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廖庆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落实《中共中央皇冠体育: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5750件,同比上升29.24%。16件案件入选全区精品、典型案例,“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态势良好。12项工作(集体或个人)获全国性表彰,41项获全区性表彰,110项获全市性表彰。涌现了钦南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全国巾帼文明岗”等先进集体,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李丽丹等先进个人。
一、永葆绝对忠诚本色,在强化政治建设中凝心铸魂
坚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讲忠诚作为第一标准,坚定维护和捍卫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党委决策部署到哪里,检察履职就跟进到哪里,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主动向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45项。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切实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头作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控。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把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重大举措和党的建设重大任务。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举办主题教育读书班,开展专题学习研讨5次,着力提升政治能力。善于转化运用理论学习成果,做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化解涉稳风险隐患案件46件。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运用“四下基层”工作方法开展专题调研,形成8篇调研报告,推动解决“为民解忧办实事”项目14个。以严为纲、整治整改,以自我革命精神深入整治顽瘴痼疾,发现并检视整改问题75个,及时出台、完善制度机制5项,切实将“问题清单”转化为“履职清单”。
突出党建引领作用。认真组织实施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提升年行动,市检察院第一党支部获“五星党支部”称号。积极创建平陆运河党建示范带机关党建示范点,一体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和清廉机关建设。打造以“党旗领航·检徽闪耀”为主题的党建品牌矩阵,将支部建在业务一线上,构建“一部门一支部一品牌”的党建工作新格局,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涌现出“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灵山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等优秀支部。
二、主动融入中心工作,在做实为大局服务中履职尽责
围绕保障钦州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品质生活的滨海运河城市抓落实,提升服务大局质效。
治罪与治理并重,依法维护安全稳定。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1384人,提起公诉3612人。严厉打击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起诉邪教组织犯罪案件4件5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办理陈某某等涉黑恶案件3件45人。依法从严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侵财类犯罪518人、涉枪爆犯罪38人、严重暴力犯罪96人、毒品犯罪486人。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6份,持续跟进监督,推动从“办理”向“办复”转变。扎实推动形成轻轻重重、轻重有序的犯罪治理结构,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88.16%。
打击与协作并行,依法保障开放发展。成立服务保障平陆运河建设工作专班,从严打击涉平陆运河建设违法犯罪,办理相关刑事犯罪案件13件38人。灵山县检察院联合10部门签订《皇冠体育:建立服务保障平陆运河工程建设联动机制的意见》,与横州市检察院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为平陆运河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推进派驻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检察室实质化运行,优化充实办案团队,依法办理各类案件104件。服务向海经济发展,加强海洋生态资源保护,在全区检察机关海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现场会上作交流发言。
办案与服务并进,依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行动”,院领导包案办理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5件,其中包案化解了长达13年信访的李某某涉企纠纷刑事申诉案。开展“‘空壳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监高’人员任职条件等市场监管问题监督”小专项行动,制发检察建议6份,督促对异常市场主体开展集中清理,2件案件获评全区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优秀特色小专项,获最高检通报表扬。
规范与防范并驱,依法护航创新发展。积极推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依法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犯罪12人。坚持洗钱犯罪“一案双查”机制,一体推进打击洗钱犯罪及上游犯罪,起诉涉洗钱犯罪5件7人。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办理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案件11件24人。起诉的广西钦州“4·02”侵犯教材辅导图书著作权案被评为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灵山县检察院、浦北县检察院被国家版权局评为“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稳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钦北区检察院办理的某烟花炮竹厂企业合规案件,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助力完善重大项目联席会审制度,推动治理优化升级,该企业产品2023年出口量增长30%。
惩治与预防并举,助推清廉钦州建设。强化监检衔接,持续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力度,提起公诉27件32人,其中办理自治区检察院交办的重大案件9件。以检察职能助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依法起诉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7人。加大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力度,自行立案侦查4人,其中首次异地侦办经自治区检察院决定适用“机动侦查”重大犯罪案件。
三、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在践行为人民司法中坚定初心
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
用心兜牢“民生底线”。助力“贫”有所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为147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19.4万元,办理的杨某英等5人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全区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助力“老”有所养,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协同各部门多措并举提高老年人的防骗意识,浦北县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某以结婚为由诈骗老年人财产案入选广西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助力“弱”有所扶,能动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办理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97件,帮助兑现被拖欠工资报酬166万元。助力“病”有所医,开展非法行医卖药突出问题整治等专项行动,立查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2件,办理3起销售假药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用心解决“急难愁盼”。推进生态绿色钦州建设,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86件127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68件,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06万元,督促复绿林地93亩。依法从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提起公诉626件920人,有效打击偷越国边境参与诈骗犯罪行为。聚焦案件背后反映的金融监管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份,积极协同有关部门推动源头治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检察监督,自主研发法律监督数字模型,助力解决突出问题。保障群众个人信息安全,开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0件。
