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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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2月23日在钦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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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婧奎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婧奎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谭乃豪 摄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改革为动力,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追求,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全市有3项工作(或集体、个人)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1人获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60项工作(或集体、个人)获自治区检察院、市委表彰。全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会议、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在钦州市召开,市检察院分别在会上作了经验发言。

一、积极融入中心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秉要执本服务经济发展。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服务钦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立足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多种手段,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措施。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开展专项服务,努力保障政府资产安全。组织力量积极参加精准扶贫攻坚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共选派精准扶贫工作队员24名、第一书记11名驻村入户参与精准扶贫工作,212名干部与困难群众“一对一”精准帮扶,并通过各种途径筹集资金帮扶贫困户。两级检察院帮扶的 29户贫困户年内已申报脱贫,市检察院帮扶的灵山县平山镇思林村是该县2016年唯一上报自治区检查验收复核通过的“脱贫摘帽”村。      

服务引领保护企业权益。积极做好“服务非公经济工作站”工作,完善服务机制,与市委统战部联合举办“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犯罪案例剖析会”,帮助企业强化依法维权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开设涉企控告申诉案件绿色通道,妥善处理涉企案件,正确区分违规、违法与犯罪的界限,慎重使用拘留、逮捕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账户、财物,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真抓实干维护民生民利。深入开展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监督立案9件11人,强化对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的司法保护。积极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坭兴陶土资源保护立法工作,完成《钦州坭兴陶土法律保护研究调研报告》,为市人大立法提供参考。联合市妇联做好“法润万家”服务站工作,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和“菜单式”普法进校园活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市检察院公诉处被评为“广西三八红旗集体”。市检察院公诉处、灵山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被命名为“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钦北区检察院派驻大寺检察室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预计上半年投入使用。

二、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把捕诉打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暴力犯罪、“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做到快捕快诉,增强打击犯罪实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犯罪案件1853件2517人,批准(或决定)逮捕1505件1923人,提起公诉1854件2376人。对轻微犯罪案件依法慎捕慎诉,不捕118件156人,不诉99件124人。公诉案件审结率全区排名第一,抗诉案件质量全区排名第二。

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共受理举报、控告申诉476件。完善检察长接访、预约接访制度,检察长接待群众93人次。积极探索完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第三方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深化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工作,取得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60件69人,其中浦北县检察院办理的宁某交通肇事案获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化解社会矛盾精品刑事案件,并获《法治中国》电视栏目采访报道。

标本兼治推动社会治理。深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钦南模式”,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钦南区检察院苏慧同志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记个人一等功,未成年人检察科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继续推进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和刑事被害人救助保护联动工作机制实施,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机制探索项目结项会暨研讨会”在我市召开,市检察院作了经验介绍。加大对特困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力度,共救助刑事被害人62人,发放救助金63.1万元。抓好未成年人审前管护工作,帮教涉罪未成年人7人。扎实开展“春风护蕾·平安护航”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入31所中小学宣讲法律知识。

三、坚定不移反腐倡廉,聚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坚决严查贪污贿赂犯罪。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7件60人,其中大案46件49人,县处级要案1件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13万元。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查处力度,查办医疗卫生系统领域案件12件12人,土地储备、征拆等建筑工程项目领域案件11件11人。加强追逃工作,缉捕在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12人,劝返投案2人。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优质案件”2件。

依法深挖渎职侵权犯罪。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犯罪,深挖背后的利益链条。共立案侦查贪渎犯罪案件10件15人,其中大案9件12人,县处级要案1人。深入开展司法及边境口岸执法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成功查办了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路管理支队七大队系列渎职贿赂案件,促使20多名涉案违法违纪人员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专项工作成效显著。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精品案件”1件,“优质案件”1件,均排名两类案件第一位。

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扎实开展预防年度报告工作,两级检察院预防年度报告均获同级党政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开展预防调查25次,撰写案例分析62篇,提出检察建议12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310次。开展“订单式”预防宣讲活动,到相关单位进行预防宣讲125次。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专题警示教育基层行宣讲活动,举办巡回宣讲20场,受教育人员达15000人次。    

四、强化诉讼法律监督,倾力促进司法公正公平

监督制约防止冤假错案。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7件,其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0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7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45件次,纠正漏捕79人,追诉遗漏同案犯68人,纠正遗漏罪行31人。提出刑事抗诉13件,抗诉意见采纳率77.77%。市检察院提请抗诉的黄智标诈骗案获自治区高级法院撤销二审法院无罪判决,改判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获评全区检察机关精品纠正漏捕案件1件,精品刑事抗诉案件1件,优秀立案监督案件2件,优秀检察建议书1件。

专项活动强化民行检察。组织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提高基层诉讼监督质量效果。审查民事行政诉讼申请监督案件179件,依法提请抗诉9件、提出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获得法院采纳5件。积极开展对民事执行活动和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发出检察建议60件,获采纳56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3次,支持起诉5件。积极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百日会战”专项活动,发出执行监督类案件检察建议24件。

纠偏归正规范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审查提请减刑、假释案件1207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案件43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行为175件。受理审查捕后羁押必要性案件168件,向相关办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168份,办案单位接受建议后变更强制措施163人。开展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清理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收监执行罪犯4件4人,成功监督1名判处有期徒刑19年的罪犯收监,此案获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刑罚交付执行法律监督精品案。

五、勇于探索改革创新,奋力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攻坚克难推进检察改革。扎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检察干警理解改革、支持改革、积极参加改革。稳步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全市遴选首批入额检察官113名。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司法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初步对人员、经费、财务进行了统计测算。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建设相结合,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以钦南区、钦北区检察院为试点,将内设机构整合为8个部门,提高了办案效率。

