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纪念《气象法》十周年座谈会
本网讯 12月29日,我市召开纪念《气象法》十周年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荣梓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市发改委、环保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局、水利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宋振虎主持座谈会。
座谈会上,市气象局陈德林局长对我市实施气象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与会人员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气象工作纷纷发表了意见。
李荣梓在讲话中指出,自气象法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气象局的领导下,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市气象事业己进入了一个良性发展的新阶段,工作上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贡献。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今后仍需进一步统一认识,要做好五方面的工作:一要充分认识气象工作的重要作用,加大对气象法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二要加强执法工作,严格依法办事;三要加强执法监督,促进气象事业健康发展;四要认真落实市人大议案,加快气象项目实施进度;五要加强气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履职水平。
市气象局表示,要坚持气象工作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的原则,在贯彻实施《气象法》的过程中,继续把为“三农”服务作为贯彻《气象法》的重点。积极探索气候规律,以提高气象服务能力为核心,坚持面向民生、面向生产、面向决策,进一步提高监测预报的准确性、灾害预警的时效性、气象服务的主动性、防范应对的科学性,利用现代化手段,不断提高气象工作的水平和效率,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可靠的技术保证。(杨春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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