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风一转 效果立见
——记灵山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环节的有效尝试
梁德盛
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进行分组审议,将话语权归还与会人员,相信这在很多地方已不是新鲜事,但灵山县人大常委会通过这个小小的会议细节改革,不但有效转变了人大委员审议时出现的“哑巴现象”,还有效的增强了审议的质量和效果。
“作为集体行使职权的主体,我们这个做法,主要是针对在审议工作中,出现一些委员的‘哑巴现象’而对会议进行的一个小改革,目的是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创新人大工作机制,克服会上审议发言不积极和‘被动发言’的不足,将话语权交给与会人员,让他们有说话的“余地”,从而使报告的审议更全面,作出的审议报告更具‘含金量’”。对于常委会的这一改革,该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这样解释。
“对‘政府采购法’的报告,我想说两句,通过政府采购,我们政府确实省了一大笔钱,但在核批申请时太过于呆板,像一些大项目的申请,我们已经请了相关专家进行科学概算,已把申请成本压到最低,而财政审核时,不问青红皂白20%的扣减一刀下去。现在的项目不是别人来求我们做,而是我们去求别人也不做。”回忆起第一次前来参加分组审议的该县住建局的领导对在会议上能有“炮轰”政府工作相关不足的机会觉得很“过瘾”,并表示下次来参加会议时还会大胆、理直气壮的发言。
让与会人员人人有机会发言,充分行使自己的审议权、话语权,不仅是宪法赋予人大委员的义务和权利,也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常委会的集体权力得到有效行使的有力保障。今年以来,灵山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改革的要求,对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了改革,特别是在审议环节的改革。为了提高会议审议的质量,会前,办公室就将常委会的议程、报告通过邮箱发给每位委员,让他们对报告提前熟悉,做好发言准备;会中,审议 “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时,将委员与列席人员进行分组,通过委员向相关单位质询、问答等方式,充分调动与会人员发言的积极性;会后,由办公室将各组分组审议的意见进行综合汇总、梳理,形成审议报告。通过此举,常委会审议环节的效果已逐渐显露出来。与会人员的发言已由过去的“被动发言”向“压茬抢言”转变,审议报告的撰写也更具操作性和含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