别是争取加大对我市的均衡性、边境地区、县级财力保障等财力性转移支付规模。
(二)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
一是兜牢兜实民生底线。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预算执行和库款拨付等方面的优先顺序,加大民生领域资金投入,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二是牢牢守住财政金融风险底线。加强财政资金统筹,通过压减支出、统筹各类资金、盘活存量资产资源等方式筹集资金偿还存量债务,降低市本级政府债务风险。加快推进平台公司转型升级有关工作,推动平台公司存量债务重组,从根本上化解债务风险。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投入保障。全面实施“四轮驱动”战略,统筹专项资金、专项债券,加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全力支持平陆运河高质量建设、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重点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支持工业振兴,加快打造广西工业强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教育、创新驱动、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发展,加强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发挥专项债券对经济的有效拉动作用。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拓宽经费来源渠道,支持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投入学校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健全成本分担机制,落实举办者投入责任,支持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是大力支持推进乡村振兴。构建多元投入机制,拓宽乡村振兴资金筹措渠道,着力保障财政支农投入,全力支持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三是支持提高就业质量和城乡居民收入,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稳定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和担保基金作用,引导皇冠体育金融资源支持创业就业。四是支持科技创新,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继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五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实现法定人员参保全覆盖,健全覆盖城乡、普惠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住房保障,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四)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税体制。
一是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完善标准科学、约束有力、规范透明的预算制度,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的完整性和财政资金的统筹能力。二是优化政府财政事权和财权划分,结合中央、自治区改革方案,加快推进主要领域市与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钦州港片区试行特殊管理一级财政体制,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城区财政关系。三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加快建立完善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有序推进金融领域改革,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持续深入推进跨境园区金融服务试点,探索建设“两国双园”更高水平投资合作便利化试点,创新以产业为导向的园区开放模式;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利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政策推动中马金融创新试点实现新突破。二是加强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协同配合,引导各驻钦银行机构大力投放“桂惠贷”等普惠金融业务,力争2023年实现“桂惠贷”累计投放迈上新台阶,促进贷款增长。三是拓展保源,开辟保费增量市场,加快推进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钦惠保”险种扩大市场。四是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完善农村信用管理,释放农村信用信息数据价值;探索开展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融资创新业务,破解农村主体抵押物不充足难题,形成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经验。
各位代表,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同心同德,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全面实施“四轮驱动”战略,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战略枢纽,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壮美广西钦州篇章而团结奋斗。
(责任编辑:冯国旭 刘锻 梁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