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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6 25558次浏览 作者:杨青 来源:钦州日报 分享:

没有监督落实,就没有教育公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方文解读《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

(“实施义务教育法·推进钦州教育发展”专题系列报道之“看执法”)

 

来源:钦州日报 记者 ∕杨青

 

    人大执法检查是人大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之一。一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围绕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主管部门抓好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为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今年3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群众关注的义务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那么,人大执法检查意义何在?为更清楚地了解这一工作,近日,记者专访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方文。

    记者:什么是人大执法检查?它属于什么性质的监督?

    方文:人大对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就叫人大执法检查,它是我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方式和经常性工作。

开展人大执法检查的主体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人大执法检查既是法律监督,也是工作监督。法律监督是指人大对同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普遍适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监督。当人大发现上述规范性文件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时,有权将其撤销。工作监督是人大对同级“一府两院”在工作中是否严格依法办事,是否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重大决策是否科学合理等情况所进行的监督。通过执法检查可以发现“一府两院”和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如有违法即进行纠正。但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侧重点在于工作监督。

    记者:据了解,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会组织开展不同内容的执法检查,那么,今年为什么选择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它有什么重要意义呢?

    方文:大家知道,教育是钦州的未来,是钦州的希望。市委提出“强科教”的发展战略,就是要保证“教育优先”方针的落实。通过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一是保证义务教育法在我市的实施,维护国家法律、法规权威;二是促进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按照义务教育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促进钦州义务教育发展。三是通过执法检查,发现在实施义务教育法过程中的存在问题,促进事关市民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的解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四是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一次生动的法制教育,使执法检查的过程同时也成为对义务教育法宣传普及的过程。

    人大开展执法检查,既是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也是对政府工作的支持。人大与政府,同在一条船上,只是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就今年开展的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而言,我们将严格按照以下法定的程序进行。首先是对我市的义务教育发展情况进行调研,摸清情况,发现问题。我们这次执法检查活动,分成两个组,到了四个县区8个镇,召开了12次汇报会和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汇报,对我市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其次是将调查的情况,包含我市义务教育发展的亮点和存在的问题如实地写出执法检查报告,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建议意见。第三,是将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形成审议意见。第四,是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一并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第五,是对市人民政府的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记者:据了解,检查组在这次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中,发现了部分学校存在“大班额”、教师不足、配套不全等问题,那么,人大执法检查能否直接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方文:认为人大执法检查能直接解决问题,这是一个比较常见的误区。人大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也要依法进行,并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要明确执法检查的对象。按照监督法的规定,人大执法检查的对象是负责法律实施的主管机关,即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我们虽然也到学校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但不能理解为学校也是执法检查的对象,学校只是我们开展调研的对象。二是要明确执法检查组到各地去检查,不是为直接解决下面单位存在的问题,而是为了深入了解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了解在法律实施中带有典型性和普遍性的存在问题,然后督促法律实施主管机关去解决。

    通过这次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活动,我相信,会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自觉意识,会进一步引起市政府和主管部门对义务教育的重视,会进一步解决好当前我市义务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会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进钦州教育发展,让皇冠体育群众感受到义务教育的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