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到市第二十学校开展禁毒普法知识讲座。何燮 摄
坚持履职尽责 为新时代立法工作贡献力量
赵丽娟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行使立法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工作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自当选为自治区人大代表开始,参与地方立法就是我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的一部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地方立法工作贡献力量,也成为我除了日常办案之外需要用心做好的工作。回想几年参与立法工作的历程,对于如何履行代表职责参与地方立法,我有以下几点感悟:
一是坚持立法为民。为人民立法就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立法理念,把立法过程转变为体现人民群众意志和利益的过程。“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要把准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做到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积极收集人民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转化为高质量的代表建议和议案,将人民的呼声转化为良法推动社会的发展。2024年成为立法工作信息员后,坚持立法为民更是成为我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的宗旨,通过立足基层实践,听民声、汇民意,让人民群众的“金点子”成为立法“金钥匙”。
二是积极参与调研。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对基层情况、实际问题、人民期盼了解最深,对法律法规在实际生活中运用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有更深刻的体会。近几年来,我作为人大代表参加了法律援助“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活动、《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执法检查和自治区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立法调研等活动。通过调研,我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有了更加深刻地体会,更容易发现法律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为立法工作提出建议时能够更有建设性。
三是要加强学习。“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参与立法工作要有法治思维和法律专业素养,而地方立法覆盖面广,因此要不断加强学习,拓展知识面,不断增强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在立法工作中做到推进工作更加务实、履职能力更加扎实、工作作风更加严实,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四是要学会宣传。法律源于生活也服务于生活,要在法律实施过程中更好彰显立法效果,普法宣传是关键。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履职为民的作用,结合参与立法工作的亲身经历配合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把立法宣传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群众身边,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有效提升群众的法治观念。
新时代,新征程。在作为人大代表的履职生涯中,我将继续义无反顾、勇往直前,坚持履职尽责,利用专业优势发光发热,为新时代立法工作贡献力量。
(作者是自治区人大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级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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