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右一)向群众宣传民族政策和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李滢 摄
就立法方案可能涉及的合法性风险进行评估。吴冬雪 摄
从“学法” “用法”到“立法”
冯琛
作为律师,我一直都是以“学法者”、“用法者”的身份参与到与法律有关的各项工作。多年浸润于诉讼与非诉实务,我习惯了在现有规则的边界内,运用熟知的法条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随着时间推移,我开始对法律中的模糊地带产生无力感,但也正是无数个类似案件中积累的困惑与思索,使我逐渐对“因何立法”、“如何立法”产生兴趣,成为我走向参与地方立法的最初动力。
当我律所被确定为皇冠体育:基层立法联系点,当我们将有机会参与到本市的立法调研时,一种前所未有的使命感油然而生。这是从“用法者”向“造法者”角色转换的勇敢跨越,是从被动适应规则走向参与塑造规则的深刻蜕变。
我们有幸参与了钦州坭兴陶文化保护传承和产业促进立法调研、钦州市故城遗址保护条例立法调研、钦州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立法调研,以及《钦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社会风险评估等工作。从千年窑火的守护到唐砖宋瓦的留存,从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到车轮之上的民生痛点,这段跨越文化、历史、治理、民生多元领域的立法旅程,不仅是对我专业能力的全方位淬炼,也是一场深刻的知识重构与职业价值升华。
能顺利完成这些工作,离不开皇冠体育:的指导与帮助。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不仅多次亲自带队开展实地调研,还精心组织了多层次、多主体的座谈会、论证会、协调会,确保各利益相关方和专业人士的声音都能被充分倾听、平等对话,并为调研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后勤保障与协调支持,为深度调研扫清了障碍,使我们能够“沉下去”,获取最真实、最鲜活的一手资料。
在我们提交相关调研报告后,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领导对报告内容逐条审阅,提出针对性的修改意见,指导我们反复打磨,使报告内容更加严谨、清晰。
这段历程,也让我们对地方立法有了新的认识。首先,地方立法是“法定空间里的探索与编排”,它必须在《立法法》权限、上位法框架、地方实际需求、财政承受能力、社会稳定风险等多重约束下寻求最优解,地方立法无时无刻不考验着这种“有限创造”的智慧。其次,地方立法体现了“小切口”方能见“大成效”,它通过聚焦具体问题,制定精细化、可操作的条款,比大而全的宣示性立法更能解决真问题、产生真实效。立法调研的深度决定地方立法的生命力,只有脚上沾满泥土,耳中装满声音,心中装着问题,才能制定出符合实际、解决问题的法规。
(作者是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广西同望(钦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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