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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2月25日在钦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信权

2016-03-03 6969次浏览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主要任务,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围绕“深化‘五个检察’,进入第一方阵”工作思路, 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执法办案抓出新成效,查办职务犯罪涉案金额数、要案数、挽回经济损失数创历史新高,诉讼监督工作质效明显提升;

——检察改革取得新进步,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新媒体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轻案快办、案件信息公开发布工作走在全区检察机关前列;

——司法规范化迈上新台阶,深入开展案件质量大评查,规范司法行为工作获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刊转发,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经验被作为典型在全市交流;

——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12个集体获市级以上记功;95人获市级以上记功或嘉奖,17项工作(或集体、个人)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表彰。

一、积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竭力服务市委重大战略部署实施。围绕市委市政府“三个年”活动,积极主动服务重点领域改革和重大项目建设,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中开展同步预防,保障政府资产安全。通过与市工商联联合成立“服务非公经济工作站”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立足检察职能,深化“检徽护农保春耕”专项活动,探索坭兴陶土立法保护工作。全市检察机关选派精准扶贫工作队员24名、第一书记11名,驻村入户参与精准扶贫工作。

用心营造法治化发展环境。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特征,注重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积极参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起诉集资诈骗、传销、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4件78人。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查办市场监管等领域职务犯罪11件11人。慎重对待改革探索中的新类型案件,依法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支持改革者,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妥善处理涉企案件,正确区分违规、违法与犯罪界限,慎重使用拘留、逮捕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账户、财物。

切实维护民生民利。围绕全市“四城联创”活动,开展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项立案监督,监督立案37件44人,批捕生产销售“地沟油”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7件17人,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6件36人。查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涉农惠民等领域的职务犯罪72人,促进国家惠民政策真正惠及人民。加强对刑事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对48名特困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53万元。与市妇联联合成立“法润万家”服务站,派出检察官驻站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加强“惠民检察热线”建设,接听热线电话296件,提供维权救助、特困帮扶和法律咨询209件。

二、积极参与平安钦州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848件2647人,提起公诉1640件2194人。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绑架等恶性暴力犯罪嫌疑人340人,起诉364人。对“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共批准逮捕555件755人,起诉577件778人。批捕涉枪涉爆、“黄赌毒”等犯罪嫌疑人474人,起诉523人。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企业园区等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起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782人。

倾力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服务群众窗口建设,打造“一站式”综合检务服务中心,共受理举报、控告申诉520件。完善检察长接访、预约接访制度,两级院检察长共接待群众240人次。对轻微犯罪案件依法慎捕慎诉,不捕103件166人,不诉69件106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坚持源头防范、动态化解、集中治理相结合,切实加强法律文书说理、重大敏感案件信访风险评估和涉检信访案件排查工作,引入律师、人民调解员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涉诉信访工作经验获全区推广。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结合办案开展犯罪调查和类案分析,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治理建议15件。坚持日常宣传和专题宣传相结合,把普法宣传融入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升群众尊法守法意识。健全完善检察长接待日、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检察文书说理等制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帮助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重新融入社会,社区矫正工作经验获全区推广。扎实推进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和刑事被害人权益保障联动机制实施,依法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未成年人审前管护工作经验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

三、积极开展惩防职务犯罪工作,着力促进反腐倡廉体系建设

大力惩办贪污贿赂犯罪。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5件60人,其中大案56人,县处级以上要案8人,挽回经济损失400.78万元。查办了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陈凤坤受贿案、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黄佳德受贿案等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案件,承担对防城港市政协原副主席黄福明受贿案的公诉工作。严肃查办行贿犯罪,立案查办行贿犯罪嫌疑人20人。加强追逃工作,缉捕在逃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6人。

着力惩治渎职侵权犯罪。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犯罪案件10件12人,其中大案11人,县处级以上要案1人,挽回经济损失1805.53万元。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查办城乡交通财政燃油补贴领域渎职犯罪5件7人。

有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开展预防调查42件,撰写案例分析59篇,提出检察建议22件,推动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活动136次,受教育人数1.5万人。拓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应用领域,为企业和有关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8985件次,查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企业或个人33个。

