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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7 6437次浏览 作者:钦州人大网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2月20日在钦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信权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一三六一○”工作思路,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一年来,市检察院案件管理、“治庸懒,促执行”专项活动等工作经验被高检院、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转发推广;多项工作得到自治区检察院、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刑事被害人权益保障等20余项工作在全区性检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40余项工作(或集体、个人)获自治区检察院表彰;成立了广西首个未成人刑事检察科,开通了广西首个“惠民检察热线”,建立了广西首个派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牢记首要责任,维护社会稳定取得新成效

    坚持把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首要责任,忠诚履职,推进平安钦州建设。

    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386人,提起公诉2263人。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黄赌毒”等犯罪。对群众关注度高、影响大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增强打击犯罪的震慑力。严把案件质量关,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适时介入、引导取证,批捕、起诉准确率均为100%。

    努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老年犯等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的,依法不批捕149人、不起诉55人。把矛盾化解贯穿办案的全过程,依法促成刑事和解10件,成功化解复杂疑难案件13件,其中有历时八年的林地权属行政确权纠纷案、历时三年的相邻关系纠纷案等。认真落实检察长接访日和点名约访等制度,受理群众信访859件,均依法妥善处理。

    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出台《钦州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加强检察建议工作。建立了浦北县张黄镇、灵山县石塘镇、钦北区大寺镇、钦南区那丽镇4个派驻检察室,在29个乡镇建立了检察联系点,健全完善基层工作网络,把法律监督延伸到基层;在乡镇、街道建立了5个社区矫正工作站,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开通“惠民检察热线”,为群众答疑解惑,力所能及为求助群众提供帮助;设立刑事被害人工作专门机构,构建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心理辅助、社会扶助、回访帮助“五助一体”的刑事被害人工作格局;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业化办案机制。

    二、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发展大局作出新贡献

    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和重要使命,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落实工作举措,主动服务钦州经济社会发展。

    用心把握大局需求。通过开展“我为钦州发展做什么”大讨论、“四走进四服务”、“联镇包村”工作等活动,准确把握大局需求,及时跟进服务措施,制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文件和工作方案9个,撰写调研报告17篇,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明确服务切入点、着力点。

    用心谋划服务举措。开展查办和预防征地搬迁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服务和保障钦州重大项目推进和重大工程建设。开展“检徽护农保春耕”专项活动,积极参与重大涉农执法行动,加强涉农案件查处工作,努力服务“三农”。出台《皇冠体育:服务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与市工商联共同建立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机制,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在灵山陆屋、浦北泉水、钦北皇马等工业园区建立警示教育基地、检察工作站,服务园区建设。

    用心拓展服务内容。围绕经济内涵发展,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围绕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林业资源、矿产资源渎职犯罪和环境污染犯罪,推进美丽钦州建设。围绕文化建设内涵发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深化“四走进四服务”活动,密切与企业联系,邀请企业界人士召开座谈会7次,到企业开展法制宣传26次,提出加强企业管理检察建议8件,妥善办理涉企案件43件。

    三、推进反腐倡廉,惩防职务犯罪迈上新台阶

    坚持在中央确定的反腐败工作格局下依法履职,认真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56件61人、渎职侵权案件9件12人,其中科级干部25人、处级干部5人。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上级机关交办、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阻碍科学发展的职务犯罪。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加强对个案质量的考核监督。严格执行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切实防止违法违规办案。

    积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注重研究发案原因和规律,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对策和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共开展职务犯罪分析63件,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70件,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351件次。编印了《钦州市近年来征地搬迁领域职务犯罪案例选编》,发放至基层村委会、居委会和站所办,将预防工作延伸至最基层。与一批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共建活动。两级检察机关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均得到党政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四、加大办案力度,诉讼监督工作实现新突破

    坚持把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重要价值追求,增强监督实效,努力使人民群众在诉讼监督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依法追加逮捕123人,追加起诉35人,纠正遗漏罪犯39人,纠正遗漏罪行69件。对侦查活动提出纠正违法20件次,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件。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97件,提出抗诉13件,提请自治区检察院抗诉4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开展违法行为调查16件,开展执行监督34件。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审查提请减刑案件1562件,审查提请假释案件23件,审查提请监外执行案件61件。监督提请(裁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案件8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行为27件。

