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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冠体育:钦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月12日在钦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钦州市财政局局长 李远钦

2022-01-24 65345次浏览 来源:钦州人大网 分享: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与市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面朝大海、向海图强,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果,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财政经济运行总体稳定。全市财政收入突破200亿元大关,创历史新高,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民生保障持续改善,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市五届人大八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745,6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3,23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33,95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7,123万元、调入资金114,85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44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76,076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661,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5,55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9,85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1,52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000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3,755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

(1)全市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3,233万元,完成预算(指年度预算,下同)的101.5%,增长11.2%。其中:税收收入433,541万元,增长12.22%;非税收入289,692万元,增长9.72%。

(2)全市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5,550万元,完成预算的96.83%,增长2.83%。主要支出情况如下:教育支出547,569万元,完成预算的98.66%,增长0.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665万元,完成预算的98.37%,下降10.54%;卫生健康支出286,440万元,完成预算的97.53%,下降2.66%;农林水支出218,556万元,完成预算的95.09%,下降10.16%。

2.市本级(不含钦州港片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159,2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2,53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33,955万元、上解收入47,99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9,186万元、调入资金9,5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76,076万元。

说明: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和参考自治区、其他市的做法,将自治区对我市的转移支付补助、转贷债券资金全部列入市本级收入,同时列市对县区的补助和转贷支出,因此全市数不等于市本级与县区简单相加。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119,6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5,45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7,32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315,117万元、债务转贷支出74,19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2,6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0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9,561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主要是受项目跨年度实施等因素影响,部分项目专款结转较大。

(1)市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2,537万元,完成预算的97.51%,增长21.6%。其中:税收收入123,363万元,增长57.71%;非税收入159,174万元,增长3.27%。

(2)市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5,451万元,完成预算的92.86%,增长34.1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县区支出改为市级支出。主要支出情况如下:教育支出56,489万元,完成预算的95.4%,下降17.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511万元,完成预算的89.06%,增长11.24%;卫生健康支出194,886万元,完成预算的97.44%,增长748.77%;农林水支出26,195万元,完成预算的84.33%,下降15.04%。

(3)市本级预备费执行情况。2021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5,000万元,执行中没有动用,已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市本级转移支付执行情况。市本级对县区转移支付支出1,315,117万元(其中市本级财力140,686万元),其中:返还性支出21,64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020,66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72,815万元。

(5)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2021年末市本级预算周转金8,995万元,年度中没有使用,规模与上年持平。

(6)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2020年末,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35,384万元,2021年动用30,000万元,同时通过将未动支预备费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0万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0,384 万元。

3.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以下简称“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82,3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53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1,53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3,640万元、调入资金21,113万元、动用稳定调节基金11,53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9,000万元。

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74,7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6,87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9,8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100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575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主要是受项目跨年度实施等因素影响,部分项目专款结转较大。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533万元,完成预算的110.45%,下降2.37%。其中:税收收入133,674万元,增长0.71%;非税收入1,859万元,下降69.49%。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6,875万元,完成预算的94.32%,增长102.88%。

(3)预备费执行情况。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2,100万元,年度执行中没有动用,已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2021年末,钦州港片区预算周转金45万元,年度中没有使用,规模与上年持平。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2020年末,钦州港片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7,019万元,2021年动用11,533万元,同时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100万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3,58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472,428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863,421万元,增长37.33%;上级补助收入26,03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477,1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5,873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18,842万元,增长38.51%。

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314,049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965,782万元,完成预算的81.07%,增长11.88%;调出资金108,35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39,914万元等。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58,379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897,910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81,570万元,完成预算的71.47%,下降3.09%;上级补助收入26,03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477,1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206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62,434万元,下降3.6%。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891,228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392,233万元,完成预算的97.88%,增长6.41%;补助下级支出23,711万元;调出资金3,00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239,7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32,584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682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

3.钦州港片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钦州港片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60,680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16,483万元,完成预算的66.09%,增长628.9%;上级补助收入56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94,6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9,037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02,872万元,增长679.01%。

钦州港片区政府性基金总支出438,775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417,662万元,完成预算的95.74%,增长76.68%;调出资金21,113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1,905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7,166万元。其中:当年收入6,97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2万元,上年结转11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6,629万元,其中:当年支出129万元,调出资金6,5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37万元。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7,136万元,其中:当年收入6,9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2万元,上年结转10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6,700万元,其中:当年支出128万元,补助下级72万元,调出资金6,5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36万元。

