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局长 叶莉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市本级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6年市本级(含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钦州港区,下同)决算情况
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开放创新、稳中求进、扩量提质”的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市本级决算情况总体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各项预算任务。
市本级组织财政收入124.36亿元(其中:市直23.36亿元,中马钦州产业园区0.73亿元,钦州港区100.27亿元),下降6.49%,完成自治区同意调整后的预期目标任务。收入下降主要是受营改增等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力度加大、中石油项目自营加工量减少等因素叠加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69亿元(其中:市直51.46亿元,中马钦州产业园区6.53亿元,钦州港区10.70亿元),完成预算的90.68%,下降8.19%,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0.95亿元,同比减少37.41亿元,下降27.04%,下降原因主要是自治区转贷的一般债券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37亿元,转移性收入70.5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3.89亿元,同比减少32.91亿元,下降25.95%,下降原因主要是一般债券资金安排的支出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69亿元,转移性支出25.20亿元。总收入和总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7.06亿元,均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
需要说明的是,与向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减少0.62亿元,主要原因是决算汇编期间,根据实际,减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政府性基金。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37亿元,同比减少0.48亿元,下降1.56%,完成预算的95.85%,其中:税收收入18.31亿元,完成预算的92.69%;非税收入12.06亿元,完成预算的101.09%,剔除政府性基金转列等不可比因素后,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5.05%,同口径对比下降2.13个百分点。收入没有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营业税减收较大,改征增值税收入未能弥补该缺口;受国家调控政策及银行放贷收紧等因素影响,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导致房地产行业完成税收低于预期。
税收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7.74亿元,完成预算的121.40%;营业税1.64亿元,完成预算的54.53%;企业所得税1.07亿元,完成预算的80.12%;个人所得税0.41亿元,完成预算的99.08%;房产税0.66亿元,完成预算的98.52%;城市维护建设税3.06亿元,完成预算的109.63%;城镇土地使用税0.60亿元,完成预算的110.06%;耕地占用税0.68亿元,完成预算的72.78%;契税1.14亿元,完成预算的65.57%;资源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等其他各项税收1.31亿元,完成预算的67.44%。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70.58亿元,主要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1)上级补助收入31.25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2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4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59亿元。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中财力部分已经统筹用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补助县区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中有专项用途的部分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已经按规定安排用于指定项目。
(2)下级上解收入0.61亿元(其中钦南区上解0.44亿元,钦北区上解0.17亿元),主要是历次行政区域调整和机构调整基数划转上解收入。
(3)债务转贷收入22.54亿元,其中:置换债券7.30亿元,政府债务在建项目债券9.26亿元,新增债券5.98亿元。
(4) 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0.40亿元。
(5)上年结余收入11.16亿元,为2015年结转2016年继续使用的专款。
(6)调入资金4.62亿元,其中: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3.33亿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1.21亿元,从财政专户调入0.08亿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69亿元,完成预算(由年初预算数和年度中间上级下达的补助、债券转贷收入等变动项目构成,下同)的90.68%。主要支出项目预算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1亿元,完成预算的93.35%。公共安全支出5.90亿元,完成预算的91.52%。教育支出12.66亿元,完成预算的92.70%。科学技术支出1.05亿元,完成预算的95.8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97亿元,完成预算的90.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亿元,完成预算的97.8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8亿元,完成预算的89.98%。节能环保支出0.50亿元,完成预算的77.28%,主要是部分项目推进较慢,影响了支出进度,如:510吨/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项目因用地手续未办妥,导致项目推进较慢;污染防治项目需自治区统一购置设备,因自治区没有如期采购而无法支付资金;快速公交新能源公交车辆购置项目,因采购手续未完成,导致资金无法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科目中的“循环经济”支出为负6,125万元,原因是2016年收回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项目资金6,825万元,在账务上作冲减支出处理,当年支出数不足以抵减,因此支出为负数。除此科目外,还有“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武装警察—水电”、“技校教育”、“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等科目也是因收回以前年度财政存量资金而使得支出为负数。城乡社区支出11.53亿元,完成预算的96.43%。农林水支出3.41亿元,完成预算的89.90%。交通运输支出3.42亿元,完成预算的88.8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44亿元,完成预算的60.15%,主要是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影响项目推进,如力顺机械升级改造项目因贷款未落实,导致贴息资金无法支付。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5亿元,完成预算的67.55%,主要是部分项目因未验收而未能拨付资金,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集散市场建设项目已完成并通过市本级验收,但自治区尚未验收资金未能拨付;2016年国家加工贸易资金1,360万元2017年1月份才收到,无法在2016年度拨付。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2亿元,完成预算的83.91%,主要是部分土地整治项目因前期测绘、测量、规划时间长,或因占地问题协调难度大,以及受天气影响等原因推进较慢,影响资金支出进度。住房保障支出6.64亿元,完成预算的86.23%。债务付息支出2.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他支出等4.13亿元,完成预算的84.36%,主要是部分据实结算项目未能在当年支出,如2016年钦州保税港区组织收入的地方所得部分在年度终了后才结算。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25.20亿元,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1)上解上级支出1.31亿元。
(2)市补助县区支出5.82亿元,其中:补助钦南区、钦北区 4.29亿元,补助灵山县、浦北县1.53亿元。
(3)债务还本支出16.17亿元。
(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1亿元。
(5)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0.79亿元。
此外,争取自治区补助钦南区、钦北区转移支付资金26.90亿元,其中:返还性补助1.2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5.8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9.85亿元。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73.13亿元,同比增加40.46亿元,增长123.82%,主要是债务转贷收入增加,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8.69亿元,完成预算的51.39%;上级补助收入4.3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53.0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9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67.94亿元,同比增加42.26亿元,增长164.58%,主要是债务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4.11亿元,完成预算的73.11%;补助下级支出0.0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2.57亿元;调出资金1.2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19亿元。