用心回应“群众诉求”。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信访1037件,“7日内程序回复率、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达100%。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推动把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浦北县检察院一名干警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优秀个人。全力推进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落实院领导定期接访、重点约访、联合接访、带案下访制度,有效化解中央信联办、最高检交办的4件重复信访积案。市检察院主要领导包案办理的杜某某刑事申诉案,促成矛盾历时三年的双方握手言和。
用心做好“未检工作”。落实未成年人“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办理各类未成年人检察案件392件。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推进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全覆盖,帮助316名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市检察院办理的侯某某性侵案入选广西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牵头建成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8个,精准帮教145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21人重返学校。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重点加强监护监督,支持起诉撤销、变更监护权2件,制发“督促监护令”80份。依托家庭教育指导检察服务站,为102名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促进“甩手家长”履责。做实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58名检察干警担任70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94场,覆盖5.5万余人。
四、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在实践为法治担当中善作善成
坚持“四大检察”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宪法定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刑事检察行稳致远。建立健全派员提前介入刑事案件侦查活动机制,着力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受理两法衔接案件3件4人。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市检察院办理的全某某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侦查活动监督案获评广西检察机关精品侦查监督活动案件。持续提升公诉人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水平,市检察院办理的黎某某挪用公款、受贿案获评广西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案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抗诉,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质效持续提升。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完善“派驻+巡回”检察工作机制,实现全市看守所巡回检察全覆盖。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72件,依法核查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违法行为。
民事检察提质增效。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办结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54件。聚焦劳动纠纷等虚假诉讼高发领域,对民事生效裁判提请、提出抗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聚焦侵害当事人、案外人权利的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情形,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9件,公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规代理专项监督经验获自治区检察院在全区推广。聚焦执行活动中存在的超标的查封、违法处置企业财产、应删除未删除失信人员信息等情形,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41件,获采纳41件。
行政检察开拓进取。依法履行对行政诉讼活动法律监督职能,办结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9件。自觉践行“一手托两家”“穿透式监督”新理念,在办案中加强对被诉行政行为及相关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情形审查,对生效裁判结果提出监督意见19件,行政裁判案件监督质效稳中有进。对行政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6件,助力规范法律文书送达、公民代理等工作。对行政执行活动(含非诉执行)提出检察建议22件,灵山县检察院办理的钟某某被征收社会抚养费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建议案获评全区行政检察典型案例。持续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对5起虚假婚姻登记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探索规范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3起案件获评全区行政检察典型案例。积极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86件,督促行政机关对119名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公益诉讼检察规范提升。更加注重办案质效,办理各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66件,均在诉前解决了公益损害问题。践行“两山”理念,打造“司法办案+生态修复”工作模式,灵山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履行基本农田保护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守好国家“钱袋子”,办理水土保持补偿费历史欠费问题公益诉讼案件2件,督促挽回国有财产损失987万元,获评广西检察机关精品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充分发挥“跨区域+跨部门”协同作用,主动与深圳、海口等10地市检察机关签署《红树林湿地保护联盟共建协议》,与南宁军事检察院等7部门会签军地协作工作意见。借助社会力量为公益诉讼赋能增效,市检察院聘请53名特邀检察官助理,邀请7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
五、大力夯实基层基础,在从严治检中锤炼队伍
强化作风转变,抓实自身建设,一体推进从严管理和担当作为。
抓人才兴检固本培优。选优配强检察干部队伍,提拔或晋升职级(等级)18人,交流轮岗11人次,有效形成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素能建设,举办“实战+实务”全员培训23期、1105人次。全面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等制度,开展大讲堂系列业务讲座9期,组织“公检法”同堂培训,树立共同的执法司法理念。建立专家咨询论证机制,着力补齐短板、提高专业能力。
抓数字强检转型升级。组织实施《钦州市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三年规划(2023-2025年)》,市检察院被确定为首批最高检数字检察工作联系点。探索数据共享钦州模式,依托中国—东盟(钦州)华为云计算及大数据中心,推动建立“检察与行政”协作工作机制。建成并应用数字检察监督模型9个,4个模型在全区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上获奖。自主研发的“刑罚交付执行监督模型”运行后,办理监督纠正刑罚交付执行违法案件213件。数字检察工作在全区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抓基层基础厚积薄发。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开展“心连心下基层 面对面解难题”主题实践活动,指导帮助解决检察发展难题16项。建立领导联系基层、对口帮扶等工作机制,出台“脱薄争先”工作方案,制定帮扶责任清单。坚持检力下沉,开展“检察官走基层”“双创双强”等活动,以“一对一帮扶”,项目化管理压茬推进,助力相对薄弱基层院争先创优。