畅通渠道促进信访化解。建立健全“信、访、电、网、视频”五位一体的案件导入和分流机制,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促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皇冠体育: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试行)》,设立“律师服务室”,协调32名律师参与接访,接待群众89人次,共接处信访案件54件。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8件,息访18件,息访率100%。积极推进远程视频接访业务系统建设,远程接访18人次,方便了广大群众。扎实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钦州成为“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覆盖的两个地级市之一。

创新机制确保司法公正。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着力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进一步优化诉讼结构和诉讼程序。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人民监督员依法监督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1件11人,促进侦查权依法公正行使。继续深化公诉部门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提交检委会讨论案件减少71%。推进“轻案快办”机制改革,钦北区检察院公诉部门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106件,每案平均办案用时5天。探索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改革试点工作,对9个公安(边防)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实行同步监督,促进公安派出所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教育促进党建工作。扎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始终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灵魂工程,引导检察人员把理想信念与脚踏实地工作结合起来,不忘初心,矢志不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而奋斗。大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市检察院借助新媒体助推学习教育的做法获市委组织部通报表扬。开展全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浦北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区文明单位。开展“双报到、双服务”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排忧解难。

注重整改促进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巩固和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查找出司法不规范问题73个,制定了《钦州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方案》,提出具体整改措施77项,促进整改落实。组织开展保障律师会见权和文明办案两个专项整改活动,切实保障律师会见权,促进规范文明执法。同时,把规范化建设拓展到队伍管理、机关管理、办文、办会、办事等方面,查摆出队伍建设、机关管理等方面的存在问题15个,制定整改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如修改完善了聘用人员的招聘、管理、工资等制度,促进工作规范化长效化。

从严治检促进廉洁守纪。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实行党组及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组织对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情况、涉案财物管理“回头看”情况、财务装备规范工作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零容忍”严查自身腐败行为,共受理举报检察人员涉嫌违法违纪线索3件,支持和督促纪检监察机构认真核查,均已办结。经核查均属举报失实,及时给予了澄清,切实保护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队伍中不良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严格防范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多措并举促进素质提升。通过“钦检讲堂”“钦检青年沙龙”等平台,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和业务竞赛,共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和岗位技能培训128期2694人次。在全区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2人荣获“全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标兵”称号(进入前十名),1人荣获“全区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称号,2人荣获“鉴定人出庭作证优秀奖”,1人被评为“网络安全业务能手”。成功申报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所课题2项,4名检察人员入选全区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3项课题研究获国家级奖励。

强基固本促进科学发展。认真落实市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分类指导制度,帮助基层检察院协调解决办案、干部配备、检务保障等问题,推进基层检察院业务、队伍、管理、保障建设。积极配合党委做好基层检察院换届工作,调优配强领导班子。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多方争取支持,经费保障和司法办案装备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条件明显改善。完成了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完善统一业务应用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不断提高检察信息化应用水平。

七、强化内外监督制约,致力推进司法公开透明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年内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皇冠体育: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工作情况报告。重视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或参加检察开放日151人次,走访人大代表100人次。高度重视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同级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信访案件83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件,做到件件抓落实,事事有答复。

拓展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途径。健全落实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制度,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探索实行检察办案终结性决定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制度,举行公开听证、公开宣告会49次。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工作,通过网上案件信息公开平台、“两微一端”及时发布检察工作信息,法律文书公开率全区排名第一。钦南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钦州检察”“钦北检察”官方微博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优秀微博。

流程监控强化内部监督。健全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使用,全市检察机关统一进口管理案件4270件,统一出口管理案件4176件,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健全常规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为一体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组织评查活动8次,评查案件316件,及时纠正执法办案中的存在问题,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自治区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全面依法治国要求还有差距,有的领域监督力度还不够,有的新增职能落实还不够到位;二是有的基层检察院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好,造成办案力量不足、案多人少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三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还有差距,执法办案中仍存在不规范问题。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检察院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围绕我市“稳中求进,创新有为”的工作总基调,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实现钦州“两个建成”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服务顾大局,促进经济稳中求进。加强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的分析把握,依法惩治各种危害经济发展的犯罪。组织开展服务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专项活动,为实现钦州经济稳中求进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落实平等保护原则,依法支持和保障各种所有制企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服务好非公有制经济。积极推进“联镇包村”和精准扶贫工作,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

二是抓打击保稳定,增强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平安钦州建设,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坚决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全面推进“轻案快办”工作,促进案件繁简分流,节约诉讼成本。健全完善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扎实推进远程视频接访,加强网上信访系统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检察环节化解矛盾机制建设。

三是抓监督护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插手经济纠纷、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等违法行为。强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检察监督。深入推进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积极探索开展对财产刑执行的监督试点工作。加大对民事行政诉讼领域裁判结果、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的监督。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完善行政检察与行政监察、行政复议等衔接机制。

四是抓反腐重预防,营造廉洁政务环境。重点查办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推进扶贫领域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规范侦查工作,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强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加强对典型案件发案原因、特点的剖析,把握规律和趋势,积极提出对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职务犯罪的防控治理。

五是抓改革勇创新,激发检察发展活力。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部署,在市委的领导下,扎实推进完善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职业保障等改革。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指导,完成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实现资源配置优化。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健全检察办案组织。

六是抓基层强基础,促进检察科学发展。强化基层检察院抽样评估,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协管职能,加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实施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更高标准推进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完成钦北区检察院派驻大寺检察室“两房”建设。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加快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以科技信息化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七是抓班子带队伍,提高检察整体素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的要求和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加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以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为基础抓好教育培训,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和使用。坚持从严治检,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皇冠体育: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各位代表,百舸争流,奋楫者为先。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怀着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全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