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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4月9日在钦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2021-04-25 42918次浏览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忠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工作回顾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中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实现“国际门户港、自贸试验区、绿色石化业、江海宜居城、小康幸福人”发展愿景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1433件,同比上升9.44 %,首次突破3万件;结案30417件,同比上升10.10 %;结案率96.77 %。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65.3件,同比增加20.76件。其中,市中级法院共受理案件4362件,结案4130件,结案率94.68%。全市法院获得自治区以上集体和个人表彰53个,涌现出了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优秀法院浦北县法院、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大寺人民法庭、全区记一等功公务员集体钦北区法院、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李钦城、“中国好人”黄庆华等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建设平安法治钦州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审判执行,妥善开展立案、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为建设平安钦州法治钦州提供司法保障。

强化刑事审判工作。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834件。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百日会战”工作,审结一审涉黑涉恶案件9件(含旧存3件)148人。依法判处罚金、没收财产、退赔、赔偿损失等财产刑共计4.4亿元,其中,彭定尚涉黑案判处财产刑共计4.09亿元。生效判决依法执行到位涉案财物1768.16万元。市中级法院在全区率先组织集中开庭审理苏美洋等56人涉黑案,形成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推进重大涉黑案庭审的“钦州经验”,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区法院推广。禁毒严打整治取得良好成效,一审审结毒品案件356件,市中级法院获评为全市禁毒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灵山县法院开创“联合社工+干警定期入户+法治宣传”的禁毒工作新模式。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广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杜森受贿案,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4件。加强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法对“百香果女孩”被害案被告人杨光毅执行死刑。依法及时、从严惩处一批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分子,浦北县法院审理广西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罪案,钦南区法院审理黄某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强化民商事审判工作。一审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3572件,案件标的数额57.7亿元。市中级法院公正高效审结广西中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68名购房者委托合同纠纷系列案及灵山县食里春丰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与50名租户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等涉众案件,妥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加强民事案件的辨法析理,民事一审案件调撤率37.54%。深化“分调裁审”改革,民事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1.9%。全市法院进一步设立民商事案件速裁小组,明确民商事案件的繁简标准、要素式文书及举证须知,促进办案标准化、庭审规范化。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浦北县法院推进“四室(站)合一”综合化解纠纷维权平台和县镇村婚调委三级联网化解家事纠纷模式,获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市中级法院在全区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现场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审结一审行政案件312件,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依法行政、维护政府公信力。一审审结山林土地水利等“三大纠纷”案件119件,积极化解群体性事件。妥善审理因征地、拆迁、旧城改造等问题引起的征地补偿案件,加强行政协调和解工作,为党委政府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加强与行政机关联动,通过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举办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业务法律知识讲座、培训、座谈等形式,共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持续推进执行工作。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始终保持执行力度不减、标准不减,共受理执行案件11096件,同比上升32.49%,结案10745件,同比上升34.75%,执行到位金额7.23亿元,执行质效核心指标持续保持高位运行。推送网络司法拍卖案件475件,成交292件,成交金额3.4亿元。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5449人次,发出限制消费令7884人次。加大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暴力抗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拘留拒执被执行人42人次,罚款3180.3万元,对涉嫌拒执犯罪行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33人。开展涉民生、涉民营企业、涉农民工工资、涉党政机关、涉黑涉恶刑事涉财产等专项执行活动,共执结案件688件,涉及金额2.14亿元。加强执行案款管理,完善“一案一账号”管理制度,有效堵塞风险漏洞。疫情期间,灵活审慎采取执行措施,通过网上办案、网络查控等方式,大幅提高财产查控效率,缩短查控周期,该做法得到了自治区高院肯定并在全区推广。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钦州高质量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全市法院找准结合点、着力点,为钦州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专项内容列入考核考评。多措并举着力缩短涉企民商事纠纷办案周期,提高审判效率,减少诉讼耗时。民商事案件当天立案率98.07%。共受理一审涉企业案件3880件,审结3784件,结案率97.53%,解决商业纠纷平均耗时缩短150天。一审审结借款合同纠纷案件4129件,审结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645件,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00件,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和创新发展。建立钦州市企业破产工作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审查企业申请破产重整工作指引,推进企业破产审理工作。钦南区法院主动向企业发送司法建议书,防范涉企风险。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各类涉企纠纷,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年内,全市法院服务走访企业82家,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63次。到非公企业开展巡回审判15次。

