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阳光审案 质量惠民
符立琨
“现在我宣布:对浦北县XX塑管厂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案件进行审理,请承办人说明案件情况。”
11月2日下午,浦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首次开展阳光审案。市质监局领导和该县人大、法院、检察院、法制办及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共20多人到现场见证。
现场检查笔录、抽样单、检查告知书、检验报告、送达回证、调查笔录、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等案件材料一应俱全。
在详细说明案件情况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拿出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建议: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排污塑料再生管;处货值金额1380元2倍的罚款计2760元;没收违法所得46元。罚没款合计:2806元。案审委员会成员随即对案件进行评审,法律专家发表意见。
这次阳光审案,专家们就行政案件的认定事实、证据、处理决定、处罚适用等相关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意见。案审结束后,一位企业代表深有感触地说:参加这次现场会,使我受益非浅,学习了法律知识,懂得了用法守法,今后要加强法制观念,生产高标准质量过硬的产品服务群众!
几年来,浦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邀请人大法工委领导到该局开展法律讲座,进行行政案件评查,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该局紧紧围绕全县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认真履行质量管理、质量监督、标准化、计量、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职能,全面开展整治假冒、伪、劣产品,积极推进质量兴县,实现质量惠民。今年来共出动人员3356人次,车辆1620车次,检查产(商)品标值5273万元,办理质监行政案件376件,其中立案95件,现场处罚281件,移送案件1件,检查特种设备203台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354家(次);检定计量器具1880台(件);检查农资摊点210多个,开展红砖、水泥砖、水泥、排污塑管、眼镜、烟花炮竹、胶合板、米粉、糕点、茶叶、月饼、糖、纯净水、农资等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为16家企业申请办证企业提供了免费服务。
来源:浦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