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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丽率队督办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号代表建议

完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推进钦州生态文明建设

2017-10-23 3261次浏览 作者:徐东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10月17日至2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丽丽率队督办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号代表建议。此为督办座谈会现场。徐东 摄

陈丽丽就如何办理好代表建议加强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提出要求。徐东 摄

督办组实地察看镇村垃圾处理中心建设情况。徐东 摄

督办组实地察看海诺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运营情况。徐东 摄

 

本网讯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事关民生福祉,事关生态环保,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环节。10月17日至2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丽丽率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农业与农村委有关同志组成的督办组,对市委高朴副书记点题督办的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皇冠体育:加强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的建议》(第6号)进行督办。

据了解,2014年以来,我市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市本级财政每年都划拔1000万元作为乡村建设经费,同时推行农村环卫保洁费收取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每年都按照农村人口每人每年5-10元幅度给予乡村清洁工作补助。2016年6月印发了《钦州市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实施方案》,取得阶段性成果。

督办组实地察看了浦北县北通镇镇级垃圾处理中心、小江街道办沙场村级垃圾处理中心、浦北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灵山县那隆镇垃圾中转站、新圩镇茶田村级垃圾处理中心、钦北区大直镇屯品村垃圾处理中心、海诺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运营情况,并听取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市政管理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委、环保局、市乡村办的工作汇报。

陈丽丽指出,6号建议是市委领导牵头督办的代表建议,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加大资金投入,落实相关责任,按自治区的部署统筹推进我市114个垃圾处理中心建设,在各县区都有垃圾处理场的基础上,完善“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基本实现全市所有镇政府所在地都有垃圾转运或片区处理设施,形成覆盖面较大、较完善的垃圾处理体系,确保两年攻坚建设项目如期建成并投入使用,确保建设一座、运转一座,力争农村脏乱差现象得到改善,让群众满意,顺利通过自治区的检查验收。(徐东)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