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钦州市司法局、钦州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召开全市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工作协调会。林蒙欣 摄
市司法局局长梁家顺部置我市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工作。林蒙欣 摄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褚之宜主持会议。林蒙欣 摄
本网讯 8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钦州市司法局、钦州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召开全市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工作协调会。
宪法是我国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今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我国宪法作出适当的修改,推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必须同学习宣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密切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抓好落实。
会议指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抓实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抓好宪法贯彻实施,加强对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自觉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融入到各单位的工作中。
司法局局长梁家顺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的要求,部置我市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工作。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等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和实际,对如何完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林蒙欣)
(责任编辑:刘锻 黄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