3.钦州港片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钦州港片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没有发生数。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292,895万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81,644万元,完成预算的99.02%,增长1.04%;上年结余收入611,251万元。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2,485万元,增长15.5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80,919万元,下降6.8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0,403万元,下降2.1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4,379万元,增长7.7%等。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80,2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3.72%,增长8.83%。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7,550万元,增长6.9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20,002万元,增长10.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6,197万元,增长14.2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0,008万元,增长7.4%等。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12,625万元。

说明:目前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市本级数和全市数一致;没有实行全市统筹只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钦州港片区的社保基金收支不单列,包含在市本级社保基金中)。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896,336万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54,639万元,完成预算的97.64%,增长0.39%;上年结余收入441,69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66万元,增长1.1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6,711万元,增长5.44%等。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71,017万元,完成预算的96.57%,增长8.43%。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19万元,增长4.6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6,433万元,增长7.81%等。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25,319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

截至2021年底,自治区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3,738,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546,800万元,专项债务2,191,600万元。

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405,93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969,400万元,专项债务1,436,530万元。

钦州港片区债务限额479,87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10,000万元,专项债务369,870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

截至2021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3,595,16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456,839万元,专项债务2,138,330万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277,35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92,729万元,专项债务1,384,630万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钦州港片区政府债务余额474,25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4,858万元,专项债务369,400万元。钦州港片区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3.转贷政府债券情况。

2021年初全市政府债券余额3,279,527万元,其中:市本级2,276,619万元,钦州港片区325,800万元,县区677,108万元。当年自治区财政转贷我市政府债券653,176万元,其中:市本级339,297万元,钦州港片区113,600万元,县区200,279万元。当年政府债券还本391,414万元,其中:市本级345,184万元,钦州港片区10,000万元,县区36,230万元。2021年底全市政府债券余额3,541,289万元,其中:市本级2,270,732万元,钦州港片区429,400万元,县区841,157万元。

(六)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市2021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其他政策变动情况,我们将新增债务等收支纳入预算后相应编制了预算调整方案,并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批准。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从1,747,900万元调整为1,829,133万元,调增81,2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21,228万元,上解收入调增42,5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调增4,25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调增39,17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增15,000万元,调入资金调减40,9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从1,747,900万元调整为1,829,133万元,调增81,2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226,453万元,补助下级调减183,899万元;债务转贷支出调增38,679万元。

2.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从223,536万元调整为344,166万元,调增120,6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34,630万元,调入资金调增76,0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调增10,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23,536万元调整为344,166万元,调增120,6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86,000万元,上解支出调增34,63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从824,828万元调整为1,044,881万元,调增220,053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减40,94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调增261,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从824,828万元调整为1,044,881万元,调增220,053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调增27,900万元,调出资金调减40,947万元,债务转贷支出调增233,100万元。

2.钦州港片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从273,305万元调整为637,232万元,调增363,927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增269,32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调增94,60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从273,305万元调整为637,232万元,调增363,927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调增287,927万元,调出资金调增76,000万元。

(七)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1.狠抓落实,财政收入实现历史性突破。

以“起步就要提速、开局就要争先”的奋斗姿态,全力奋战一季度、攻坚二季度、拼搏三季度、冲刺四季度,持续加力推进财源建设,有序组织财政收入,财政收入持续保持强劲增长态势、实现历史性突破。2021年全市组织财政收入完成204.81亿元,首次突破200亿元大关,创历史新高,成为全区第5个超两百亿的城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2.32亿元,首次突破70亿元。

一是坚持齐抓共管财源工作机制,主动跟踪服务企业。进一步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财源培育意识,强化实施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财源建设的长效机制,把财源培育贯穿到日常服务企业工作中。贯彻落实项目服务“五个人”、服务企业家“六个一”以及挂点联系服务企业等工作机制,深入重点企业开展调研服务,助企纾困解难,助力企业达产、增产,在支持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促进中石油广西石化公司、广西金桂浆纸有限公司、欧楠科技网络公司等重点企业税收贡献大幅提升,成为拉动全市财政收入高速增长的主要动力。

