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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2016-02-02 9126次浏览 作者:研宣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2月2日下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谭乃豪 摄

新任副市长黄毅向宪法庄严宣誓。谭乃豪 摄

新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陆胜谋、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室副主任刘指军向宪法庄严宣誓。谭乃豪 摄

 

本网讯 2月2日下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这是自2016年1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施行以来,我市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仪式上,本次会议决定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毅,和任命的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陆胜谋、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室副主任刘指军,分别走向宣誓台庄严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宣誓台上,宣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握拳,面向国旗,庄严宣誓,声音铿锵有力。

根据2015年7月1日审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皇冠体育: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2015年12月1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举行宪法宣誓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自治区党委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振毅、陈丽丽、郑世丰、周斌、方文、何敏成,秘书长黄源扬等33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宣誓仪式。(研宣)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