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组与有关部门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刘丽萍 摄
调研组与行业代表和居民群众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刘丽萍 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仅就做好立法调研工作提出要求。何康 摄
本网讯 7月2日至1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仅率立法调研组,就《钦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制定的必要性、条例(草案)在制度设计上的针对性、可行性等方面开展调研,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一审做好准备、提供参考。
近年来,城市养犬家庭越来越多,但养犬不规范、不文明行为不时引发犬只伤人、犬叫扰民、犬只随地便溺污染环境等问题,不少人大代表和市民呼吁出台地方性法规,对钦州城市养犬工作进行规范。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将《钦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纳入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
调研组分别到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各县区镇(街道)开展实地调研并座谈交流,听取各相关方面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公安、农业农村、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有关负责人以及行业代表和居民群众分别围绕条例草案设计的重要制度进行了交流探讨。
陈仅指出,城市养犬是各界比较关注的一个话题,立法关键在于接地气、可操作,调研组要依据上位法,结合钦州实际,认真吸纳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我市养犬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责任编辑:韦猛忠 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