二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增强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市为市场主体减免税费超过8亿元,用真金白银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帮助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有效落实“桂惠贷”政策,全市累计投放“桂惠贷”5,944笔,累计投放金额达124.4亿元,共惠及市场主体5,144户,直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41亿元。积极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系数发生额实现24.38亿元、发生户数2,336户,综合完成率达到114.06%。加大PPP项目推进力度,全市新增入库项目4个、总投资约17.27亿元。积极兑现重点行业扶持政策,市本级财政累计兑现各类扶持企业资金6,229万元,助力重点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三是发展壮大新业态经济,培育财源新增长极。依托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放开发平台,将总部和平台经济作为赋能产业发展、壮大财源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总部和平台经济招商引资工作,持续做好已落地项目的跟踪服务,签约总部和平台经济项目23个、正在洽谈项目35个,落地运营的现代服务业项目、数字化人力资源智慧产业园运营项目等平台经济项目累计实现税收约3.6亿元,总部和平台经济等“短平快”财源正在逐步成为新的财源增长极。

2.重点发力,财政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改进支持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把高质量发展转化为促进财源增收的强大动力。

一是加快建设广西工业强市,推动钦州工业振兴。出台加快建成广西工业强市的决定等系列政策措施,为推动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促进钦州工业振兴提供政策保障。争取产业园区专项债券14.4亿元,支持园区完善路网、电网、信息网、污水处理以及生活配套设施的建设。筹集资金20亿元,支持石化产业园公共管廊(二期)和钦州高新区二期等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筹集资金5亿元,大力支持泰嘉、桐昆等“5+2”“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建设,助力构建钦州工业产业发展新格局的“四梁八柱”。筹集资金0.7亿元,支持企业节能技改、转型升级,推动工业绿色发展。

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高水平推进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筹集资金18亿元,支持北部湾港靠泊等级最高的钦州港30万吨级油码头竣工并正式投入运营,能通航2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的钦州港东航道扩建一期二期调整工程全面投入运营,支持大风江大桥、龙门大桥等港航重点项目及配套设施加快建设,推动全市构建陆海联动交通网,提升港口竞争力。筹集资金2.63亿元,支持钦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钦州港冷链保税交易中心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推动钦州港集装箱一体化装卸、运营、服务平台配套建设,不断完善区域物流体系。筹集3.19亿元,支持重点公路项目、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和养护。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助推县域财源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完善市与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财政管理体制,支持新引进重大项目落地自贸区钦州港片区,以更大力度支持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增强发展后劲,打造促进全市财政收入高速增长的强大引擎,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组织财政收入124.7亿元,同比增长32.8%。出台加快培育壮大县级财源经济实施方案,支持各县区因地制宜推进财源经济建设,两县两区实现财政收入49.56亿元,同比增长8.88%,县域经济呈现较好发展态势,其中钦北区荣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2020年度广西高质量发展进步县”称号,获得自治区奖励资金3,000万元。

3.加大投入,民生保障更加有力。

坚决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量力而行和统筹兼顾,加大民生投入,2021年全市财政民生支出198.7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92%,切实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要求。

一是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积极筹集资金,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疫情防控工作实施到位,支持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从医保基金上划自治区疫苗费用4.05亿元,用于疫苗购置;统筹资金0.56亿元支持疫苗接种工作;筹集资金0.44亿元,用于疫苗费用财政补助结算;筹集资金955万元,支持保障“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工作开展;筹集资金1,652万元,支持疾控中心重点传染病检验大楼实验室搬迁改造和市级新冠病毒城市检测基地建设。

二是进一步补齐教育短板。加大教育投入,增加中小学和幼儿园学位8,170个,进一步缓解主城区入学难和大班额问题。支持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筹集资金7,031万元,推进钦州幼师附属幼儿园、市高新幼儿园等城市公立幼儿园和一批镇、村级幼儿园建设。加快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筹集资金4.48亿元继续巩固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筹集资金4.22亿元支持493所义务教育学校新建改扩建教学楼、宿舍楼,修建围墙、运动场,购置教学实验器材设备等。支持高中阶段教育提质扩能,筹集资金5,961万元支持市一中学生宿舍楼建设、灵山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等,筹集资金1,778万元支持落实逐步提高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本标准政策。支持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筹集资金8,133万元支持市卫生学校、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两县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支持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支持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通过PPP模式全面改善硬件设施和软件资源等。支持教育关键目标任务,筹集资金3,647万元支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工作,筹集资金2.13亿元支持健全覆盖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市本级落实专项补助资金1,052万元扶持民办教育发展。

