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8日在钦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卢上需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全市法院在自治区高级法院的科学指导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为钦州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始终把执法办案当作人民法院第一要务,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统一、权威,坚持证据裁判标准,规范司法程序,严格依法办案,确保裁判公正性、合法性。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280件,办结13641件,结案率95.5%,审限内结案率99.98%,上诉率9.75%,信访率1.87%,申诉率1.03%,再审改判率0.04%。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2668件,办结2622件,结案率98.28%,审限内结案率100%。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一、二审刑事案件1855件,审结1810件,结案率97.57%。年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182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287人,占判决生效总人数的15.73%。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以及侵财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34件144人,故意杀人等暴力犯罪案件312件444人,“两抢一盗”等侵财犯罪案件629件905人,毒品犯罪案件287件337人,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5件53人。坚持证据裁判,严防冤假错案,宣告无罪2人。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62件,调解、撤诉结案39件,调撤率62.9%。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判处缓刑、免刑218人,裁定减刑、假释1368人。认真开展刑事“百日清案”专项活动,办结积案139件,积案清结率90.85%。
加强民商审判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747件,审结8302件,结案率94.91%。完善联动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坚持调解优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全市法院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8034件,其中调解结案3368件,当事人撤诉1336件,调撤率61.92%。妥善化解市场经济矛盾纠纷,审结合同案件4320件。注重保障民生,审结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2781件。完善司法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全市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6190件、巡回办案1926件,分别占一审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的81.48%和25.2%。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案件187件,审结181件,结案率96.79%,收案首次下降4.81%。这表明政府依法行政水平逐年提高。健全司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动机制,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促进司法、行政良性互动。支持依法行政,行政机关胜诉率78.95%。市中级法院通过联动机制,化解行政纠纷23件。全市法院针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提出司法建议12份。认真分析研判涉重大项目推进、征地搬迁、城市建设以及农村集体土地、山地、林权“三大纠纷”案件,注重行政案件源头性解决。全年审结“三大纠纷”案件53件,成功预防群体性上访事件10件。
加强执行工作,维护法律权威。共受理执行案件1897件,执结1793件,执结标的总额4.7亿元。着力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大案要案执行工作成绩显著。社会高度关注的某酒店系列执行案,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已于6月拍卖执结。金桥钢材市场执行案也妥善执结。积极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专项活动,全市法院共清理积案56件,标的额1600多万元,提前三个月完成清理任务。现正在部署清理涉民生执行积案,对尚未执结的案件限期执结。一大批生效裁判的顺利执结,有力地维护了法律权威。
二、积极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大局促发展
全市法院围绕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工作重点,注重发挥审判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市中级法院制定了《钦州法院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指导意见》,并召开新闻发布会,要求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共走访企业48家,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162次,受理涉企民商事案件2571件,涉案标的额8.406亿元,其中涉重大项目建设案件189件,标的额5587.8万元。钦南区法院妥善处理了涉及“中国——东盟农产品大市场”、“扬帆大道南延长线”等五大项目建设62件搬迁安置案件,涉案标的额1615.51万元。钦北区法院建立重点企业联系挂钩制度,深入辖区32个重点企业提供诉讼指导,配合国土部门清理违法占地案件12件。灵山县法院成功化解六景至钦州港高速公路工程征地引发的土地使用权及补偿款纠纷系列案件。浦北县法院多次为当地重点企业提供司法服务,依法调解农村信用社金融纠纷案件130件。
完善联动机制,预防化解纠纷。市中级法院和市司法局联合制定诉前联调工作方案,推行诉前调解联络员制度。全市法院在村委会、街道办事处设立联系点74个、联络员110人,为矛盾纠纷提供多元解决路径,通过诉前联调机制化解矛盾纠纷628件。浦北县法院联合村级调解员成功调解纠纷241件。
参与综合治理,共创和谐家园。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皇冠体育:深化携手共创平安和谐家园活动”的统一部署,全市法院集中开展综合治理专项活动。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夕,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携手共创平安和谐家园”、打击毒品犯罪和打击“两抢一盗”三项活动情况。召开集中宣判会5次,宣判涉毒品案件、“两抢一盗”案件35件35人。组织开展“关爱青少年,送法进校园”、走访企业、邀请群众和学生旁听庭审等活动,组织法官回访帮教未成年服刑人员130多名。市中级法院领导包案下访6件次,约期接谈4人次,妥善处置群体性上访3次。圆满完成中央政法委、市委、市人大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4件。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法院督办的涉执行信访案化解率100%。
三、坚持改革创新,提高司法公信
全市法院以“改革创新年”活动为载体,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大胆探索,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司法公信得到进一步提高。
改革审判管理。市中级法院制定了《皇冠体育:办案责任制的规定(试行)》,对案件的立案、开庭、合议、宣判、送达、执行、归档等各个关键节点、责任人作了明确规定,实行有效监控,杜绝拖延结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案件质量受到自治区高级法院的通报表扬。建立办案实绩公开制度,定期公布两级法院、审判部门、法官审判质效情况。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提高执行信息查控能力。每季度开展评选无改判、无申诉、无闹访“三无法庭”和“三无法官”活动以及办案标兵、调解能手、司法政务标兵、“质量之星”、“效率之星”等评比活动,管理效能进一步提高。
改革审判方式。稳步推行以合议庭为中心的审判长负责制试点改革,探索建立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办案责任制。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庭审微博直播等制度。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推行庭前会议、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轻微刑案快速办理、小额诉讼速裁等制度。7月28日,市中级法院就褚某某等9人重大涉黑案举行首次庭前会议,提高了开庭审理效率。钦南区法院审结被告人认罪轻刑案件243件,占刑事结案总数的53.9%。全市基层法院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结案件648件。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152件,陪审率72.21%。审判方式改革促进了司法高效权威,推进了司法民主化。
