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钦州市青年水闸东西干渠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协调会。李浩 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丽丽对起草工作作出要求。 李浩 摄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褚之宜主持会议。 李浩 摄
有关部门对起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李浩 摄
本网讯 1月14日,为稳步推进《钦州市青年水闸东西干渠保护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召集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利局、市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召开条例起草工作协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丽丽出席会议。
会上,各有关部门汇报了青年水闸东西干渠综合整治情况,并根据部门职责对立法保护青年水闸东西干渠需要解决的管理机制、划地确权和起草小组人员组成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会议要求,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反馈青年水闸东西干渠治理和管理面临的具体问题,确定本部门的起草小组人员,协助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专委做好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
陈丽丽指出,青年水闸东西干渠的综合治理和立法保护工作要精心谋划、科学安排、搭好班子,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注重工作实效,实现以良法促进善治。
会议要求,起草小组要以问题为导向,参考其他地方的先进经验,提高立法质量;有关部门要根据“水清、渠畅、景美”建设标准,将青年水闸东西干渠两岸打造为新的城区休闲点。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褚之宜主持会议。(李浩)
(责任编辑:谭乃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