三是促进社会保障事业不断发展。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卫生健康累计支出达60.97亿元,有力地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50元提高到5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79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般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31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950元,机构抚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到1,350元;保障16.91万低保对象、2.13万名特困人员、7.16万名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809名孤儿、2,443名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支出;兑现就业创业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农民工创业奖补等就业创业补助政策;提高村干部待遇,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标准达到每月3,100元,其他村干部达到每月2,100元;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收入减少的合理收入财政专项补偿达到20%、城区公立医院达到15%。

四是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战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财政投入力度向“三农”倾斜,全市筹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37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筹集资金2.74亿元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和农机补贴政策,筹措资金1.62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筹集资金1.24亿元支持生猪稳产和“菜篮子”工程建设,支持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筹集资金1.9亿元支持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和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筹集资金2.26亿支持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开展水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筹措资金3.54亿元支持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规划编制、技术研究与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保等216个项目建设。筹集资金5.37亿元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三大板块,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着力改善农村路、水、电、网等基础设施,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五是大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筹措生态环境保护资金13.42亿元,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全市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其中:筹措资金0.82亿元,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支持企业生产技术转型升级、新购置能源公交车、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开展,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全市空气质量状况在保持优良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筹措资金6.34亿元,支持打好碧水保卫战,大力支持实施钦江流域综合治理、大榄江综合整治、主城区供水设施及污水处理配套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南流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等项目实施。筹措资金0.52亿元,支持推进净土保卫战,保障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筹措资金2.45亿元,支持禽畜养殖污染防治、农村土地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筹措资金3.29亿元,支持森林植被恢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开展。

六是支持开展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筹集资金6.3亿元支持开展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支持生态环境整治、市政道路、城市景观提升、照明亮化、市政设施维护更新、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历史文化街区改造等六大方面项目建设。大力支持开展垃圾处理设施能力提升、城区主次干道两侧违法搭建专项整治、北部湾大道至中马产业园道路等主次干道及小街小巷建设、钦江两岸夜景亮化改造提升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历史文化街区改造等,以“绣花针”功夫打造城市新形象。

七是支持科技文化体育旅游事业繁荣发展。投入科技资金8,737万元,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升科技孵化能力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科技助推乡村振兴提升工程。筹集资金6 ,772万元,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落实公共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政策,举办和参与一系列群众性体育健身赛事活动。筹集资金3,305万元,支持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保护利用苏廷有旧居、广州会馆、龙武庄园、刘永福旧居、沙尾街冯子材故居、越州故城等文物,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钦州坭兴陶文化节暨古龙窑火祭大典等非遗活动。筹集资金1,875万元,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支持推出红色旅游线路,支持老街文旅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推进一江两岸文化体育旅游设施建设,支持三娘湾景区免费开放,助推钦州市获评“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市”,钦北区、浦北县获评“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称号。

4.创新为要,财政金融改革稳步推进。

围绕加快建立现代财政体制目标要求,深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管理,推动金融创新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财政动力。

一是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出台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试行特殊一级财政管理体制配套办法,跟踪执行效果,结合实际加以完善,支持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加快发展。调整完善市和城区的财政管理体制,理顺市与城区财政分配关系。出台加快培育壮大县级财源经济的实施方案,支持鼓励县域经济加快发展,提高财政自给率。印发文化、应急救援、生态环保、自然资源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二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项目库管理工作,全部预算支出以预算项目的形式纳入项目库,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积极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印发《市本级2021年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并制定中小学及职业院校教师培训、残疾儿童康复等项目支出定额标准。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市本级和各县区均公开了政府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汇总情况,全市除涉密部门外应公开的部门均按要求公开了本部门的2021年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部署上线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率先在全区实现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相关工作目标填报任务,获得自治区财政厅通报表扬,并在全区进行经验推广。印发钦州财政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做好财政中长期规划管理。推进“零基预算”管理改革,2022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继续实行“零基预算”编制,打破项目支出固化格局,预算编制方法更科学、质量更高。全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扩大绩效自评范围,将所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列入自评范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范围从上一年的部分预算单位扩大到覆盖所有一级预算单位。

