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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手段推进海洋环境保护

全国人大常委会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调研组莅钦调研

2018-07-27 14894次浏览 作者:刘锻 徐东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7月26至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调研组莅钦调研。此为座谈会现场。谭乃豪 摄

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窦树华就如何清醒认识海洋生态环境面临的风险和压力,以法治手段推进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提出要求。谭乃豪 摄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革冰向调研组介绍钦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就进一步打好生态文明攻坚战作表态。谭乃豪 摄

自治区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沈德海主持调研座谈会。谭乃豪 摄

副市长李从佳代表市政府汇报我市贯彻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有关情况。谭乃豪 摄

调研组成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张柏楠就我市海洋环境保护和开发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现场提问。谭乃豪 摄

调研组成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总工程师林奎就我市海洋环境保护和开发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现场提问。谭乃豪 摄

调研组成员、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副局长谢健就我市海洋环境保护和开发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现场提问。谭乃豪 摄

市环保局局长谢永福回应调研组成员的提问。谭乃豪 摄

基层人大代表黄镇恒、莫然婷、彭定宝反映有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谭乃豪 摄

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钦州市海华蚝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钦州临海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涉海企业相关负责人反映有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谭乃豪 摄

调研组在广西茅尾海自治区级红树林保护区了解生态保护情况。谭乃豪 摄

 

本网讯7月26至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调研组莅钦,就我市贯彻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情况开展调研。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窦树华率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革冰介绍有关情况。自治区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沈德海主持调研座谈会。

窦树华在调研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打好污染攻坚战、蓝天保卫战、环境保卫战、土壤保卫战等作出了重大部署。希望钦州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树立海洋环境保护法制观念,用法律的武器来推动和保障海洋环境的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提高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水平。要清醒认识海洋生态环境面临的风险和压力,围绕陆源污染入海排污超标、养殖业污染排放以及海上建造基础设施等可能存在的风险,加强规划引领,科学布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王革冰向调研组介绍钦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就进一步打好生态文明攻坚战作表态。王革冰说,钦州将进一步巩固钦州“红树林、白海豚与大工业同在”的生态品牌,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调研,有力指导钦州推动生态环保建设,希望国家有关部门一如既往地支持钦州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座谈会上,调研组成员与我市有关部门、人大代表和涉海企业相关负责人就海洋环境保护和开发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提出了要求和意见。副市长李从佳代表市政府汇报了我市贯彻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有关情况。我市与会同志就尽快建立海洋生态补偿制度、启动新一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修订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在钦期间,调研组先后来到了钦州港、茅尾海、三娘湾、大风江等海域和广西茅尾海自治区级红树林保护区,就海上交通、重大项目用海、水产养殖业发展、红树林保护等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详细了解我市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开展情况。

副市长梁辉,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志新陪同调研。(刘锻 徐东)

(责任编辑:冯国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