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动员会,正式启动执法检查工作。谭乃豪 摄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陆胜谋作动员讲话。谭乃豪 摄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李志有作表态发言。谭乃豪 摄
市政府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谭乃豪 摄
本网讯 10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动员会,正式启动执法检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陆胜谋作动员讲话,执法检查组部分成员及相关单位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社会处于深刻变革和转型期,社会矛盾和冲突凸显,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不断增强,使得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面临新的形势和困难。开展《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科学建议,对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部署,为推动《民事诉讼法》深入贯彻落实,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要求,执法检查组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做到组织有保障、检查有深度、整改有效果,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自查、主动配合、切实整改,以务实的作风,积极的态度,迎接执法检查组的检查,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会上,与会的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作了迎检表态发言。(何康)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