在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中:港口建设费收入0.29亿元,完成预算的95.03%;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0.18亿元,完成预算的106.5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收入6.87亿元,完成预算的47.2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13亿元,完成预算的58.55%;车辆通行费收入0.63亿元,完成预算的140.07%;污水处理费收入0.59亿元,完成预算的185.02%。
在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中:城乡社区支出13.19亿元,完成预算的74.52%;交通运输支出0.59亿元,完成预算的86.41%;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其他支出0.33亿元。
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预算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成交量较少,没有完成土地出让收入预算,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支出相应减少。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4.85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4.85亿元,完成预算的91.6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4.85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4.85亿元,完成预算的91.64%。
(四)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45.67亿元,同比增加11.57亿元,增长33.92%,其中:本年收入31.10亿元,完成预算的125.65%;上年结余收入14.5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26.77亿元,同比增加7.24亿元,增长37.05%,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6.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7.00%;上解上级等支出0.10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8.90亿元。
社保基金收支超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强化征缴手段,加强稽核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企业降成本、降费率政策,同时完善各项社会保险政策体系,提高制度吸引力和参保群众积极性。全年参保人数达到527.11万人,比预算人数增长24%。
(五)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钦州港区收支决算情况
1.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30亿元,同比减少4.38亿元,下降37.4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6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6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0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82亿元,同比减少3.80亿元,下降35.80%。总收入和总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0.48亿元,均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0.42亿元,同比增加0.12亿元,增长1.21%,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2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2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7.23亿元,同比增加0.13亿元,增长1.87%。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19亿元。
2.钦州港区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钦州港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8.36亿元,同比减少1.88亿元,下降9.2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2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64亿元,调入资金1.69亿元(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34亿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0.3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7.83亿元,同比减少1.76亿元,下降8.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6.7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7亿元。总收入和总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0.53亿元,均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
2016年,钦州港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42亿元,同比减少1.07亿元,下降43.13%,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2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7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4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29亿元,同比减少0.79亿元,下降38.13%,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94亿元,调出资金0.3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13亿元。
(六)其他情况
1.预备费使用情况。
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5,900万元,钦州港区当年动用了700万元,用于发放离退休费,未动用的5,2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市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4,30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74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9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1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4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17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0万元。
3.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2016年市本级预算周转金0.90亿元,与上年持平。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2015年末,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5.96亿元,2016年通过将未动支预备费、超收收入等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1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3.34亿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3.73亿元,其中:市直3.08亿元,中马钦州产业园区0.28亿元,钦州港区0.37亿元。
5.政府债券情况。
2016年初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余额59.59亿元,当年政府债券收入75.61亿元,偿还债券本金1.30亿元,年末余额133.90亿元。
在当年新增的75.61亿元政府债券收入中:置换债券59.87亿元,按规定用于偿还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债务在建项目债券9.26亿元,主要用于铁路和公路建设、农村民生工程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新增债券6.48亿元,主要用于扶贫开发、园博园、交通、市政以及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按照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2016年预算的决议和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和建议,各级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培育地方财源,统筹财政资金使用,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严格财政监管,扎实推进依法理财,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地方财源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筹措资金30亿元,确保自治区、市有关“三去一降一补”等稳增长政策落实,支持企业减负前行,推进结构调整与财源建设有机结合。二是大力支持“两个年”活动。筹措资金超过40亿元,支持实施“重大项目攻坚年”及“园区基础设施会战年”活动,推动园博园、北部湾大学二期等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或投入使用。三是着力抓好财政收入征收管理。2016年面对重点石化企业当年实际税收减收约27亿元以及清费减税政策影响财政收入下滑的困难局面,各级财税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收窄财政收入下降幅度,全市组织财政收入完成154.08亿元,同比减少8.16亿元,下降5.03%,完成自治区同意调整后的预期目标任务,其中非税占比同口径下降2.69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有所提升。