改进司法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皇冠体育: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不断提高办案的透明度。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法院重大工作部署、重大工作进展以及社会关注案件的审理情况。钦南区法院与电台联合开办“身边的法律”栏目,以案说法。设立触摸式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滚动式电子屏幕,公布案件合议庭成员、开庭时间等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案件审理进展。积极推行审判公开,全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4470份,网络、微博庭审直播1188件。推进司法公开,有效提高了司法公信,增强了社会法治信心。
四、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建设过硬队伍
全市法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建设过硬的法院队伍,涌现出以“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李碧珊同志为代表的先进典型。年内共有20个单位(集体)、56人次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有关部门表彰,5个单位(集体)、42人次受到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表彰,25个单位(集体)、个人立功受奖。灵山县人民法院陆屋人民法庭被推荐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黄彪同志被推荐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以及司法不严、办案不公、效率不高、群众诉讼难等问题。落实司法廉洁措施,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深化法院文化建设,陶冶干警情操,增强了干警凝聚力和战斗力。设立廉政电教室和图书阅览室,定期组织干警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做到警钟长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事件,保持队伍纯洁性。一年来,全市法院干警被投诉13件,同比下降14%。
五、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基层司法水平
强化对基层法院审判监督、指导的力度,统一裁判标准,总结审判经验。认真开展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做好业务培训工作,基层法院的司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市基层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案件9255件,上诉961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89.62 %,同比提高0.47%,上诉案件维持率提高8.05%。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建立了以审判流程管理为中心的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两级法院均建成了科技法庭,实现远程提审、开庭、同步录音录像,在全区法院率先实现全程网上办案。
六、主动接受监督,严防冤假错案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做好年度法院工作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完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制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指导法院工作。一年来,办结人大代表建议2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阳光评议”热点案件34件、旁听庭审57次、视察22次、座谈26次,妥善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27件。聘请执法监督员52人。重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25件,依法改判10件。畅通监督渠道,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处理涉诉信访225件。
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为促进钦州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上级法院指导下,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社会各界群众监督、指导、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全市已进入全面深化改革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法院面临着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市法院干警在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念上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更新,有待进一步坚定司法制度自信。二是全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三是审判资源不足,法官队伍不稳定。四是个别法官的司法能力、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改善。五是审判信息化建设滞后,科技法庭不足。对此,全市法院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2014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坚持队伍先进性建设,提升司法公信,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推进平安钦州、法治钦州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政治建设,促进队伍先进性。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整治“四风”。着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作风建设,保持队伍纯洁性。推进文化建设,铸造法院文化灵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高司法水平。注重人才建设,促进队伍持续发展。
二、突出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自觉把法院工作纳入全市工作大局来谋划,以市委、市政府开展的“企业服务年”、“项目推进和招商引资攻坚年”、“城市建设年”为抓手,完善服务工作机制,预防和化解重大项目建设、企业发展、城市建设中遇到的矛盾纠纷,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落实诉访分离改革制度,强化联动司法,进一步整合化解矛盾的社会资源,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三、突出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信。提高司法透明度,扎实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建立案件电子档案,方便当事人查询。充分发挥院长信箱、官方微博、微信和手机报作用,不断拓宽“阳光司法”的广度和深度,促进法院与社会的信息互动。
四、突出机制改革,促进制度创新。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严格规范减刑假释程序。加强审判管理,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审判绩效考评机制。完善案件通报督办机制,防止案件积压。继续落实重大刑事案件庭前会议、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等制度。全面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小额民事案件速裁、执行权分权运行等改革创新。
五、突出信息化建设,促进司法高效。积极依靠政府支持,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网上办公办案”,重点推进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办公自动化、队伍管理、绩效考评、安全保卫、舆情应对、档案存储等方面的应用,提升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
六、突出基层建设,促进矛盾化解。着力提高基层法院整体司法能力,发挥基层法院明断是非定分止争的职能作用,减少上诉、申诉,努力在中级法院实现案结事了。指导基层法院完善诉前联调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无诉社区”、“无诉村屯”创建活动,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讼之前。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全市法院决心在上级法院指导和市委的领导下,主动接受市人大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的监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和改革精神,促进全市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为钦州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