    五、坚持开拓创新,执法办案机制增添新活力

    坚持把检察改革作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手段,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新执法办案机制。

    完善执法办案管理机制。全市两级检察院均成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推行案件集中管理模式,加强对执法办案过程的实时监督和动态管理,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明显加快。全市所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首次做到全部案件年内立案,年内侦查终结;市检察院公诉案件平均用时84.2天,同比减少20.9天。

    优化内设机构设置。为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需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市检察院增设了4个与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内设机构。基层检察院增设了案件管理办公室、派驻乡镇检察室等机构,钦南区检察院还获批复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其中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内设两个科、民事行政检察机构分设民事检察处和行政检察处、钦南区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在全区检察机关均属首例。

    全力对接修改后诉讼法的实施。主动应对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带来的挑战,围绕涉及检察工作的新规定和新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试点,先后制定试点性规定5项,与公安、法院等会签文件11份。

    六、坚持固本强基,队伍基础建设呈现新面貌

    坚持把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作为基础性、战略性任务,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善于执行、创新争先”大讨论等活动,促进全市检察人员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结合实际,开展“治庸懒,促执行”、“清风伴我行”专项活动,着力解决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钦州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皇冠体育:加强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年轻干部培养试行办法》等文件,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机制。开展优秀青年干警、优秀中层干部和业务尖子等评选活动,加强激励机制建设。支持1名干警脱产攻读博士学位,推荐1名干警脱产赴新加坡留学,安排2名中层干部到市直机关挂职学习、2名干警到基层检察院挂任副检察长、3名干警到基层检察院学习锻炼、5名干警到法院挂职锻炼。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引进“虚拟人才”。一年来,市检察院有1人被评为钦州市“创先争优十大先锋人物”,1人荣获钦州市五一劳动奖章,22人入选自治区检察院人才库。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实行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挂点联系、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基层检察院制度,开展“一院一品”品牌工作创建活动,充分激发基层活力,促进各基层检察院结合实际,挖掘潜力,突出特色,创建了一批有一定美誉度和影响力的亮点工作。

    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的贯彻落实。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反映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交办、转办案件及事项,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紧紧依靠政府的支持帮助,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设立了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日常联络工作。深化“阳光检务”,通过开通官方微博、召开新闻通报会、举办“请问检察长”网络在线交流活动、邀请网民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等形式,主动拓宽接受社会监督渠道。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联系协调,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形成良性互动关系。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各部门支持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各位代表,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为:立足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措施有待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全面,还存在薄弱环节;有的检察人员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意识不强,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基层基础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与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的要求还有差距。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

 

2013年工作安排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稳中求进、开拓创新、凸显成效”的全市工作总基调,围绕“整体提升、重点突破、赶超一流”的检察工作目标,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认真实施“政治建检、业务立检、文化育检、机制兴检、科技强检”发展举措,着力打造“民生、阳光、活力、素质、数字”检察,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钦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好的法律服务。

    一是统筹发挥职能作用,打造“民生检察”。制定和落实《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统筹发挥好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的职能作用,注重依法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民生。始终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和办理监督案件,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是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察”。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以规范执法促进公正执法。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联系协调,坚持分工、协作和配合,保证检察权在制度的约束下,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

    三是积极探索检察改革,打造“活力检察”。进一步加大立足检察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探索力度,继续深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和刑事被害人权益保障工作,加强检察建议工作。坚持“维护品牌,巩固品牌,发展品牌”,深化“一院一品”工作,着力打造皇冠体育工作亮点。

    四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打造“素质检察”。深入实施检察人才三年发展规划,扎实推进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检察人员执法能力。坚持以党的建设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强化教育、监督和管理,努力做到干警清正、机关清廉、检务清明。进一步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贯彻“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聚合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正能量。

    五是坚持建设应用结合,打造“数字检察”。深入实施科技强检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信息化应用能力,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服务执法办案、队伍建设、检务保障的功能作用。

    各位代表、同志们,新的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更加扎实地做好今年的各项检察工作,为钦州实现“五年跨越、十年巨变”、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