(二)统筹财政资金使用,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印发《钦州市推进各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推进项目资金、部门资金、财政存量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等统筹使用。出台《钦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按照“压缩一般,保障重点”的原则,对用途相近的专项资金进行合并或撤销,市本级专项资金从上年203项整合到55项。二是积极统筹财政扶贫资金,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市本级筹措财政扶贫资金1亿元,全市达到7.59亿元,同时撬动扶贫小额贷款3.30亿元,支持全市实现2万人脱贫、83个贫困村摘帽。三是全力保障民生支出。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的民生支出达到50.99亿元,有力推动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和就业、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公益文化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落实财政资金34亿元支持实施为民办10件实事工程。四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市本级清理收回结转结余资金4.50亿元,统筹用于稳增长、惠民生等重点领域。
(三)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一是进一步强化部门主体责任。通过组织预算部门领导和财务人员参加预算法专题培训班、提高对预算单位支出进度绩效考评权重、强化督查等方式,进一步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意识,推动财政支出工作“政府重视、财政指导、部门主体”的协同机制形成与完善。二是多措并举促进财政支出提速增效。实施“一前移三制度”机制,建立项目推进承诺制度、预算执行通报制度和支出月度分析制度,进一步梳理优化拨款流程,提高资金拨付效率,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近几年来首次达到90%以上。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出台《钦州市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重点评价,以评价结果的运用促进各预算部门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预算。我市在自治区对14个市本级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中排第2名,比上年上升了7位,得到自治区的通报表扬。
(四)努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积极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组织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政府住房基金、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健全全口径预算;全面编制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统一规范聘用人员经费补助标准,制定房屋建筑、市政、绿化工程造价等项目估算参考指标,提升预算编制规范化、标准化;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除涉密单位以外所有部门均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提升预算管理透明度。二是稳步推进税制改革。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现新旧税制平稳转换,6—12月全市四大行业增值税平均税负2.51 %,实现税负“只减不增”的目标;全面启动资源税改革,理顺资源税费关系。三是加快推进财政投入方式改革。全面推广运用政府购买服务,全市实施涉及新农合大病保险、园林绿化养护、公共卫生等领域的21个项目1.12亿元。推广运用PPP模式,争取了8个项目列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
(五)严格财政监管,财政资金使用进一步规范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开展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活动,实现了对5个县区财政局、58个乡镇财政所全覆盖。重点开展对“小金库”、水产畜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的治理及专项检查等工作,按规定对发现的23个“小金库”等问题进行了处理。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市本级撤销财政专户18个;规范公务卡使用管理,市本级公务卡使用量达8027张,同比增长11.86%,消费金额为3,670万元,同比增长6.41%;强化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市本级纳入动态监控资金51.85亿元,其中预警资金0.66亿元,同比下降0.26%,动态监控机制纠偏作用进一步增强;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市本级审减额7.85亿元,平均审减率达到13.17%;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市本级实现采购金额9.06亿元,节约资金0.72亿元,节约率7.33%。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定《钦州市本级政府债务危机应急预案》《钦州市本级政府债务风险化解三年规划》,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确保政府举债不突破自治区确定的政府债务限额;积极开展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降低利息支出负担;争取自治区政府债券资金75.61亿元,推进我市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政府债务按时偿还。
三、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审计局在审计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时,提出了部分单位收入未编入部门预算、部分预算项目支出比例偏低等问题。对此,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及时整改。
(一)皇冠体育:“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
1.部分单位收入未编入部门预算的问题。对市路灯管理处、市农科所等单位2015年未编制非税收入预算问题,市财政局已要求预算单位查找原因,并加强了预算法的宣传学习,要求单位在以后年度将可预计的非税收入全额编入部门预算。
2.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够规范准确的问题。市财政局已督促有关单位在编制预算时根据本单位实际支出的需要科学编制部门预算,通过加强预算编制和审核、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加强对单位预算执行进度的绩效考核等,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和支出执行管理,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准确性。
(二)皇冠体育:“预算收入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
1.未按规定上缴非税收入16,597,076.34元的问题。市财政已进行清理核对,于2016年9月份上缴国库。
2.应缴未缴土地出让金6,245万元的问题。截至2016年底市财政局已配合市国土局追收土地出让金2,418万元,对未缴纳的部分,市国土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催缴。
(三)皇冠体育:“预算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
1.其他科目列支“三公”经费4,462,690.16元的问题。对此,通过开展清理检查,督促预算单位进一步加强公务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并严格按规定按程序报批因公出国(境)经费、接待费等支出,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的使用管理。举办面向预算单位财务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的培训班12期、培训人员1300多人次,促进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提升。
2.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支出26,276,082.57元的问题。市财政局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建立和完善内部公务卡使用的制度规范,严格按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进行刷卡消费,促进单位加大公务卡使用率,2016年市本级公务卡同比增长11.86%、消费金额增长6.41%。
3.部分预算项目支出比例偏低,未实现预期绩效的问题。市财政局多举措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一是采取“一前移三制度”措施,把项目资金管理工作重心前移,建立项目推进承诺制度、预算执行通报制度、支出月度分析制度,加快项目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快下达预算指标和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三是强化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预算安排与预算支出进度挂钩的机制,将预算单位的支出进行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预算的90.68%,同比提高4.06个百分点,其中5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进度达到77.6%,同比提高2.05个百分点。
(四)皇冠体育:“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下达市直单位及下级财政72,136,400元的问题”的整改