四、积极回应群众司法诉求,着力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7件,撤案16件,对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等侦查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42件次。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3人。纠正漏捕76人,纠正漏犯54人,提出刑事抗诉8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5件。全面落实罪行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对各类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609人,不起诉137人。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7名符合特赦条件的服刑人员提出特赦的检察建议。审查监狱提请和人民法院裁定罪犯减刑、假释案件1389件,书面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案件43件,书面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73件。对50名不需要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全部获采纳。对全市864名监外执行罪犯实行执行监督,对22名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罪犯督促收监执行, 书面纠正变更执行不当案件35件。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审查民事行政诉讼申请监督案件148件,提请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监督意见获法院采纳并改判7件。对民事执行活动和审判程序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57件,获采纳49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7次,支持起诉10件。

五、积极深化检察改革,着力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推进已部署改革任务的落实。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发布各类案件信息6650件;健全检察新媒体阵地体系,在全区检察系统第一个开通官方微博、第一个开通微信、第一个开通新闻客户端,通过“两微一端”发布各类检务信息8961条,市检察院和钦北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新媒体优秀奖。积极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市检察院作为全区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唯一一个试点单位,建立主任检察官办案组,强化主任检察官责任制,试点后案件审结率同比上升9.77 %,不到一个月就办结防城港市政协原副主席黄福明受贿案。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新选任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50名,人民监督员积极参加职务犯罪案件搜查、监督回访、公开审查等活动,依法监督职务犯罪案件13件13人。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与侦查、审判等机关的沟通协调,重点就规范侦查取证、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等问题加强协商并取得共识。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坚决贯彻直接言词原则、证据裁判原则。在全区率先推行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亲自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制度,成效明显。

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推进“轻案快办”机制改革,促进案件繁简分流,钦北区检察院试点的案件每案平均办案用时仅3.43天。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改革试点工作,对9个公安(边防)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实行同步监督。以钦北区检察院为试点单位,在全区检察院率先推行内设机构改革,把15个内设机构整合为6个部门,为下一步机构改革积累经验。

六、积极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建设过硬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打牢检察人员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查找整改“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取得良好效果。

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从严治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促进勤政廉政。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开展案件质量大评查为载体,共评查案件6211件,对评查出的问题狠抓整改落实,促进司法作风转变,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依托“钦检讲堂”、“钦检青年沙龙”、“检校共建”等平台,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和专项业务培训,共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和岗位技能培训108期2638人次。大力推进人才培养工程,年轻检察干部交流任职、挂职锻炼27人。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向市委看齐,定期不定期向市委请示报告检察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得到坚决的贯彻落实。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保障和促进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加强对社会舆情的收集研判,把人民的呼声作为改进工作、检察决策的重要依据。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联系、沟通,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形成了良好互动的关系。

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全市检察人心怀理想、坚守法治、执着求索、艰苦努力的结果,更是市委、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的工作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检察人员的职业精神、专业水平、群众工作能力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检察改革的新要求还不相适应;检察机关经费不足、装备落后、保障水平有待提升;司法行为不规范、司法活动不严格的问题还存在,自身监督制约需要进一步加强;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改革及工作机制创新需要进一步探索,部分干警对检察改革认识还不够到位;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不高,高素质人才引进困难。对此,我们将继续努力,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社会发展新趋势、依法治国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继续深化“五个检察”,奋力进入第一方阵,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钦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用心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围绕钦州 “十三五”规划实施,找准检察机关保障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调整司法办案重心,坚决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多种法律手段,更加有力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法保障人民各项权益。

二是更加积极地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坚决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聚焦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积极参与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注重在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推进平安钦州、法治钦州建设,努力让群众生活、工作在更平安的社会环境中。

三是更加坚决地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常态,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职务犯罪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切实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提升惩治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更加重视预防工作, 提升预防专业化水平,努力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四是更加扎实地开展诉讼监督。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拓展检察监督新途径, 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严把批捕、起诉等关口,严格排除非法证据,严格执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健全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等各环节更全面、更严密的监督体系,完善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格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更加深入地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抓好已部署改革任务的落实,稳步推进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轻案快办”机制改革试点,积极做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检察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等改革全面铺开的准备工作。充分做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制度等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实践工作,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与工作机制创新。

六是更加着力地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全面贯彻从严治检要求,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队伍、业务两手抓、两手硬,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突出强化基层检察队伍建设,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夯实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根基。

