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到我市开展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钟家伟 摄
本网讯 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是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系列地方性法规的核心。10月19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到我市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唐政率队。
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开展以来,乡村危旧房改造、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城乡风貌改造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出台将有利于使新农村建设向更高的层次迈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座谈会上,调研组围绕规划许可审批程序的操作性和可行性、条例施行前已建建筑的处理、设计施工资质标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和评定、村民子女成年分户用地的申办审批等内容听取我市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
市人大法制委、城建环保委、农业与农村委,常委会法工委、法研所,以及市县区国土、住建等部门和有关镇政府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会。(钟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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