这部分资金已于2015年度下达,当时未能及时下达主要是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直主管部门需要对资金作二次方案等原因造成。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市财政局印发了《钦州市贯彻落实<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申报和审核、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实际情况进行清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督促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严格按要求加强和规范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出台《市对城区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从专项转移支付的设立和调整、预算编制、资金申报、审核和分配、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做出全面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制度。
四、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管理水平
总体来看,2016年市本级各项财政工作完成较好,人大批准预算的决议得到了较好的执行,但我市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 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及减税清费政策等因素影响,财政增收压力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尤其是地方税收呈下降趋势,地方可用财力严重不足;政府性债务负担重、偿债压力大,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加大,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部分预算单位项目推进缓慢、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预算绩效管理和中长期规划意识还有待加强等。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创新地方财源培植方式,积极支持经济平稳发展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财源培植模式,深入推进财源建设,支持全市经济平稳发展。加快清理“僵尸企业”,化解传统产业产能过剩,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积极盘活部分“有扶持即有效益及税收产生”的石油化工、铁合金等停产半停产企业,在存量税源挖掘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理念,加强对引进企业的预评估工作,重点引进对完善产业链布局,特别是做长做大做强产业链重要节点上的产业项目,在提升招商引资质量上培育新增税源。创新思路研究出台财政扶持政策,支持交通运输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重点行业加快发展,为推动我市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提供良好的政策发展软环境。探索建立地方政府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有效机制,研究出台具体扶持方案,鼓励中石油广西石化分公司增加自营加工量,争取皇冠体育一般贸易出口配额,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拉长产业链,扩大销售份额,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努力实现地方与企业的双赢。积极推进全市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建设,强化财税部门与各经济部门的沟通协调,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强化税收源头管控,封堵征收漏洞,加快形成“部门协调、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全方位协税、护税的综合治税机制。
(二)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统筹使用转移支付、债券、结转结余等各类资金,定期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全力抓好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扎实推进民生建设和脱贫攻坚。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统筹资金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切实整合涉农资金,支持现代特色农业建设,支持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继续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着力解决城区“大班额”、“大通铺”等问题,进一步优化教育布局。支持返乡农民工和大学生创业创新,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落实和完善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创新预算执行管理方式,确保财政支出均衡有序
创新预算执行管理方式,建立“督导结合、双向发力”财政支出管理机制,着力解决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支出均衡性差、项目支出进度偏慢等问题,充分发挥预算单位的主体地位以及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职能,合力促进财政支出均衡有序。继续加大对新预算法的宣传培训力度,并联合市人大加强对预算部门的监督指导,进一步落实预算单位的执行主体责任意识,要求预算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项目建设和支出执行,每月对重大财政投资项目支出进行全面梳理,定期对支出进度进行督查通报,对支出进度较快、均衡性较高的予以表扬,对进度滞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长期滞后的,要提请党政主要领导约谈预算单位负责人。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对重大投资项目、民生项目、竞争性分配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加大评价结果应用力度,促进预算部门科学、合理安排预算,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实生效。
(四)深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各项财税体制改革,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不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继续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扎实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不断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及细化程度等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要求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到位。稳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继续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逐步建立健全地方税收体系。不断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研究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切实发挥有限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
(五)创新财政资金监管方式,切实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准确研判财政面临的困难和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防范财政风险,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和财政资金安全。严格债务管理,进一步完善市本级政府债务危机应急预案,做好政府债券管理工作,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大统筹力度,提升防范债务风险的能力。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建立健全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政府采购管理、政府采购特约监督员、网上商城同类商品竞价等机制,完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制度,解决简政放权后政府采购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模式单一等问题。创新财政资金监管方式,搭建财政资金支出监管网络平台,解决现行财政监督模式滞后于财政资金运行、监管机制不完善、现行内部绩效和预警纠偏功能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健全财政“大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国库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非税收入收缴、会计管理、财政投资评审等监督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严格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各类行为,牢牢守住资金安全的底线。依法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等监督,不断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政预决算管理,对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和市的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坚持稳中求进、创新有为,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加快实现我市“两个建成”宏伟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