各位代表、同志们,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市委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钦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主要任务,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围绕“深化‘五个检察’,进入第一方阵”工作思路, 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执法办案抓出新成效,查办职务犯罪涉案金额数、要案数、挽回经济损失数创历史新高,诉讼监督工作质效明显提升;

——检察改革取得新进步,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新媒体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轻案快办、案件信息公开发布工作走在全区检察机关前列;

——司法规范化迈上新台阶,深入开展案件质量大评查,规范司法行为工作获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刊转发,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经验被作为典型在全市交流;

——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12个集体获市级以上记功;95人获市级以上记功或嘉奖,17项工作(或集体、个人)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表彰。

一、积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竭力服务市委重大战略部署实施。围绕市委市政府“三个年”活动,积极主动服务重点领域改革和重大项目建设,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中开展同步预防,保障政府资产安全。通过与市工商联联合成立“服务非公经济工作站”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立足检察职能,深化“检徽护农保春耕”专项活动,探索坭兴陶土立法保护工作。全市检察机关选派精准扶贫工作队员24名、第一书记11名,驻村入户参与精准扶贫工作。

用心营造法治化发展环境。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特征,注重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积极参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起诉集资诈骗、传销、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4件78人。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查办市场监管等领域职务犯罪11件11人。慎重对待改革探索中的新类型案件,依法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支持改革者,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妥善处理涉企案件,正确区分违规、违法与犯罪界限,慎重使用拘留、逮捕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账户、财物。

切实维护民生民利。围绕全市“四城联创”活动,开展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项立案监督,监督立案37件44人,批捕生产销售“地沟油”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7件17人,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6件36人。查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涉农惠民等领域的职务犯罪72人,促进国家惠民政策真正惠及人民。加强对刑事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对48名特困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53万元。与市妇联联合成立“法润万家”服务站,派出检察官驻站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加强“惠民检察热线”建设,接听热线电话296件,提供维权救助、特困帮扶和法律咨询209件。

二、积极参与平安钦州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848件2647人,提起公诉1640件2194人。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绑架等恶性暴力犯罪嫌疑人340人,起诉364人。对“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共批准逮捕555件755人,起诉577件778人。批捕涉枪涉爆、“黄赌毒”等犯罪嫌疑人474人,起诉523人。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企业园区等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起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782人。

倾力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服务群众窗口建设,打造“一站式”综合检务服务中心,共受理举报、控告申诉520件。完善检察长接访、预约接访制度,两级院检察长共接待群众240人次。对轻微犯罪案件依法慎捕慎诉,不捕103件166人,不诉69件106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坚持源头防范、动态化解、集中治理相结合,切实加强法律文书说理、重大敏感案件信访风险评估和涉检信访案件排查工作,引入律师、人民调解员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涉诉信访工作经验获全区推广。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结合办案开展犯罪调查和类案分析,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治理建议15件。坚持日常宣传和专题宣传相结合,把普法宣传融入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升群众尊法守法意识。健全完善检察长接待日、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检察文书说理等制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帮助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重新融入社会,社区矫正工作经验获全区推广。扎实推进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和刑事被害人权益保障联动机制实施,依法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未成年人审前管护工作经验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

三、积极开展惩防职务犯罪工作,着力促进反腐倡廉体系建设

大力惩办贪污贿赂犯罪。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5件60人,其中大案56人,县处级以上要案8人,挽回经济损失400.78万元。查办了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陈凤坤受贿案、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黄佳德受贿案等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案件,承担对防城港市政协原副主席黄福明受贿案的公诉工作。严肃查办行贿犯罪,立案查办行贿犯罪嫌疑人20人。加强追逃工作,缉捕在逃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6人。

着力惩治渎职侵权犯罪。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犯罪案件10件12人,其中大案11人,县处级以上要案1人,挽回经济损失1805.53万元。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查办城乡交通财政燃油补贴领域渎职犯罪5件7人。

有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开展预防调查42件,撰写案例分析59篇,提出检察建议22件,推动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活动136次,受教育人数1.5万人。拓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应用领域,为企业和有关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8985件次,查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企业或个人33个。