助推自贸区开放开发。继续落实3个意见22条措施50项具体任务,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和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建设。设立自贸区巡回法庭,优化审判资源,对涉自贸区案件进行集中审理。一审审结涉自贸区民商事案件174件。钦南区法院在钦州港法庭设立商事争议调解中心,收集企业诉求,不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法企同行”等活动。探索便利化诉讼服务机制,通过微法院、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为自贸区企业搭建“线上诉讼直通车”。设立自贸区“法官工作室”,并与钦州港司法所、海事法庭、海警工作站联合会签《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作协议》,推动司法资源重心下沉,解纷止争。

司法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脱贫攻坚。全方位、多举措推进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99件,其中,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95件。建立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推动建立府院协作、部门联动、跨域执法协调机制。与检察院会签《皇冠体育: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衔接办法》,推动检、法之间案件衔接工作。市中级法院依法通过“调解+判决”方式顺利办结钦州港“5.12”废硫酸泄漏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赔付金额共计7035.05万元,已到位生态环境修复费用3210万元,杜森等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刑事处罚。全市法院承担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年内两级法院定点帮扶的6个贫困村全部出列,556户贫困户2492人全部摘帽。

三、构建便民高效的矛盾化解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积极完善便民利民司法举措,让群众诉讼更便捷。

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出台《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完善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确定了50名律师调解员,有力充实了特邀调解员力量。各基层法院与综治中心、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及人民调解组织加强联动,全市法院建立697个法官工作室,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品牌。开展诉前调解和诉前联动调解案件共计5409件,达成调解协议共计1399件。年内新收诉讼案件19643件,同比下降0.4%,诉源治理取得良好效果。钦北区法院大寺法庭打造壮汉双语诉讼服务品牌,获评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单位。许永锞书记对大寺法庭将司法审判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相结合的工作做法给予了肯定。

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一站式建设”与“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活动结合,推动诉讼服务升级。坚持100%随机分案,实现案件分配自动化。灵山县法院新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进入工程设计阶段,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全市法院“一站式建设”考评排名全区第一。实行类案集中办理,建立示范诉讼模式,探索运用“小额诉讼程序+速裁”的简案快审模式,努力实现源头解纷、分流提速、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分流简案9636件,分流占比71.11%,简案分流占比持续优化。各类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79.99%,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为17.07%,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5.88%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各类 民生案件3976件。浦北县法院开展“法院+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试点工作,打通劳动争议纠纷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有机衔接,依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1件,救助金额204.24万元。加大对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准许减、免、缓交诉讼费案件277 件,涉及金额187.05万元。

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办案当中,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指引评价功能,让案件审判变成生动的“法治公开课”。疫情发生以来,通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普及防控知识、案例宣传、典型报道等方式,营造了浓厚抗疫氛围。组织400余名干警深入社区、街道等开展疫情排查和宣传工作。用好用活法院微博、微信、官方网站、抖音短视频等新媒体,及时发布信息4154篇(条)。市中级法院精心打造“法官小姐姐来支招”系列普法短视频,解锁普法新模式。两级法院通过巡回审判、送法进校园、发放普法资料、拍摄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形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年内生效未成年犯罪案件94174人,同比减少9.6%。召开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钦北区法院1个案例入选全国妇联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典型案例。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

认真贯彻改革部署,以改革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市中级法院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商,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17822766人,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比率为97.3%,刑事案件呈现出认罪认罚案件数量、服判息诉率、司法公信力同比上升态势。灵山县法院采纳量刑建议率为99.53%,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经验获高院肯定。

完善裁判统一机制改革。构建符合司法规律、权责明确、协调配合、监督制约、高效运转的现代审判管理体系,运用审级监督、业务会议、疑难研讨、案件评查、文书评比、分析通报等措施,强化办案节点监督管理和办案质效绩效考评。加强流程监管,运用信息化实现司法活动全程留痕。发挥院庭长领导带头作用,院庭长主办案件16997件。加强市中级法院的审判监督指导,统一裁判标准职能,强化对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的指导。