三是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发展。推动跨境金融创新,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政策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正式批复同意广西复制推广,跨境金融试点中的5项创新业务全区已全部落地实施,钦州市辖区内已落地3项试点业务。推动外商投资股权投资试点取得突破,注册在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的企业于2021年10月13日从马来西亚将首笔资金成功划转入境投资,是广西首批落地的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基金。开展陆海贸易新通道多式联运“一单制”项下的融资模式创新试点,钦州市申报的《西部陆海新通道(广西)多式联运“一单制”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拟列入《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二批自治区制度创新成果》,全区首单多式联运“一单制”货物由钦州港出口直达印尼雅加达。

5.防控并举,财政始终保持稳健运行。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系统和底线思维,高度关注财政风险防范化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推动政策落实落地和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一是坚持开源节流,进一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坚持政府过紧日子,2021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在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数的基础上按5%压减;除重点、刚性和急需支出外,其他一般性项目支出按10%压减,全年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2.63亿元。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落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长效机制,2021年全市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2.34亿元。全力争取上级支持,将争取上级资金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和作为预算经费安排的依据,激励各县区、各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2021年全市共获得上级补助资金152.18亿元,其中:我市财政管理工作被自治区人民政府给予督查激励,获得奖励资金4750万元;灵山县在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排名全国前200名,获得奖励资金2000万元。继续落实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科学精准分配使用直达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强化直达资金规范性管理,确保资金用到基层急需以及惠企利民领域,全市累计分配财政直达资金指标61.31亿元,完成支出56.62亿元,支出进度达到92.4%。

二是持续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兜牢系统性风险底线。扎实做好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工作,通过争取再融资债券和财政预算安排方式,积极筹集资金按时偿还到期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务,全市按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51.8亿元,确保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务不出风险。加强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监测和应对,督促指导县区和市直部门妥善化解到期的隐性债务,对短期内确实难以偿还的到期债务,支持平台公司积极与相关金融机构洽谈协商,争取通过合适期限的金融工具,拉长还款期限、降低融资成本,缓释平台公司到期隐性债务风险。加强新增政府债券管理,制定出台钦州市新增政府债券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积极向自治区争取新增债券额度,获得自治区转贷政府新增债券资金30.0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92亿元、专项债券26.1亿元,有力支持跨海大桥、产业园区、乡村振兴、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公益性项目建设。

三是优先安排支出顺序,兜牢“三保”底线。始终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做好对县区资金调度工作,密切关注库款保障困难县区,及时对库款保障水平偏低的县区进行库款预警,均衡调度各县区资金,有效保障县区的“三保”支出需求,确保各级财政按时发放在职、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时兑现低保、五保等优抚人员补助,保障基本民生支出需求,维持机关事业单位运转,牢牢兜住基层“三保”底线。

四是强化监管结合,确保财政健康可持续发展。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财政监督检查,有效维护经济运行秩序和促进财政资金管理和安全使用。巩固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体系,扎实推进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落实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机制,加强日常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深化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窗受理”,实现“一窗进出”、“一站式办结”,市财政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提速率达87.71%,同比提高13.68个百分点。深入推进各项会计管理工作,高质量完成2020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现“零作弊、零投诉、零故障”。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全市913家用票单位上线运行新系统办理财政票据业务,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继续走在全区前列;通过经营权转让(TOT)的模式,盘活国有资产收入13.54亿元,取得历史性突破。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建立“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的新增资产预算审核机制,高质量完成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在全区首创建立政府采购联络员制度,政府采购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全市政府采购预算21.54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0.76亿元,节约资金0.78亿元,节约率3.62%。加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做到应评尽评,全市共完成项目评审1385个,总送审金额102.86亿元,总审减金额10.25亿元,平均审减率为9.96%。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钦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各位代表,由于2021年度决算编制尚未完成,现在向各位代表报告的全市和市本级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与实际执行情况如有出入,待全市和市本级决算编制完成后,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或批准。

各位代表,2021年全市财政工作扎实开展,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不足、刚性支出及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不断增加、财政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大;政府债务负担较重,还本付息压力大;一些部门重分配轻管理,花钱不问效,预算绩效管理仍需加强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决。

