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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5 6742次浏览 作者:钦州人大网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调研市检察院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3月13日至15日调研市检察院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情况。这是市直座谈会现场。黄婵 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斌对如何学习贯彻好新刑事诉讼法提出要求。黄婵摄


灵山县座谈会现场。黄馨瑶 摄


浦北县座谈会现场。黄婵 摄


钦南区座谈会现场。黄婵 摄


钦北区座谈会现场。黄婵 摄

    本网讯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解我市检察机关在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新刑事诉讼法在我市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将市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情况列入今年的监督工作计划。

    3月13日至1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斌率调研组对市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新刑彻事诉讼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到市直及各县区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司法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座谈会上,各部门和单位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针对执法办案工作过程中执行新刑事诉讼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事求是,畅所欲言,积极探讨解决的办法和对策。

    调研组表示,修改后的新刑事诉讼法增加了很多新的内容,更加注重人权保障,更加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时效意识和监督意识,体现了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的进步,将更有力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同时各司法部门也将面临着工作任务及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压力增加的问题,调研组将认真梳理和汇总各部门提出问题及建议,写入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

    周斌在调研中指出,各部门要加强对新刑事诉讼法的学习,转变执法观念,认真履职,把新刑事诉讼法落到实处。在司法体系中位于中间的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新刑事诉讼法在全市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实施。(黄婵)(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