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聚焦审判执行工作和群众司法需求,不断完善电子法院、移动微法院、多元解纷、繁简分流系统功能,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调解、跨域立案等诉讼服务,努力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次通办。年内共接收网上立案申请5289件,审核通过4289件,共接收跨域立案188件,网上开庭541次,调解平台成功调解案件4409件。大力推广电子送达工作,电子送达文书38528份。深化司法公开,推进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庭审公开,上网公开裁判文书26547份,中国庭审公开网庭审直播案件4406件,观看量达246.6万人次。积极开展邮政送达外包、社会化购买服务,切实提升审判辅助系统集约化水平。

五、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全市法院一以贯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从严治警,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

坚持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第一议题”“第二议题”学习制度。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断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开展党性锤炼、专题教育、政治培训等活动,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和“法官看法院、法官看法官”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扎实推进司法能力建设。把专业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共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参加各类培训92期,接受培训的干警达1500多人次。加强对新颁布的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法官专业能力。3名法官获评为全区审判专家。全市法院有52篇(个)裁判文书、庭审、案件在各类评比中获奖。建立竞争性选拔用人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警担当作为,择优选升法官21名。充实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力量,招录法官助理10名,招录聘用制书记员23名。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以市委巡察为契机,抓好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和最高人民法院审务督察以及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察巡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对钦南区法院开展司法巡查。综合运用审判管理通报制度、责任约谈制度、监察建议书制度、随案监督卡制度,案件抽查回访、函询等措施,对法院各项权力运行进行全方位监督。组织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整治等活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六、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主动接受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向人大报告。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全市法院办理代表建议3件,协办建议3件,办理人大代表关注案件6件,做到件件有回应。市中级法院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评中获评为优秀。市中级法院主要领导深入灵山代表联络站开展代表联络工作。主动邀请代表参加法院重大活动、旁听庭审,听取意见和建议。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市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视察法院工作,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听取意见和建议。办理政协提案2件,办理政协委员关注案件5件。加强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联系,主动听取意见。

依法接受纪委监委和检察机关监督。支持、配合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5次,依法审结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案件6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拓展接受监督的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回应社会关切。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3421件。聘请特约监督员、廉政监察员等特约人员113人。坚持通过新闻发布会、旁听庭审活动、寄送法院工作报告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加强与社会各界联络沟通,全年邀请社会各界到两级法院参加各类活动577人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31人(件),涉法涉诉信访率同比下降。积极回应网民的问题、意见和建议30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的理解、信任、监督和支持,有力推动了法院工作的进步。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困难和不足:司法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执行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深化;办案主体责任与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的关系以及落实“三个规定”有待进一步强化;法院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措施有待进一步创新;法官队伍的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案件持续增多法官办案压力进一步增大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实现“港、区、产、城、人”发展愿景,立足司法职能,忠诚履职担当,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为钦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建设过硬法院队伍。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强化履职保障、权益保障以及人身安全保障等,激励干警担当作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二是聚焦主业履好职、办好案,为“十四五”开好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全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和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建设,进一步推进自贸区法庭建设,助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聚焦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难题,健全、落实司法平等保护机制,切实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服务“放管服”改革。创新举措,持续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围绕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巩固提高禁毒严打成果,促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钦州。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助推钦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服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坚持把非诉讼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发挥“法官工作室”的作用,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助力推进农村改革和乡村振兴。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化“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活动,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深化改革、落实责任,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坚定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确保法官办案主体地位。推动院庭长在审判执行态势研判、全流程监督、程序性事项审批、裁判尺度统一、重点案件督导等方面履职尽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司法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法官遴选、等级晋升制度化常态化。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持续优化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线上线下融合、优质便捷高效诉讼服务。

各位代表,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贯彻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只争朝夕、马上就办、风雨无阻,努力建设广西工业强市,加快实现“国际门户港、自贸试验区、绿色石化业、江海宜居城、小康幸福人”发展愿景,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责任编辑:冯国旭 刘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