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办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培训班在广西法官学院开班。谭乃豪 摄
本网讯 11月1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办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培训班在广西法官学院开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跃飞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耀龙、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伟雄出席。来自全区14个设区的市学员共108人,我市人大机关28人参加学习培训。
这次培训班,以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相关立法人员为主要对象,以培训立法基础理论和立法实务操作为主,目的是促使各地立法队伍尽快进入角色,熟悉地方立法工作。在为期20多天的培训中,有关专家将围绕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行政法理论、立法技术、立法权限等方面进行授课,开展立法模拟教学。
王跃飞在讲话中提出几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增强对立法工作队伍建设的紧迫感;二要注重实效,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立法工作队伍;三要遵守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四要共同努力,切实做好这次学习培训工作。最后,王跃飞鼓励在座的每位学员要做立法工作的火种,不断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的有序全面开展。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今年7月确定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钦州、玉林等六个设区的市从8月1日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防城港、贵港、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七个设区的市也将在下一步被确定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参加培训的人员均表示,面对立法工作深感责任重大,一定要通过这次培训班提供的沟通交流平台,打好立法理论基础,掌握立法操作实务。(吴立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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