四、积极回应群众司法诉求,着力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7件,撤案16件,对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等侦查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42件次。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3人。纠正漏捕76人,纠正漏犯54人,提出刑事抗诉8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5件。全面落实罪行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对各类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609人,不起诉137人。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7名符合特赦条件的服刑人员提出特赦的检察建议。审查监狱提请和人民法院裁定罪犯减刑、假释案件1389件,书面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案件43件,书面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73件。对50名不需要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全部获采纳。对全市864名监外执行罪犯实行执行监督,对22名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罪犯督促收监执行, 书面纠正变更执行不当案件35件。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审查民事行政诉讼申请监督案件148件,提请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监督意见获法院采纳并改判7件。对民事执行活动和审判程序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57件,获采纳49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7次,支持起诉10件。

五、积极深化检察改革,着力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推进已部署改革任务的落实。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发布各类案件信息6650件;健全检察新媒体阵地体系,在全区检察系统第一个开通官方微博、第一个开通微信、第一个开通新闻客户端,通过“两微一端”发布各类检务信息8961条,市检察院和钦北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新媒体优秀奖。积极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市检察院作为全区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唯一一个试点单位,建立主任检察官办案组,强化主任检察官责任制,试点后案件审结率同比上升9.77 %,不到一个月就办结防城港市政协原副主席黄福明受贿案。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新选任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50名,人民监督员积极参加职务犯罪案件搜查、监督回访、公开审查等活动,依法监督职务犯罪案件13件13人。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与侦查、审判等机关的沟通协调,重点就规范侦查取证、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等问题加强协商并取得共识。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坚决贯彻直接言词原则、证据裁判原则。在全区率先推行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亲自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制度,成效明显。

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推进“轻案快办”机制改革,促进案件繁简分流,钦北区检察院试点的案件每案平均办案用时仅3.43天。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改革试点工作,对9个公安(边防)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实行同步监督。以钦北区检察院为试点单位,在全区检察院率先推行内设机构改革,把15个内设机构整合为6个部门,为下一步机构改革积累经验。

六、积极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建设过硬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打牢检察人员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查找整改“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取得良好效果。

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从严治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促进勤政廉政。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开展案件质量大评查为载体,共评查案件6211件,对评查出的问题狠抓整改落实,促进司法作风转变,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依托“钦检讲堂”、“钦检青年沙龙”、“检校共建”等平台,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和专项业务培训,共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和岗位技能培训108期2638人次。大力推进人才培养工程,年轻检察干部交流任职、挂职锻炼27人。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向市委看齐,定期不定期向市委请示报告检察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得到坚决的贯彻落实。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保障和促进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加强对社会舆情的收集研判,把人民的呼声作为改进工作、检察决策的重要依据。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联系、沟通,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形成了良好互动的关系。

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全市检察人心怀理想、坚守法治、执着求索、艰苦努力的结果,更是市委、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的工作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检察人员的职业精神、专业水平、群众工作能力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检察改革的新要求还不相适应;检察机关经费不足、装备落后、保障水平有待提升;司法行为不规范、司法活动不严格的问题还存在,自身监督制约需要进一步加强;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改革及工作机制创新需要进一步探索,部分干警对检察改革认识还不够到位;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不高,高素质人才引进困难。对此,我们将继续努力,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社会发展新趋势、依法治国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继续深化“五个检察”,奋力进入第一方阵,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钦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用心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围绕钦州 “十三五”规划实施,找准检察机关保障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调整司法办案重心,坚决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多种法律手段,更加有力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法保障人民各项权益。

二是更加积极地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坚决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聚焦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积极参与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注重在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推进平安钦州、法治钦州建设,努力让群众生活、工作在更平安的社会环境中。

三是更加坚决地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常态,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职务犯罪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切实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提升惩治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更加重视预防工作, 提升预防专业化水平,努力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四是更加扎实地开展诉讼监督。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拓展检察监督新途径, 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严把批捕、起诉等关口,严格排除非法证据,严格执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健全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等各环节更全面、更严密的监督体系,完善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格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更加深入地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抓好已部署改革任务的落实,稳步推进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轻案快办”机制改革试点,积极做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检察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等改革全面铺开的准备工作。充分做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制度等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实践工作,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与工作机制创新。

六是更加着力地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全面贯彻从严治检要求,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队伍、业务两手抓、两手硬,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突出强化基层检察队伍建设,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夯实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根基。

各位代表、同志们,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市委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钦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