二、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2年,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基本面没有变,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面临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从财政收入看,随着近年来一系列重大战略、重大工程相继落地实施,2022年我市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更好,加快发展的后劲更足,但经济运行面临的风险挑战也不小,加上疫情防控、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以及外部经济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速受到制约。同时,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不高,近年来新引进的重大项目还未发挥效益,新增税源少,非税收入中一次性收入占比高,可持续性不强,也制约财政收入高速增长。从财政支出看,2022年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补齐民生短板、加强基础上设施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需要更大力度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财政支出将持续刚性增长,需要压减其他一般性、非必要支出,确保刚性支出需求。

根据中央、全区、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市经济形势,2022年全市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要求,面朝大海、向海图强,向海而兴、春暖花开,围绕构建“港、区、产、城、人”五大愿景,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动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贯彻落实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增强重大决策任务财力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稳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隐患,确保财政可持续,保持社会大局稳定,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2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将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把中央、自治区和市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到财政工作中,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是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保持适度的支出强度,用好用足政府债券资金,加大财政资源统筹盘活力度,推广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切实发挥引导撬动作用,促进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精准、更可持续。三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零基预算理念,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坚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节用裕民,严把支出预算关口,严控“三公”经费,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四是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加大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保障力度,重点支持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工业等产业加快发展,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支持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五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和执行全过程,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稳步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着力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六是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积极稳妥安排收支预算,确保收支平衡;科学管理使用政府债券资金,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既要发挥好债券资金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也要注重财政可持续发展,稳妥有序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优化财力分配格局,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全市收入预算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2,700,9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8,260万元,增长10.37%;上级补助收入1,123,44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3,755万元;调入资金435,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30,447万元。

(2)全市支出预算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700,9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13,520万元,增长1.25%;上解上级支出27,83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59,552万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市本级收入预算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1,814,7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8,695万元,增长9.26%;上级补助收入1,123,440万元;上解收入13,69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9,561万元;调入资金88,94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30,447万元。

(2)市本级支出预算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1,814,7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2,097万元,增长38.62%,增长较大的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改为市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16,824万元;补助下级支出868,503万元;债务转贷支出78,21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69,152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预备费安排情况。市本级预备费安排7,000万元,用于预算执行过程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增加支出和其他不可预见的支出。

——市本级“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市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80万元,同比下降3.11%。其中:公务接待费1,800万元,下降5.2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50万元,下降1.92%;因公出国(境)费330万元,与上年持平。

——市本级对县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安排情况。市本级对县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安排868,503万元(其中市本级财力30,537万元),其中:返还性支出21,64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821,75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5,110万元。

(3)市本级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安排情况。

——基本支出经费安排情况。基本支出安排187,870万元,主要是保工资、保运转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支持产业发展专项安排情况。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27,355万元,其中:工业发展专项7,790万元;服务业发展专项5,806万元;金融发展专项5,085万元;建筑业发展专项1,500万元;总部经济发展专项1,000万元;契税补贴2,000万元;国企改制专项1,500万元;加快培育壮大县级财源经济奖励专项500万元等。

——保障民生的支出安排情况。保障民生的专项资金支出安排66,581万元,其中:卫生健康社保专项13,046万元;科教文体发展专项31,830万元;农村农业发展专项10,496万元;节能减排专项2,244万元;垃圾污水处理专项资金3,793万元;粮食安全专项395万元等。

——综合保障专项经费安排情况。综合保障专项经费安排91,489万元,其中:单位保障重点工作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网络维护及设备购置等专项80,015万元;人才发展专项3,386万元;基层党建专项2,839万元;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经费485万元;招商工作专项资金500万元等。

——偿债资金安排情况。主要是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专项169,152万元,一般债券付息支出33,158万元。

3.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钦州港片区收入预算安排。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258,7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005万元,下降32.85%;上级补助收入13,06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575万元;调入资金120,02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58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3,500万元。

(2)钦州港片区支出预算安排。钦州港片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58,7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370万元,增长13.29%;上解支出3,88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8,500万元。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1,812,269万元,其中:当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93,83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37,700万元),增长49.85%;上级补助收入18,07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8,37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41,9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1,812,269万元,其中:当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98,046万元,增长19.7%;调出资金434,24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79,983万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910,446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3,70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20,000万元),增长42.49%;上级补助收入18,07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68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41,9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910,446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23,772万元,增长1.54%;补助下级17,845万元;调出资金88,84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79,983万元。收支平衡。