抓从严治检正风肃纪。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落实,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54件。加强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大要案管理制度,一体推进以管案、管事、管人相结合的督察检查,对3起案件进行核查,提醒谈话3人次。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构建“驻院纪检监察组+检务督察+部门监督员”监督机制,贯通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规范检律关系,代理检察案件动态分析监测软件上线运行。市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在全区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六、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在深化检务公开中提升公信力
牢记检察院是人民的检察院,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专题报告全市检察机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皇冠体育: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有效增强检察建议刚性。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95人次,以人大监督促进检察履职办案质效提升。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3件,对照人大代表提出的32条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案件2件,积极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向检察建议转化。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积极构建与政协顺畅高效的沟通交流机制,持续巩固强化与委员的沟通联络,邀请政协委员参加视察调研、公开听证等检察活动。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监督、赢得工作支持。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65件次,持续提升检察公信力。推进检察办案数据公开常态化,依法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285件,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21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开展检察公开宣告、公开听证活动239次,发布各类检察工作资讯和报道5586条,提高司法透明度。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离不开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还需走深走实,检察理念需要持续更新;二是法律监督工作仍有不足,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针对性还需要加强;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还有短板,数字检察工作还面临着数据壁垒、人才短缺等挑战。问题就是责任,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持续落实《中共中央皇冠体育: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学方略、谋创新、抓落实,更好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使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钦州篇章提供更加有力检察保障。
一、抓实政治建设,更加突出党的绝对领导。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最鲜明的政治底色。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统一,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
二、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加突出依法能动履职。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犯罪。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切实做到“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贯彻落实市委部署要求,主动履职融入平陆运河建设、自贸区建设等重大战略,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提升派驻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检察室实质化运行能力,助力更高水平开放发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大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力度。用最严密法治守牢生态安全边界,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工作。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涉企经济犯罪法律监督,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持续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以法治力量稳定市场主体发展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三、保障高品质生活,更加突出检察为民。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就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依法保护老年人、妇女、残疾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注重发挥检察办案一体化机制效能,抓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工作,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统筹规范运用检察建议和检察意见等,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推动高效能治理,更加突出高质效监督。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提升检察工作整体性、系统性。切实担负起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主要责任,提高证据审查运用能力,加强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稳步推进检察侦查,加大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力度。下大气力提升民事检察能力水平,加大监督力度,实现有效监督。重点解决行政检察“不敢”“不力”问题,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突出抓好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办案工作,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精准性”“规范性”。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提升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能力。
五、打造高素质队伍,更加突出人才强检战略。坚持勇于自我监督,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持续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完善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机制,加强选树培优检察品牌。推进新一轮检察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监督。树立正确政绩观,统筹好“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提升检察管理质效。落实强基导向,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通江达海成新势,奋楫扬帆正当时。新的一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全面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围绕市委“359”目标任务体系,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钦州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品质生活的滨海运河城市,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钦州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冯国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