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南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区人大代表开展调研活动。这是代表们听取该区学前教育工作情况介绍。沈芳文 摄
人大代表听取区人民法院汇报诉前联调工作情况。沈芳文 摄
人大代表观摩钦南区人民法院那丽法庭审理案件情况。沈芳文 摄
人大代表观摩区人民检察院模拟不起诉案件宣告会。沈芳文 摄
钦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冯保国在观摩检察院不起诉案件宣告会上进行现场点评。沈芳文 摄
人大代表实地察看那丽中心幼儿园医务室、休息室、用餐室、娱乐室及摸高区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沈芳文 摄
本网钦南讯 11月27日,钦南区人大常委会组织40多名区人大代表对该区学前教育工作、法院诉前联调工作、检察院不起诉案件宣告工作进行了调研及观摩,并到那丽镇中心幼儿园、那丽法庭、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实地调研。常委会主任冯保国,副主任朱其友、潘雪华、陈启华参加调研。区人民政府副调研员许盛、区人民法院院长韩卫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乐、区教育局局长苏贤清等向调研组介绍有关情况。
近年来,钦南区学前教育工作在原有发展的基础上,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以发展壮大普惠性公办幼儿园、不断满足适龄儿童入园就读为目标,以镇村幼儿园为重点,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着力壮大我区学前教育办学规模,全面推进《钦南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学前教育普及程度显著提高。钦南区法院积极创新诉前联调机制,法官通过诉前联调工作,深入到人民群众中,能动性参与指导诉前纠纷的调解工作,推进诉讼与非诉之间的有机衔接,有效化解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钦州社会和谐稳定,有效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法官良好形象。钦南区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推进“阳光检察”,推行不起诉案件宣告制度,举行宣告会对不批捕、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宣告,将不批捕、不起诉理由向被不批捕人、不起诉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宣告,同时,将相关法律文书对不批捕、不起诉人进行法制教育,有效保障案件当事人对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代表们充分肯定了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和“两院”在学前教育、法院诉前联调、检察院不起诉案件宣告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并就继续做好以上三项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将以上工作分别纳入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在2015年钦南区人民代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报告。(李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