3.钦州港片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钦州港片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426,965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5,06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91,580万元),增长27.99%;上年结余收入21,9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426,965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6,943万元,增长24.97%;调出资金120,022万元。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3,680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9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3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3,68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920万元,调出资金760万元。收支平衡。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942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3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942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795万元,补助下级46万元,调出资金101万元。收支平衡。

3.钦州港片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钦州港片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2,537万元,均为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2,537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900万元,调出资金637万元。收支平衡。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1,397,700万元,其中:当年收入785,075万元,增长15.17%;上年结余收入612,62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94,377万元,增长2.07%。年终结余703,323万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961,558万元,其中:当年收入536,239万元,增长17.95%;上年结余收入425,31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74,398万元,增长0.72%。年终结余487,160万元。

各位代表,现在报告的2022年全市预算是代编的预算,是一个指导性的指标,待各县区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我们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汇总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六)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券安排情况。

目前编入2022年预算草案的地方政府债券均为再融资债券,预计后期自治区还会下达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届时我们再根据自治区下达情况,按规定程序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三、完成2022年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决策部署,准确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要求,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动财源经济高质量发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推动财源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项目为王,坚定不移把平陆运河作为我市的头等大事、头等项目、头号工程,支持抓好重点龙头项目,大力支持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打造贸易枢纽港。加大力度支持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突出抓好创新驱动和产业振兴,支持加快建成广西工业强市,为全市财源增长打下坚实基础。坚持向海图强,利用自贸区优惠政策优势,积极打造临港型经济,支持加快发展港口物流,培育壮大物流行业税收。按照“以产兴城、以城带产、产城融合”发展理念,坚持以点成线、串线成面,以白石湖片区和自贸新城为重点,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岭南风格、滨海风光、宜居康寿现代化滨海城市。加快发展平台经济、数字经济等新业态经济,支持将重大产业项目的贸易总部经济引进钦州,推动二、三产业联动发展,培育壮大总部经济税源。加强跟踪服务重点税源企业,主动协调解决中石油、金桂、国投、华谊等重点企业在产销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在存量企业中深入挖掘增收潜力。贯彻落实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持续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税源。加强非税收入挖潜增收,通过多渠道盘活闲置厂房等国有资源、资产筹集资金,开拓非税源头,形成非税收入新的增长极。

(二)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

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政策效能,用好用活各项政策,发挥财政政策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落地。落实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机制,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高度重视政府债券使用管理,优化债券投向结构,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加快建立专项债券项目筹划、储备、评估、遴选等工作机制,储备一批、发行一批、建设一批、接续一批公益性建设项目。用足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的政策,积极发挥专项债券融资成本低、作用机制直接、政策见效快等优势,更好发挥撬动作用,扩大有效投资,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加大力度推动PPP模式运用,继续跟进重点优先推进项目情况,推动项目顺利落地实施,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继续贯彻落实“桂惠贷”等金融扶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创造高质量金融供给,继续组织做好各项贴息申报工作,完善政金企对接机制,加大力度推广使用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三)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兜牢兜实民生底线。

要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非刚性、非必要的支出原则上不安排。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化结构、精准支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落实主体保障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预算执行和库款拨付等方面的优先顺序,加强对基层财力支持,确保工资及时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基本民生有效保障。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卫生健康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力支持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乡村建设和治理能力。优化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支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四)着力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税体制。

坚持创新为要,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完善标准科学、约束有力、规范透明的预算制度,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的完整性和财政资金的统筹能力。优化政府财政事权和财权划分,结合中央、自治区改革方案,加快推进主要领域市与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城区财政关系。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快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拓展中马金融创新试点业务,运用中马钦州产业园金融创新试点政策加快境外募集资金的入境和使用,进一步推动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

(五)加强风险防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落实上报备案的隐性债务化解计划,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严格执行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和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中长期化解规划,通过压减支出、统筹各类资金、盘活存量资产资源等方式筹集资金偿还存量债务。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管理约束机制,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建立完善监督结果与预算资金分配挂钩机制,强化违法违规问题惩处和责任追究。

各位代表,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面朝大海、向海图强,向海而兴、春暖花开,围绕构建“港、区、产、城、人”五大愿景,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谱写钦州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冯国旭 刘锻)